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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快檢室規范運行和便民服務的通知(青食藥監食流通〔2018〕13號)

   2018-01-26 713
核心提示:各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管局):為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快檢室的規范運行,有效地發揮引導消費作用,根據國家食品藥品
各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管局): 
    為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快檢室的規范運行,有效地發揮引導消費作用,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于做好食品安全快檢便民服務的通知》(食藥監辦食監三〔2018〕13號)要求,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況
 
    近兩年,在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努力下,全省各大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和商場超市共建成食品安全快檢室70家(其中,市場32家、商場超市38家),對全省9個批發市場實現了全覆蓋,達到每日快速篩查食品近500余批次的規模。食品快檢室的建立,初步實現了食用農產品入場檢測合格后方可上市銷售的監管機制,對保障我省食品消費安全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目前,已建立食品安全快檢室的市場和商超開辦者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和《食用農產品快速檢測制度》的規定,為食品安全快檢室設置單獨的檢驗房間、配備專兼職檢驗人員、購買相關快檢設備、統一張貼快檢室標識,每天對入場銷售的食用農產品和散裝食品進行快速篩查,初步具備了對農(獸)藥殘留、重金屬和二氧化硫、吊白塊、甲醛等非食用物質的快速檢測能力。
 
    二、存在問題
 
    在日常檢查中發現部分食品安全快檢室存在的問題:
 
    (一)抽選樣品不規范,快檢人員在抽取樣品過程中,存在以單株(或單個果實)作為檢測樣本的現象,未按照快速檢測方法的規定隨機抽取2-3個樣品混合后進行檢測。
 
    (二)快速檢測項目單一,未能按照入場經營食品品種有針對性的開展快速檢測工作。如水產品除檢驗甲醛含量外,還應當檢測孔雀石綠、硝基呋喃類、氯霉素等禁用物質。
 
    (三)個別市場(超市)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存在快速檢測設備老化、損壞后未及時更新、檢測用試劑配置不及時、人員執守缺失等問題。
 
    (四)每日快檢數量少。市場(超市)每日快檢的品種數量偏少,每月或每周對所經營的食用農產品品種達不到全覆蓋。
 
    (五)快檢信息公示內容不完整。部分食品安全快速檢驗室公示內容只有合格與不合格,沒有抑制率,公示信息不完整。
 
    (六)快速檢測結果群眾知曉率低。各地對食品安全快檢室的宣傳力度不夠,群眾對食品快檢室每日檢測工作不了解,公眾參與度不高。
 
    三、工作要求
 
    (一)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對轄區內市場、超市已經建成的食品安全快檢室進行不定期的隨機抽查,確保食品安全快檢室有人、有房、有設備、有試劑、有檢測記錄、有檢測公示。
 
    (二)鼓勵引導市場、超市開展免費檢測便民服務,定期為群眾開展“你買我檢”的免費檢測工作。同時要加大對食品快速檢測的宣傳力度,定期向群眾開放食品安全檢測室,讓群眾了解食品快檢工作和發揮的積極作用。對于已經向社會承諾免費檢測的食品安全快檢室,在承諾的服務時間內要確保人員不缺崗,并在顯著位置公示檢測時間和檢測人員的聯系電話。
 
    (三)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市場、商超開辦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每日對入場食用農產品(不能提供產品合格證明的)進行快速檢測,檢測結果通過公示欄、電子屏幕等方式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切實做到“真抽真檢”。要確保超市每周對入場銷售的食用農產品品種抽檢達到全覆蓋,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每月對入場銷售的食用農產品品種抽檢達到全覆蓋。
 
    (四)鼓勵市場、超市針對所經營的食品品種,擴展檢測項目,并按照經營食品的安全風險特征定期或不定期更換和調整檢測項目。轄區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指導檢測人員嚴格按照快速檢測方法,抽選樣品,并做好農(獸)藥殘留和甲醛、吊白塊、二氧化硫、亞硝酸鹽、雙氧水、硼砂等污染物檢測工作,提升發現食品安全問題的能力和水平。
 
    (五)監督市場、超市建立并落實不合格食品處置制度,對快速檢測的問題食品要立即暫停銷售,并向轄區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報告。轄區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接到報告后,要迅速開展監督抽檢,對監督抽檢不合格的食品要及時開展立案查處等核查處置工作,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青海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5日


 
地區: 青海
標簽: 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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