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縣、各區人民政府,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市區)、甘泉堡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屬各委、局、辦,各相關單位:
《烏魯木齊市全面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7年3月14日
烏魯木齊市全面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行“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國辦發〔2016〕53號)和自治區《關于貫徹落實“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新政辦發〔2016〕131號)文件精神,進一步簡化市場主體準入程序,提升行政審批服務效能。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積極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積極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簡化審批環節,強化部門協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企業制度性成本,不斷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促進創業創新,切實把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總體要求落到實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依法行政。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改革和發展的要求,做到既方便注冊又有利于規范管理,實現多部門業務協同、流程整合,加快市場主體準入。
(二)減少審批要件。以“三證合一”工作機制及技術方案為基礎,進一步減少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的審批要件,對辦理過程中需重復提交的要件,提交一次即可;凡法律法規未明確規定為前置條件的,一律不再前置審批。
(三)簡化審批流程。通過“一窗受理、互聯互通、信息共享”,整合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審批流程,進一步減少審批層級和環節,縮短辦結時限,提供便利化服務。
(四)加強聯動協作。建立工商、質監、國稅、地稅、社會保險、統計等部門間互聯互通、信息共享、效能督查制度,齊抓共管,形成監管合力。各相關部門各負其責,分工協作,同步推進。
三、組織機構
成立烏魯木齊市全面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改革工作。
組 長:李 偉 副市長
副組長:李彥君 市政府辦公廳副主任
甘 泉 市工商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成 員:宋金剛 經開區(頭屯河區)管委會副主任(副區長)
胡啟智 高新區(新市區)管委會副主任(副區長)
張衛東 甘泉堡管委會副主任
孫寶瑞 天山區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區政協黨組書記
李長江 沙依巴克區區委副書記、常務副區長、區政協黨組書記
黃國森 市統計局局長
馬連營 米東區副區長
瑪依努爾 水磨溝區副區長
王永強 達坂城區副區長
斯地克·賽買提 烏魯木齊縣副縣長
買買提·艾力 市經信委副主任
陳頌勛 市科技局副局長
馬洪剛 市商務局副局長
張 衛 市食藥局副局長
牛 嘉 市財政局總會計師
侍海濤 市國稅局總經濟師
王建義 市地稅局總經濟師
汪春香 市社保局總經濟師
朱向東 市質監局調研員
胡澤江 市發改委副調研員
袁 航 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
楊建梅 市政府電子政務辦副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工商局,辦公室主任由李彥君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市工商局副局長李建軍同志擔任。辦公室成員由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人社局、市統計局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負責全市市場主體“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流程、制度的制訂及組織協調,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強化督查落實。
烏魯木齊市全面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同時作為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登記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
四、主要任務
(一)全面實施“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在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以下統稱“企業”)“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的基礎上全面實行“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整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由工商部門核發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以下稱“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不再另行發放。
(二)實行限時辦結,提高審批效率。全部審批工作在一個窗口收件后,按照聯合審批流程,在3個工作日內限時辦結。
(三)有序做好“五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的過渡銜接工作。“五證合一、一照一碼”實行的登記條件、登記程序、登記申請文書材料規范和營業執照樣式與“三證合一”工作機制相同。改革后,企業申請設立登記、原執照有效期滿、申請變更登記或者申請換發營業執照的,由登記機關依法核發、換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對營業執照的換發及統一代碼的賦碼方式、企業原證照的收繳和管理方式繼續按照《工商總局等六部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號)要求進行。對于已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的企業,不再收繳原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
(四)進一步推進“一照一碼”營業執照的互通互認。各相關部門要在各自的領域認可、使用、推廣“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對已領取加載統一代碼營業執照的企業在辦理相關事務時,不再要求企業提供社會保險登記證、統計登記證;對于企業持原有證、照辦理備案、審批等手續,不要求企業因換領加載統一代碼營業執照而再行辦理變更登記,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五)本方案實施后,如遇國家和自治區相關政策、措施調整,按新辦法執行。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基礎保障。各登記部門要增加綜合窗口和人員力量,確保登記材料受理審核、數據錄入、檔案掃描入檔等工作順暢運轉,配備必要設施設備,財政部門對經費予以保障。
(二)加強社會宣傳。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等各種媒體,做好“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宣傳解讀工作,不斷提高信息公開的針對性、時效性和完整性,及時解答和回應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營造良好的改革氛圍。引導企業和社會公眾充分知曉改革內容、準確把握改革政策、自覺應用改革成果。
(三)加強責任落實。各區(縣)及相關部門要明確“五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工作目標任務,強化責任落實,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協調解決實施改革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通報工作情況。
六、注意事項
2018年1月1日前,原發證照繼續有效,過渡期結束后一律使用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未換發的證照不再有效。取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的定期驗證和換證制度,原有驗證和換證要求企業報送的事項經整合后納入企業年度報告內容,由企業自行向工商部門報送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
《烏魯木齊市全面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7年3月14日
烏魯木齊市全面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行“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國辦發〔2016〕53號)和自治區《關于貫徹落實“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新政辦發〔2016〕131號)文件精神,進一步簡化市場主體準入程序,提升行政審批服務效能。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積極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積極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簡化審批環節,強化部門協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企業制度性成本,不斷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促進創業創新,切實把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總體要求落到實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依法行政。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改革和發展的要求,做到既方便注冊又有利于規范管理,實現多部門業務協同、流程整合,加快市場主體準入。
(二)減少審批要件。以“三證合一”工作機制及技術方案為基礎,進一步減少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的審批要件,對辦理過程中需重復提交的要件,提交一次即可;凡法律法規未明確規定為前置條件的,一律不再前置審批。
(三)簡化審批流程。通過“一窗受理、互聯互通、信息共享”,整合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審批流程,進一步減少審批層級和環節,縮短辦結時限,提供便利化服務。
(四)加強聯動協作。建立工商、質監、國稅、地稅、社會保險、統計等部門間互聯互通、信息共享、效能督查制度,齊抓共管,形成監管合力。各相關部門各負其責,分工協作,同步推進。
三、組織機構
成立烏魯木齊市全面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改革工作。
組 長:李 偉 副市長
副組長:李彥君 市政府辦公廳副主任
甘 泉 市工商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成 員:宋金剛 經開區(頭屯河區)管委會副主任(副區長)
胡啟智 高新區(新市區)管委會副主任(副區長)
張衛東 甘泉堡管委會副主任
孫寶瑞 天山區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區政協黨組書記
李長江 沙依巴克區區委副書記、常務副區長、區政協黨組書記
黃國森 市統計局局長
馬連營 米東區副區長
瑪依努爾 水磨溝區副區長
王永強 達坂城區副區長
斯地克·賽買提 烏魯木齊縣副縣長
買買提·艾力 市經信委副主任
陳頌勛 市科技局副局長
馬洪剛 市商務局副局長
張 衛 市食藥局副局長
牛 嘉 市財政局總會計師
侍海濤 市國稅局總經濟師
王建義 市地稅局總經濟師
汪春香 市社保局總經濟師
朱向東 市質監局調研員
胡澤江 市發改委副調研員
袁 航 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
楊建梅 市政府電子政務辦副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工商局,辦公室主任由李彥君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市工商局副局長李建軍同志擔任。辦公室成員由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人社局、市統計局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負責全市市場主體“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流程、制度的制訂及組織協調,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強化督查落實。
烏魯木齊市全面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同時作為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登記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
四、主要任務
(一)全面實施“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在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以下統稱“企業”)“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的基礎上全面實行“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整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由工商部門核發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以下稱“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不再另行發放。
(二)實行限時辦結,提高審批效率。全部審批工作在一個窗口收件后,按照聯合審批流程,在3個工作日內限時辦結。
(三)有序做好“五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的過渡銜接工作。“五證合一、一照一碼”實行的登記條件、登記程序、登記申請文書材料規范和營業執照樣式與“三證合一”工作機制相同。改革后,企業申請設立登記、原執照有效期滿、申請變更登記或者申請換發營業執照的,由登記機關依法核發、換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對營業執照的換發及統一代碼的賦碼方式、企業原證照的收繳和管理方式繼續按照《工商總局等六部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號)要求進行。對于已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的企業,不再收繳原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
(四)進一步推進“一照一碼”營業執照的互通互認。各相關部門要在各自的領域認可、使用、推廣“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對已領取加載統一代碼營業執照的企業在辦理相關事務時,不再要求企業提供社會保險登記證、統計登記證;對于企業持原有證、照辦理備案、審批等手續,不要求企業因換領加載統一代碼營業執照而再行辦理變更登記,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五)本方案實施后,如遇國家和自治區相關政策、措施調整,按新辦法執行。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基礎保障。各登記部門要增加綜合窗口和人員力量,確保登記材料受理審核、數據錄入、檔案掃描入檔等工作順暢運轉,配備必要設施設備,財政部門對經費予以保障。
(二)加強社會宣傳。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等各種媒體,做好“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宣傳解讀工作,不斷提高信息公開的針對性、時效性和完整性,及時解答和回應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營造良好的改革氛圍。引導企業和社會公眾充分知曉改革內容、準確把握改革政策、自覺應用改革成果。
(三)加強責任落實。各區(縣)及相關部門要明確“五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工作目標任務,強化責任落實,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協調解決實施改革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通報工作情況。
六、注意事項
2018年1月1日前,原發證照繼續有效,過渡期結束后一律使用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未換發的證照不再有效。取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的定期驗證和換證制度,原有驗證和換證要求企業報送的事項經整合后納入企業年度報告內容,由企業自行向工商部門報送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