各縣(市、區)、自治縣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區管委會,御道口牧場管理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承德市進一步加強“地溝油”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承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2月13日
承德市進一步加強“地溝油”治理工作
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地溝油”治理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7〕30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地溝油”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冀政辦字〔2017〕99號)精神,建立健全“地溝油”綜合整治長效機制,堅決遏制制售“地溝油”的違法犯罪活動,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經市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全市“地溝油”治理工作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不斷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地方人民政府屬地管理責任、監管部門監管責任的監管體系。加強源頭治理,加大打擊力度,杜絕“地溝油”流向餐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長效機制,推動餐廚廢棄物、肉類加工廢棄物和檢驗檢疫不合格畜禽產品的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保障人民群眾食品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工作任務
(一)嚴厲打擊制售“地溝油”的違法犯罪違法行為
1.深入開展專項整治。以農村、城市周邊、農貿市場等為重點區域,以畜禽養殖企業、畜禽屠宰企業、肉類加工企業、食用油生產經營企業、餐飲服務企業以及食品“三小”(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等為重點單位,開展非法收運、加工利用廢棄油脂和餐廚廢棄物行為專項整治。公開執法信息,曝光違法違規企業,倒逼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農牧局、市市場監管局)
2.加大對制售“地溝油”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健全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通報機制,依法從嚴從重打擊非法制售、使用“地溝油”犯罪活動,對違法犯罪分子形成強有力的震懾。(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二)加快推進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
1.規范無害化處置行為。加快病死畜禽集中無害化處理中心規劃建設及屠宰企業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確保2018年底實現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強化對采取深埋、化制、焚燒等方式處置不合格畜禽產品和養殖廢棄物企業的環境執法監管,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各縣(市、區)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水域及公共場所發現的病死畜禽,要組織相關部門收集處理,同時做好來源調查和疫情排查,向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農牧局、市環保局)
2.強化無害化處理資源整合。統籌協調,整合項目、資金、技術、市場等資源,將各類無害化處理體系合并規劃、建設,建立區域性餐廚廢棄物、肉類加工廢棄物、檢驗檢疫不合格畜禽產品、特種毛皮動物胴體肉等集中無害化處置中心。(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城管局、市農牧局、市發改委、市林業局)
(三)完善配套政策,引導扶持適度規模經營
1.加強財政稅收支持。制定促進餐廚廢棄物、肉類加工廢棄物、檢驗檢疫不合格畜禽和特種毛皮動物胴體肉產品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企業發展激勵措施,為企業在項目審評、金融信貸支持、環評服務等方面提供優先服務,落實財政補助政策和稅收優惠政策,引導支持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企業適度規模經營。(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環保局、市農牧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
2.強化技術支撐服務。支持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實用技術和信息裝備的研究與成果轉化,積極推動“地溝油”科學鑒定方法的應用實施。加強監管信息化建設,開發無害化處理監管信息系統,提升各環節監管能力。(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農牧局、市衛計委、市市場監管局)
3.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按照國家《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有序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系統。對違規傾倒、出售、處理餐廚廢棄物的企業(單位),依法依規從嚴處罰。(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發改委、市城管局、市環境保護局、市商務局)
三、構建“地溝油”治理責任體系
(一)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強化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運、處置單位的主體責任,按照“誰產生、誰負責”的原則,餐飲單位、屠宰企業、肉類加工企業等應當按規定單獨收集、存放單位產生的餐廚廢棄物、肉類加工廢棄物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畜禽產品,按照規定建立臺賬制度,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并定期向監管部門報告。在行政企事業單位食堂和大中型餐飲企業試點安裝油水隔離池、油水分離器等無害化處理設施,按照相關規范進行無害化處理并如實記錄,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加快向其他餐飲企業推行。不具備條件的企業(單位)產生的餐廚廢棄物,應交由符合要求的餐廚廢棄物收集處置企業處理。沒有餐廚廢棄物收集處置企業的縣(市、區),由城市生活垃圾收集、運輸企業運至規定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所處理。肉類加工廢棄物、檢驗檢疫不合格畜禽產品要委托防疫條件合格的無害化處理企業處理,簽訂委托處理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建立健全無害化處理臺賬制度,無害化處理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鼓勵企業(單位)在廚房、屠宰車間、肉類加工車間和無害化處理車間等關鍵環節安裝攝像設備,追溯廢棄物流向。(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農牧局)
(二)落實政府屬地管理責任
大力培育、扶持發展與城市規模相適應的餐廚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示范項目和龍頭企業,構建政府引導和市場化運作相結合的收運處理體系。推進主城區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建設,鼓勵其他縣(市、區)開展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建設。各縣(市、區)政府通過采取鼓勵凈菜上市、改進食品加工工藝、節約用餐等方式,減少餐廚廢棄物的產生。鼓勵居民家庭廚房開展廚余垃圾粉碎處理。(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城管局、市發改委)
(三)落實各環節監管責任
1.加強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環節的監管。執行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和處置從業許可制度,做好申報企業的資格審查。加強取得許可企業的監督檢查,對違反相關規定的企業責令整改或依法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相關證照。監督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和收運、處置企業建立完善臺賬記錄、收運聯單等制度,嚴格按規定收運和處置餐廚廢棄物。(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市場監管局)
2.加強畜禽養殖和屠宰環節的監管。加強對畜禽定點屠宰企業的監督檢查,實施畜禽屠宰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分級管理,建立健全病死畜禽及屠宰加工廢棄物無害化處理機制,嚴厲打擊非法處置病死畜禽及病害動物產品行為。廣泛開展畜禽養殖技術指導服務和政策法規宣傳,對畜禽養殖企業(個人)非法收運餐廚廢棄物,使用未經無害化處置的餐廚廢棄物飼喂畜禽等違法行為進行重點整治。加強特種毛皮動物養殖屠宰環節監管,屠宰加工企業應建立胴體肉處理和銷售檔案,詳細記錄處理銷售情況。(責任單位:市農牧局、市林業局)
3.加強食用油生產經營企業及使用環節的監管。監督食用油生產經營企業、使用單位嚴格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和索證索票制度,建立追溯機制,確保食用油生產原料、食用油成品進貨渠道合法、票證齊全有效。重點加大對農村地區、城鄉結合部以及農貿市場、批發市場等重點區域的巡查執法力度,嚴防來源不明的食用油進入食品生產流通及餐飲服務環節。制定實施限制或禁止散裝油銷售和使用的辦法措施。(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4.加強網絡銷售食用油環節的監管。加大網絡銷售食用油的監督抽檢力度,加強互聯網廣告的監測力度,嚴厲打擊通過網絡銷售來源不明及劣質食用油等違法行為,依法追究線下生產、銷售單位及第三方網絡服務平臺法律責任。(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通信管理辦公室)
5.加強進出口食用油及肉類產品環節的監管。嚴格落實進出口食用油、肉類生產經營企業的進出口檢驗監管制度,健全產品進出口追溯體系。加大對走私肉類產品的打擊力度,防范不法分子用于制售“地溝油”。(責任單位:承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承德海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協調配合。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把“地溝油”治理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強化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確保整治和監管工作取得實效。加強執法合作,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區域的“地溝油”治理信息交流、情況通報、風險會商、聯動執法、鑒定檢測等協調聯動機制。加大對違法違規企業和個人的失信懲戒力度,將失信企業和個人的違法違規信息納入聯合懲戒信息管理系統,形成多方協同共治的工作格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二)嚴格監督考核。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地溝油”治理工作的考核評價,及時跟蹤工作進展,就重大項目建設、專項行動及時督查督辦,對履行職責不到位、政策措施不落實、打擊整治不嚴格、治理工作成效不明顯的,嚴肅追究相關地方政府和監管部門的責任。(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三)強化社會監督。各縣(市、區)要充分發揮基層食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的作用,發動社會各方力量特別是廣大人民群眾參與“地溝油”治理和餐桌廢棄物、肉類加工廢棄物、檢驗檢疫不合格畜牧產品管理工作,要及時向社會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建立有獎舉報制度,鼓勵群眾舉報非法收運和處理餐桌廢棄物、肉類加工廢棄物、檢驗檢疫不合格畜禽產品以及提煉、采購、使用“地溝油”等違法違規行為。(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要大力普及相關法律、法規和防范識別“地溝油”科學知識,倡導科學健康消費。強化企業誠信和行業自律教育,加強從業人員培訓,提高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法律意識和食品安全意識。定期向社會公布在“地溝油”治理方面出現問題的單位,并納入誠信記錄。支持新聞媒體報道“地溝油”治理工作措施、進展和成效,對違法使用“地溝油”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餐飲服務企業和非法制售窩點等予以曝光。(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承德市進一步加強“地溝油”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承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2月13日
承德市進一步加強“地溝油”治理工作
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地溝油”治理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7〕30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地溝油”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冀政辦字〔2017〕99號)精神,建立健全“地溝油”綜合整治長效機制,堅決遏制制售“地溝油”的違法犯罪活動,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經市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全市“地溝油”治理工作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不斷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地方人民政府屬地管理責任、監管部門監管責任的監管體系。加強源頭治理,加大打擊力度,杜絕“地溝油”流向餐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長效機制,推動餐廚廢棄物、肉類加工廢棄物和檢驗檢疫不合格畜禽產品的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保障人民群眾食品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工作任務
(一)嚴厲打擊制售“地溝油”的違法犯罪違法行為
1.深入開展專項整治。以農村、城市周邊、農貿市場等為重點區域,以畜禽養殖企業、畜禽屠宰企業、肉類加工企業、食用油生產經營企業、餐飲服務企業以及食品“三小”(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等為重點單位,開展非法收運、加工利用廢棄油脂和餐廚廢棄物行為專項整治。公開執法信息,曝光違法違規企業,倒逼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農牧局、市市場監管局)
2.加大對制售“地溝油”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健全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通報機制,依法從嚴從重打擊非法制售、使用“地溝油”犯罪活動,對違法犯罪分子形成強有力的震懾。(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二)加快推進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
1.規范無害化處置行為。加快病死畜禽集中無害化處理中心規劃建設及屠宰企業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確保2018年底實現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強化對采取深埋、化制、焚燒等方式處置不合格畜禽產品和養殖廢棄物企業的環境執法監管,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各縣(市、區)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水域及公共場所發現的病死畜禽,要組織相關部門收集處理,同時做好來源調查和疫情排查,向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農牧局、市環保局)
2.強化無害化處理資源整合。統籌協調,整合項目、資金、技術、市場等資源,將各類無害化處理體系合并規劃、建設,建立區域性餐廚廢棄物、肉類加工廢棄物、檢驗檢疫不合格畜禽產品、特種毛皮動物胴體肉等集中無害化處置中心。(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城管局、市農牧局、市發改委、市林業局)
(三)完善配套政策,引導扶持適度規模經營
1.加強財政稅收支持。制定促進餐廚廢棄物、肉類加工廢棄物、檢驗檢疫不合格畜禽和特種毛皮動物胴體肉產品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企業發展激勵措施,為企業在項目審評、金融信貸支持、環評服務等方面提供優先服務,落實財政補助政策和稅收優惠政策,引導支持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企業適度規模經營。(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環保局、市農牧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
2.強化技術支撐服務。支持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實用技術和信息裝備的研究與成果轉化,積極推動“地溝油”科學鑒定方法的應用實施。加強監管信息化建設,開發無害化處理監管信息系統,提升各環節監管能力。(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農牧局、市衛計委、市市場監管局)
3.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按照國家《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有序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系統。對違規傾倒、出售、處理餐廚廢棄物的企業(單位),依法依規從嚴處罰。(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發改委、市城管局、市環境保護局、市商務局)
三、構建“地溝油”治理責任體系
(一)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強化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運、處置單位的主體責任,按照“誰產生、誰負責”的原則,餐飲單位、屠宰企業、肉類加工企業等應當按規定單獨收集、存放單位產生的餐廚廢棄物、肉類加工廢棄物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畜禽產品,按照規定建立臺賬制度,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并定期向監管部門報告。在行政企事業單位食堂和大中型餐飲企業試點安裝油水隔離池、油水分離器等無害化處理設施,按照相關規范進行無害化處理并如實記錄,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加快向其他餐飲企業推行。不具備條件的企業(單位)產生的餐廚廢棄物,應交由符合要求的餐廚廢棄物收集處置企業處理。沒有餐廚廢棄物收集處置企業的縣(市、區),由城市生活垃圾收集、運輸企業運至規定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所處理。肉類加工廢棄物、檢驗檢疫不合格畜禽產品要委托防疫條件合格的無害化處理企業處理,簽訂委托處理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建立健全無害化處理臺賬制度,無害化處理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鼓勵企業(單位)在廚房、屠宰車間、肉類加工車間和無害化處理車間等關鍵環節安裝攝像設備,追溯廢棄物流向。(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農牧局)
(二)落實政府屬地管理責任
大力培育、扶持發展與城市規模相適應的餐廚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示范項目和龍頭企業,構建政府引導和市場化運作相結合的收運處理體系。推進主城區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建設,鼓勵其他縣(市、區)開展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建設。各縣(市、區)政府通過采取鼓勵凈菜上市、改進食品加工工藝、節約用餐等方式,減少餐廚廢棄物的產生。鼓勵居民家庭廚房開展廚余垃圾粉碎處理。(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城管局、市發改委)
(三)落實各環節監管責任
1.加強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環節的監管。執行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和處置從業許可制度,做好申報企業的資格審查。加強取得許可企業的監督檢查,對違反相關規定的企業責令整改或依法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相關證照。監督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和收運、處置企業建立完善臺賬記錄、收運聯單等制度,嚴格按規定收運和處置餐廚廢棄物。(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市場監管局)
2.加強畜禽養殖和屠宰環節的監管。加強對畜禽定點屠宰企業的監督檢查,實施畜禽屠宰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分級管理,建立健全病死畜禽及屠宰加工廢棄物無害化處理機制,嚴厲打擊非法處置病死畜禽及病害動物產品行為。廣泛開展畜禽養殖技術指導服務和政策法規宣傳,對畜禽養殖企業(個人)非法收運餐廚廢棄物,使用未經無害化處置的餐廚廢棄物飼喂畜禽等違法行為進行重點整治。加強特種毛皮動物養殖屠宰環節監管,屠宰加工企業應建立胴體肉處理和銷售檔案,詳細記錄處理銷售情況。(責任單位:市農牧局、市林業局)
3.加強食用油生產經營企業及使用環節的監管。監督食用油生產經營企業、使用單位嚴格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和索證索票制度,建立追溯機制,確保食用油生產原料、食用油成品進貨渠道合法、票證齊全有效。重點加大對農村地區、城鄉結合部以及農貿市場、批發市場等重點區域的巡查執法力度,嚴防來源不明的食用油進入食品生產流通及餐飲服務環節。制定實施限制或禁止散裝油銷售和使用的辦法措施。(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4.加強網絡銷售食用油環節的監管。加大網絡銷售食用油的監督抽檢力度,加強互聯網廣告的監測力度,嚴厲打擊通過網絡銷售來源不明及劣質食用油等違法行為,依法追究線下生產、銷售單位及第三方網絡服務平臺法律責任。(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通信管理辦公室)
5.加強進出口食用油及肉類產品環節的監管。嚴格落實進出口食用油、肉類生產經營企業的進出口檢驗監管制度,健全產品進出口追溯體系。加大對走私肉類產品的打擊力度,防范不法分子用于制售“地溝油”。(責任單位:承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承德海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協調配合。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把“地溝油”治理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強化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確保整治和監管工作取得實效。加強執法合作,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區域的“地溝油”治理信息交流、情況通報、風險會商、聯動執法、鑒定檢測等協調聯動機制。加大對違法違規企業和個人的失信懲戒力度,將失信企業和個人的違法違規信息納入聯合懲戒信息管理系統,形成多方協同共治的工作格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二)嚴格監督考核。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地溝油”治理工作的考核評價,及時跟蹤工作進展,就重大項目建設、專項行動及時督查督辦,對履行職責不到位、政策措施不落實、打擊整治不嚴格、治理工作成效不明顯的,嚴肅追究相關地方政府和監管部門的責任。(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三)強化社會監督。各縣(市、區)要充分發揮基層食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的作用,發動社會各方力量特別是廣大人民群眾參與“地溝油”治理和餐桌廢棄物、肉類加工廢棄物、檢驗檢疫不合格畜牧產品管理工作,要及時向社會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建立有獎舉報制度,鼓勵群眾舉報非法收運和處理餐桌廢棄物、肉類加工廢棄物、檢驗檢疫不合格畜禽產品以及提煉、采購、使用“地溝油”等違法違規行為。(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要大力普及相關法律、法規和防范識別“地溝油”科學知識,倡導科學健康消費。強化企業誠信和行業自律教育,加強從業人員培訓,提高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法律意識和食品安全意識。定期向社會公布在“地溝油”治理方面出現問題的單位,并納入誠信記錄。支持新聞媒體報道“地溝油”治理工作措施、進展和成效,對違法使用“地溝油”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餐飲服務企業和非法制售窩點等予以曝光。(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