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簡政放權,簡化和優化食品經營許可流程,促進大型連鎖食品經營企業發展,根據市編辦《關于同意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在大型連鎖食品經營單位食品經營許可試行“申請人承諾制”的函》(深編辦函﹝2017﹞274號),經研究決定,從該通知下發之日起對符合條件的大型連鎖食品經營單位食品經營許可試行“申請人承諾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大型連鎖食品經營單位食品經營許可試行“申請人承諾制”適用范圍
(一)食品銷售單位試行“申請人承諾制”適用范圍
試行“申請人承諾制”的大型連鎖食品銷售單位包括超級市場(超市)、便利店、專業店(專賣店)、綜合商場等,須在深圳市范圍內有50個及以上使用統一商號的門店,并做到統一采購配送食品、統一經營管理規范。
(二)餐飲服務單位試行“申請人承諾制”適用范圍
試行“申請人承諾制”的大型連鎖餐飲服務單位包括大型餐館、中型餐館、小型餐館、飲品店、糕點店等,不包括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和單位食堂,須在深圳市范圍內有50個及以上使用統一商號的門店,并做到統一采購食品原料、統一經營管理規范,各門店經營項目、流程布局和設備設施相同或相近。
(三)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兼營單位試行“申請人承諾制”適用范圍
試行“申請人承諾制”的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兼營單位應同時符合上述第(一)項和第(二)項的要求。
在試行一段時間后,我委將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擴大大型連鎖食品經營單位食品經營許可“申請人承諾制”適用范圍。
二、大型連鎖食品經營單位食品經營許可試行“申請人承諾制”評審程序
(一)提交申請材料。大型連鎖食品經營單位申請按照“申請人承諾制”程序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須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地址:工商物價大廈1407室、1408室)提交以下材料:
1、關于食品經營許可適用“申請人承諾制”的申請;
2、公司基本情況介紹;
3、統一采購配送食品情況說明和配套規章制度;
4、統一經營管理規范情況說明和配套規章制度;
5、各類門店擬申報的主體業態和經營項目(按照《深圳市食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表》規定的項目申報,有多種主體業態和經營項目的分別申報);
6、從事餐飲服務的還須提交門店標準化流程布局和設備設施示意圖(有多種標準化流程布局和設備設施的分別申報)。
(二)組織專家評審。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必要時隨機抽取1-2個門店進行現場評審,并將評審結果反饋申請人。對符合“申請人承諾制”條件的申請單位發文予以公告,并明確規定各申請單位的主體業態和經營項目。
三、大型連鎖食品經營單位食品經營許可試行“申請人承諾制”新辦《食品經營許可證》程序
通過專家評審符合“申請人承諾制”條件的大型連鎖食品經營單位,在辦理門店食品經營許可證時,對照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http://www.szmqs.gov.cn)發布的《深圳市食品經營許可實施辦法(試行)》中對應類別《食品經營許可現場核查表》進行自查,書面承諾符合許可條件并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免于現場核查,申請材料齊全的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
符合“申請人承諾制”條件的大型連鎖食品經營單位可選擇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門店所在轄區局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
四、大型連鎖食品經營單位食品經營許可試行“申請人承諾制”新辦《食品經營許可證》申請材料
1、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原件1份;
2、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驗原件(提供電子營業執照相關信息的可免于提交);
3、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員、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經辦人授權委托書原件1份(在申請書相應欄目填寫);食品安全管理員培訓考核合格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單純預包裝食品銷售除外);
4、從事餐飲服務的須提交《食品加工場所流程布局設備設施圖紙》1份(原《餐飲服務許可證》在有效期內新辦《食品經營許可證》免于提交);
5、大型連鎖食品經營單位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承諾書(見附件1)。
五、有關要求
(一)大型連鎖食品經營單位申請條件、主體業態、經營項目或流程布局發生變化的,不再適用“申請人承諾制”,須按照規定程序重新申報。
(二)大型連鎖食品經營單位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食品經營許可的,不再適用“申請人承諾制”。
(三)大型連鎖食品經營單位發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不再適用“申請人承諾制”。
(四)大型連鎖食品經營單位的加盟店以加盟方為主體申請食品經營許可不適用“申請人承諾制”。
特此通知。
附件:
大型連鎖食品經營單位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承諾書
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7年6月26日
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簡政放權,簡化和優化食品經營許可流程,促進大型連鎖食品經營企業發展,根據市編辦《關于同意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在大型連鎖食品經營單位食品經營許可試行“申請人承諾制”的函》(深編辦函﹝2017﹞274號),經研究決定,從該通知下發之日起對符合條件的大型連鎖食品經營單位食品經營許可試行“申請人承諾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大型連鎖食品經營單位食品經營許可試行“申請人承諾制”適用范圍
(一)食品銷售單位試行“申請人承諾制”適用范圍
試行“申請人承諾制”的大型連鎖食品銷售單位包括超級市場(超市)、便利店、專業店(專賣店)、綜合商場等,須在深圳市范圍內有50個及以上使用統一商號的門店,并做到統一采購配送食品、統一經營管理規范。
(二)餐飲服務單位試行“申請人承諾制”適用范圍
試行“申請人承諾制”的大型連鎖餐飲服務單位包括大型餐館、中型餐館、小型餐館、飲品店、糕點店等,不包括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和單位食堂,須在深圳市范圍內有50個及以上使用統一商號的門店,并做到統一采購食品原料、統一經營管理規范,各門店經營項目、流程布局和設備設施相同或相近。
(三)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兼營單位試行“申請人承諾制”適用范圍
試行“申請人承諾制”的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兼營單位應同時符合上述第(一)項和第(二)項的要求。
在試行一段時間后,我委將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擴大大型連鎖食品經營單位食品經營許可“申請人承諾制”適用范圍。
二、大型連鎖食品經營單位食品經營許可試行“申請人承諾制”評審程序
(一)提交申請材料。大型連鎖食品經營單位申請按照“申請人承諾制”程序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須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地址:工商物價大廈1407室、1408室)提交以下材料:
1、關于食品經營許可適用“申請人承諾制”的申請;
2、公司基本情況介紹;
3、統一采購配送食品情況說明和配套規章制度;
4、統一經營管理規范情況說明和配套規章制度;
5、各類門店擬申報的主體業態和經營項目(按照《深圳市食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表》規定的項目申報,有多種主體業態和經營項目的分別申報);
6、從事餐飲服務的還須提交門店標準化流程布局和設備設施示意圖(有多種標準化流程布局和設備設施的分別申報)。
(二)組織專家評審。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必要時隨機抽取1-2個門店進行現場評審,并將評審結果反饋申請人。對符合“申請人承諾制”條件的申請單位發文予以公告,并明確規定各申請單位的主體業態和經營項目。
三、大型連鎖食品經營單位食品經營許可試行“申請人承諾制”新辦《食品經營許可證》程序
通過專家評審符合“申請人承諾制”條件的大型連鎖食品經營單位,在辦理門店食品經營許可證時,對照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http://www.szmqs.gov.cn)發布的《深圳市食品經營許可實施辦法(試行)》中對應類別《食品經營許可現場核查表》進行自查,書面承諾符合許可條件并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免于現場核查,申請材料齊全的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
符合“申請人承諾制”條件的大型連鎖食品經營單位可選擇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門店所在轄區局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
四、大型連鎖食品經營單位食品經營許可試行“申請人承諾制”新辦《食品經營許可證》申請材料
1、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原件1份;
2、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驗原件(提供電子營業執照相關信息的可免于提交);
3、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員、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經辦人授權委托書原件1份(在申請書相應欄目填寫);食品安全管理員培訓考核合格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單純預包裝食品銷售除外);
4、從事餐飲服務的須提交《食品加工場所流程布局設備設施圖紙》1份(原《餐飲服務許可證》在有效期內新辦《食品經營許可證》免于提交);
5、大型連鎖食品經營單位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承諾書(見附件1)。
五、有關要求
(一)大型連鎖食品經營單位申請條件、主體業態、經營項目或流程布局發生變化的,不再適用“申請人承諾制”,須按照規定程序重新申報。
(二)大型連鎖食品經營單位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食品經營許可的,不再適用“申請人承諾制”。
(三)大型連鎖食品經營單位發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不再適用“申請人承諾制”。
(四)大型連鎖食品經營單位的加盟店以加盟方為主體申請食品經營許可不適用“申請人承諾制”。
特此通知。
附件:

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