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沈陽市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沈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7月13日
沈陽市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
動物疫病防治工作事關畜牧業健康發展、食品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事關社會和諧穩定,是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重要職責,是農業、農村工作的重要內容。為進一步加強動物疫病防治工作,有效控制重大動物疫情,實現重點疫病的逐步凈化和消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遼寧省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結合我市實際,編制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防治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堅持預防為主和加強領導、密切配合,依靠科學、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斷處置的方針,把動物疫病防治作為重要民生工程,以促進動物疫病科學防治為主題,以轉變獸醫事業發展方式為主線,以維護養殖業生產安全、動物產品質量安全、公共衛生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實施分病種、分區域、分階段的動物疫病防治策略,全面提升獸醫公共服務和社會化服務水平,有計劃地控制、凈化和消滅嚴重危害畜牧業生產和人民群眾健康安全的動物疫病,為保障我市畜牧業可持續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二)基本原則。
1.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區縣(市)政府負總責,相關部門各負其責,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形成政府、企業、行業協會和從業人員分工明確、各司其職的防治機制。
2. 結合實際,適度超前。結合我市動物疫病發生和流行情況,準確把握動物防疫工作發展趨勢,科學判斷動物疫病流行狀況,合理設定防治目標,開展科學防治。
3. 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根據我市不同地區特點,按照動物種類、養殖模式、飼養用途和疫病種類,分病種、分區域、分畜禽實行分類指導、差別化管理。
4. 突出重點,統籌推進。整合利用動物疫病防治資源,根據國家要求,結合我市疫病實際情況,確定優先防治病種,突出重點區域、重點環節、重點措施,加強示范推廣,統籌推進動物防疫各項工作。
(三)防治目標。到2020年,要形成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有效保障養殖業生產安全、動物產品質量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的動物疫病綜合防治能力。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15種優先防治的國內動物疫病達到規劃設定的考核標準,生豬、家禽、牛、羊發病率分別下降到5%、6%、4%、3%以下,動物發病率、死亡率和公共衛生風險顯著降低。牛海綿狀腦病、非洲豬瘟等13種重點防范的外來動物疫病傳入和擴散風險有效降低,外來動物疫病防范和處置能力明顯提高。基礎設施和機構隊伍更加健全,法律法規和科技保障體系更加完善,財政投入機制更加穩定,社會化服務水平全面提高。
專欄1 優先防治和重點防范的動物疫病
二、總體策略
統籌安排動物疫病防治、現代畜牧業和公共衛生事業發展,積極探索有中國特色的動物疫病防治模式,著力破解制約動物疫病防治的關鍵性問題,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強化條件保障,實施計劃防治、健康促進和風險防范策略,努力實現重點疫病從有效控制到凈化消滅。
(一)重大動物疫病和重點人畜共患病計劃防治策略。有計劃地控制、凈化、消滅對畜牧業和公共衛生安全危害大的重點病種,推進重點病種從免疫臨床發病向免疫臨床無病例過渡,逐步清除動物機體和環境中存在的病原,為實現免疫無疫和非免疫無疫奠定基礎。基于疫病流行動態變化,科學選擇防治技術路線,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調整強制免疫和強制撲殺病種。
(二)畜禽健康促進策略。根據國家種用動物健康標準,實施種畜禽場重點疫病凈化計劃。完善養殖場所動物防疫條件審查等監管制度,提高生物安全水平。定期實施動物健康檢測,推行無特定病原場(群)和生物安全隔離區評估認證。扶持規模化、標準化、集約化養殖,逐步降低畜禽散養比例,有序減少活畜禽跨區流通。引導養殖者封閉飼養,統一防疫,定期監測,嚴格消毒,降低動物疫病發生風險。
(三)外來動物疫病風險防范策略。加強對境外流行、尚未傳入的重點動物疫病風險管理,建立省市交界處動物防疫安全屏障。健全邊境疫情監測制度和突發疫情應急處置機制,重點加強康平邊線疫病檢測與風險評估,開展聯防聯控,強化技術和物資儲備。進一步完善入市動物和動物產品風險評估、檢疫準入、市外預檢、市外企業注冊登記、可追溯管理等制度,全面加強外來動物疫病監測能力建設。強化邊境地區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雞新城疫、牛羊布病等重點動物疫病的監測工作,增加監測頻次,降低外來動物疫病傳入風險。
三、優先防治病種和區域布局
(一)優先防治病種。根據國家、省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確定16種優先防治市內動物疫病、13種重點防范的境外動物疫病。除本規劃涉及的動物疫病外,還應將對我市危害或潛在危害嚴重的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水生動物疫病、其他畜禽流行病、特種經濟動物疫病、寵物疫病、蜂病、蠶病等納入防治范圍。
(二)區域布局。對動物疫病實行區域化管理,針對不同地區養殖規模不同,分區域、分重點進行疫病控制和凈化。
1. 優勢畜牧業產業地區。對于新民市、遼中縣、法庫縣、康平縣等生豬養殖優勢區,要加強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等生豬疫病防治。對于沈北新區、遼中縣、法庫縣、康平縣等牛羊養殖優勢區,要加強口蹄疫、布魯氏菌病、奶牛結核病、炭疽病等牛羊疫病防治。對于于洪區、蘇家屯區、沈北新區、新民市等蛋雞、肉雞養殖優勢區,要加強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等禽類疫病防治。全市范圍內優先實施種畜禽場疫病凈化。
2. 人畜共患病重點流行區。對于新民市、遼中縣、康平縣等地區,要重點加強布魯氏菌病防治。對于于洪區、新民市、遼中縣等發生過炭疽病的疫區,要重點加強炭疽病防治。
3. 外來動物疫病傳入高風險區。對于與外省市接壤地區、野生動物遷徙區以及空港所在地,要加強外來動物疫病防范。對于與內蒙古接壤的康平縣,要重點防范口蹄疫和布魯氏菌病。對于與臺安、黑山接壤的遼中縣、新民市,要重點防范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炭疽病。
4. 動物疫病防治優勢區。在東陵區(渾南新區)、于洪區、蘇家屯區、沈北新區、法庫縣等自然屏障好、防疫基礎條件好的地區,推進生物安全隔離區建設。對于種畜禽場,要加強源頭控制,鼓勵和推進無特定病原場建設。
四、重點任務
根據我市地理環境和防治重點,在全面掌握疫病流行態勢、分布規律的基礎上,強化綜合防治措施,有效控制重大動物疫病和主要人畜共患病,凈化種畜禽重點疫病,有效防范重點外來動物疫病。市畜牧獸醫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魯氏菌病、炭疽病的防治計劃,出臺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新城疫、奶牛結核病、種畜禽場疫病凈化、健康動物帶毒處理、動物疫病撲殺補貼等指導意見。
(一)控制重大動物疫病。開展嚴密的病原學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為疫情預警、防疫決策以及疫苗應用提供科學依據。改進畜禽養殖方式,凈化養殖環境,提高動物飼養、屠宰等場所防疫能力。完善檢疫監管措施,提高活畜禽市場準入健康標準,提升檢疫監管質量水平,降低動物及其產品長距離調運傳播疫情的風險。嚴格執行疫情報告制度,完善應急處置機制和強制撲殺政策,建立撲殺動物補貼評估制度。完善強制免疫政策,明確免疫責任主體,逐步建立強制免疫退出機制。完善區域化管理制度,積極推動無疫區和生物安全隔離區建設。
專欄2 重大動物疫病防治考核標準
(二)控制主要人畜共患病。注重源頭管理和綜合防治,強化易感人群宣傳教育等干預措施,加強畜牧獸醫從業人員職業保護,提高炭疽等人畜共患病防治水平,降低疫情發生風險。對于布魯氏菌病,建立非種用、乳用動物強制免疫和牲畜定期檢測、強制撲殺政策,強化動物衛生監督和無害化處理措施。對于奶牛結核病,采取檢疫撲殺、風險評估、移動控制相結合的綜合防治措施,強化奶牛健康管理。對于炭疽病,實施強制免疫、定期檢驗監測、撲殺滅源等綜合性防控措施,加強環境及易感動物的檢測管理。對于狂犬病,落實免疫等預防措施,改善動物飼養條件,改進管理方式。
專欄3 主要人畜共患病防治考核標準
(三)凈化種畜禽重點疫病。引導和支持種畜禽企業開展疫病凈化。建立無疫企業認證制度,制定健康標準,強化定期監測和評估。建立市場準入和信息發布制度,分區域制定市場準入條件,定期發布無疫企業信息。引導種畜禽企業增加疫病防治經費投入。在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場驗收工作中增加對動物疫病的監測項目,建立監測制度,沒有監測合格報告不予驗收。
專欄4 種畜禽重點疫病凈化考核標準
(四)防范外來動物疫病傳入。強化跨部門協作機制,健全外來動物疫病監視制度、進境動物和動物產品風險分析制度,強化入境檢疫和邊境監管措施,提高外來動物疫病風險防范能力。加強野生動物傳播外來動物疫病的風險監測。完善邊境等高風險區域動物疫情監測制度,實施外來動物疫病防范宣傳培訓計劃,提高外來動物疫病發現、識別和報告能力。分病種制定外來動物疫病應急預案和技術規范,在高風險區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加強省市交流合作與聯防聯控,健全技術和物資儲備,提高技術支持能力。
五、能力建設
(一)提升動物疫情監測預警能力。完善以市、區縣(市)兩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為主體,分工明確、布局合理的動物疫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實驗室網絡。加強國家疫情測報站管理,完善以動態管理為核心的運行機制。加強外來動物疫病監視監測網絡運行管理,強化邊境疫情監測。加強寵物疫病監測和防治。加強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能力建設。市、區縣(市)兩級畜牧獸醫部門定期舉辦實驗技術培訓和輪訓,邀請國家、省專家進行講座,加強疫病檢測診斷能力建設。充實各級獸醫實驗室專業技術力量。實施市動物疫病監測計劃,增加疫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經費投入。
(二)提升突發疫情應急管理能力。加強突發動物疫情應急指揮機構和隊伍建設,完善應急指揮系統運行機制。健全動物疫情應急物資儲備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儲備應急處理工作所需防疫物資,配備應急交通通訊和疫情處置設施設備,增配人員物資快速運送和大型消毒設備。完善突發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進一步完善疫病處置撲殺補貼機制,對在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撲滅過程中強制撲殺、銷毀的動物產品和相關物品給予補貼。將重點動物疫病納入畜牧業保險保障范圍。
(三)提升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能力。依托縣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鄉鎮獸醫站和村級獸醫室,構建基層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工作網絡,強化疫苗物流冷鏈和使用管理。組織開展鄉村獸醫登記,優先從符合條件的鄉村獸醫中選用村級防疫員,實行全員培訓上崗。完善村級防疫員防疫工作補貼政策,按照國家規定采取有效的衛生防護和醫療保健措施。加強企業從業獸醫管理,落實防疫責任。逐步推行在鄉鎮政府領導、縣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指導和監督下,以養殖企業和個人為責任主體,以村級防疫員、執業獸醫、企業從業獸醫為技術依托的強制免疫模式。建立強制免疫應激反應死亡動物補貼政策。
(四)提升動物衛生監督執法能力。建立健全法律法規,加強基層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機構能力建設,嚴格動物衛生監督執法,保障日常工作經費。強化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管理,推行動物和動物產品指定通道出入制度,落實檢疫申報、動物隔離、無害化處理等措施。合理建設檢疫申報點,到2020年,實現每個鄉鎮建立1個標準化檢疫申報點。加強官方獸醫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官方獸醫隊伍依法行政能力和職業素質,到2020年,基本保證飼養量集中的鄉鎮有5至7名官方獸醫。改擴建設動物隔離場,根據實際情況對康平縣北四家子動物隔離場進行擴建改造。新建動物無害化處理場,在養殖量大的新民市、遼中縣、法庫縣、康平縣分別建設1個日處理量5噸以上的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廠,到2020年,每個鄉鎮建設1個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廠。
(五)提升動物疫病防治信息化能力。加大投入力度,整合資源,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全市動物疫病防治信息化建設。建立全市動物疫病信息平臺,將免疫數據、監測數據、流調數據、養殖信息等進行網絡化管理,形成資源共享、自動預警預報系統。提高疫情監測預警、疫情應急指揮管理、獸醫公共衛生管理、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獸用生物制品監管以及執業獸醫考試和獸醫隊伍管理等信息采集、傳輸、匯總、分析和評估能力。加強信息系統運行維護和安全管理。
(六)提升動物疫病防治社會化服務能力。充分調動各方力量,構建動物疫病防治社會化服務體系。積極引導、鼓勵和支持動物診療機構多元化發展,不斷完善動物診療機構管理模式,開展動物診療機構標準化建設。加強動物養殖、運輸等環節管理,依法強化從業人員的動物防疫責任主體地位。建立健全地方獸醫協會,不斷完善政府部門與私營部門、行業協會合作機制。引導社會力量投入,積極運用財政、金融、保險、稅收等政策手段,支持動物疫病防治社會化服務體系有效運行。加強獸醫機構和獸醫人員提供社會化服務的收費管理,制定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
六、保障措施
(一)法制保障。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根據世界貿易組織有關規則,參照國際動物衛生法典和國際通行做法,健全市動物衛生法律法規體系,建立健全《沈陽市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管理辦法》、《沈陽市口蹄疫防控應急預案》、《沈陽市外引動物及產品的準入制度》、《沈陽市重大動物疫病強制撲殺補貼政策》、《沈陽市動物性病源微生物管理制度》等,強化動物疫病區域化管理、活畜禽跨區域調運、動物流通檢疫監管、強制隔離與撲殺等方面的規定。完善獸醫管理的相關制度。及時制定動物疫病控制、凈化和消滅標準以及相關技術規范。各地要根據當地實際,制定相應規章制度。
(二)體制保障。健全獸醫行政管理、監督執法和技術支撐體系,穩定和強化基層動物防疫體系,切實加強機構隊伍建設。明確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的公益性質,加強實驗室儀器設備的更新和維護。進一步深化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建設以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為主體的新型獸醫制度,建立獸醫機構和獸醫隊伍評價機制。實行內檢與外檢、陸生動物與水生動物、養殖動物與野生動物防疫工作協調統一管理。健全各類獸醫培訓機構,建立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培訓機制,加強技術培訓。
(三)科技保障。加強動物疫病科學研究,引進和推廣先進實用的科學研究成果,設立動物疫病防治科學研究專項經費,提高動物疫病防治的科學化水平。加強獸醫研究機構、高等院校和企業資源集成融合,要充分利用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沈陽農業大學等大專院校以及大中型企業獸醫實驗室的科技資源。強化獸醫基礎性、前沿性、公益性技術研究平臺建設,增強獸醫科技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參與國際獸醫標準和規則研究。培養獸醫行業科技領軍人才、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及獸醫實用技術推廣骨干人才。
(四)條件保障。市、區縣(市)政府要將動物疫病防治納入本級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將動物疫病監測、流行病學調查、疫苗配套、疫情控制和撲滅、動物衛生監督、病死動物及其產品無害化處理、動物產品有毒有害物質殘留檢測管理等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公益性事業經費支出。對獸醫行政執法機構實行全額預算管理,保證其人員經費和日常運轉費用。生產企業負擔本企業動物防疫工作的經費支出。加強動物防疫基礎設施建設,編制和實施動物防疫體系建設規劃,進一步健全完善動物疫病預防控制、動物衛生監督執法、獸藥監察和殘留監控、動物疫病防治技術支撐等基礎設施。
七、組織實施
(一)落實動物防疫責任制。我市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做好規劃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區、縣(市)政府要根據當地動物衛生狀況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制定和實施本行政區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對制定單項防治計劃的病種,要設定明確的約束性指標,適時開展實施效果評估。對于在動物防疫、動物防疫科學研究中作出成績和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給予獎勵。
(二)明確各部門職責。市畜牧獸醫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實施本規劃所需的具體措施、經費計劃、防疫物資供應計劃和考核評估標準,監督實施免疫接種、疫病監測、檢疫檢驗,指導隔離、封鎖、撲殺、消毒、無害化處理等各項措施的實施,開展動物衛生監督檢查,打擊各種違法行為。市發展改革部門要根據本規劃,在充分整合利用現有資源的基礎上,加強動物防疫基礎設施建設。市財政部門要根據本規劃和相關規定加強財政投入和經費管理。市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要加強入境動物及其產品的檢疫。市衛生部門要加強人畜共患病人間疫情防治工作,及時通報疫情和防治工作進展。市林業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的監測工作。市公安部門要加強疫區治安管理,協助做好突發疫情應急處理、強制撲殺和疫區封鎖工作。市交通運輸部門要優先安排緊急調用防疫物資的運輸。市服務業部門要加強屠宰行業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支持冷鮮肉加工運輸和屠宰冷藏加工企業技術改造,建設鮮肉儲存運輸和銷售環節的冷鏈設施。
(三)開展社會宣傳和監督檢查。各地區要通過網絡、媒體、培訓等多種途徑,廣泛宣傳動員,提升公眾對防疫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提高養殖者防疫意識。引導企業、協會、養殖者、執業獸醫等組織和個人積極參與動物疫病防治規劃的實施工作。提高畜禽養殖和交易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水平。強化生產者防疫責任主體意識,構建地方政府總負責,生產者是第一責任人,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的工作責任體系。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沈陽市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沈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7月13日
沈陽市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
動物疫病防治工作事關畜牧業健康發展、食品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事關社會和諧穩定,是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重要職責,是農業、農村工作的重要內容。為進一步加強動物疫病防治工作,有效控制重大動物疫情,實現重點疫病的逐步凈化和消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遼寧省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結合我市實際,編制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防治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堅持預防為主和加強領導、密切配合,依靠科學、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斷處置的方針,把動物疫病防治作為重要民生工程,以促進動物疫病科學防治為主題,以轉變獸醫事業發展方式為主線,以維護養殖業生產安全、動物產品質量安全、公共衛生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實施分病種、分區域、分階段的動物疫病防治策略,全面提升獸醫公共服務和社會化服務水平,有計劃地控制、凈化和消滅嚴重危害畜牧業生產和人民群眾健康安全的動物疫病,為保障我市畜牧業可持續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二)基本原則。
1.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區縣(市)政府負總責,相關部門各負其責,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形成政府、企業、行業協會和從業人員分工明確、各司其職的防治機制。
2. 結合實際,適度超前。結合我市動物疫病發生和流行情況,準確把握動物防疫工作發展趨勢,科學判斷動物疫病流行狀況,合理設定防治目標,開展科學防治。
3. 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根據我市不同地區特點,按照動物種類、養殖模式、飼養用途和疫病種類,分病種、分區域、分畜禽實行分類指導、差別化管理。
4. 突出重點,統籌推進。整合利用動物疫病防治資源,根據國家要求,結合我市疫病實際情況,確定優先防治病種,突出重點區域、重點環節、重點措施,加強示范推廣,統籌推進動物防疫各項工作。
(三)防治目標。到2020年,要形成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有效保障養殖業生產安全、動物產品質量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的動物疫病綜合防治能力。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15種優先防治的國內動物疫病達到規劃設定的考核標準,生豬、家禽、牛、羊發病率分別下降到5%、6%、4%、3%以下,動物發病率、死亡率和公共衛生風險顯著降低。牛海綿狀腦病、非洲豬瘟等13種重點防范的外來動物疫病傳入和擴散風險有效降低,外來動物疫病防范和處置能力明顯提高。基礎設施和機構隊伍更加健全,法律法規和科技保障體系更加完善,財政投入機制更加穩定,社會化服務水平全面提高。
專欄1 優先防治和重點防范的動物疫病
優先防治的國內動物疫病(16種) | 一類動物疫病(5種):口蹄疫(A型、亞洲I型、○型)、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新城疫。 二類動物疫病(11種):布魯氏菌病、奶牛結核病、炭疽、狂犬病、馬鼻疽、馬傳染性貧血、沙門氏菌病、禽白血病、豬偽狂犬病、豬繁殖與呼吸綜合征(經典豬藍耳病)、豬圓環病毒病。 |
重點防范的外來動物疫病 (13種) | 一類動物疫病(9種):牛海綿狀腦病、非洲豬瘟、綿羊癢病、小反芻獸疫、牛傳染性胸膜肺炎、口蹄疫(C型、SAT1型、SAT2型、SAT3型)、豬水泡病、非洲馬瘟、H7亞型禽流感。 未納入病種分類名錄、但傳入風險增加的動物疫病(4種):水泡性口炎、尼帕病、西尼羅河熱、裂谷熱。 |
二、總體策略
統籌安排動物疫病防治、現代畜牧業和公共衛生事業發展,積極探索有中國特色的動物疫病防治模式,著力破解制約動物疫病防治的關鍵性問題,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強化條件保障,實施計劃防治、健康促進和風險防范策略,努力實現重點疫病從有效控制到凈化消滅。
(一)重大動物疫病和重點人畜共患病計劃防治策略。有計劃地控制、凈化、消滅對畜牧業和公共衛生安全危害大的重點病種,推進重點病種從免疫臨床發病向免疫臨床無病例過渡,逐步清除動物機體和環境中存在的病原,為實現免疫無疫和非免疫無疫奠定基礎。基于疫病流行動態變化,科學選擇防治技術路線,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調整強制免疫和強制撲殺病種。
(二)畜禽健康促進策略。根據國家種用動物健康標準,實施種畜禽場重點疫病凈化計劃。完善養殖場所動物防疫條件審查等監管制度,提高生物安全水平。定期實施動物健康檢測,推行無特定病原場(群)和生物安全隔離區評估認證。扶持規模化、標準化、集約化養殖,逐步降低畜禽散養比例,有序減少活畜禽跨區流通。引導養殖者封閉飼養,統一防疫,定期監測,嚴格消毒,降低動物疫病發生風險。
(三)外來動物疫病風險防范策略。加強對境外流行、尚未傳入的重點動物疫病風險管理,建立省市交界處動物防疫安全屏障。健全邊境疫情監測制度和突發疫情應急處置機制,重點加強康平邊線疫病檢測與風險評估,開展聯防聯控,強化技術和物資儲備。進一步完善入市動物和動物產品風險評估、檢疫準入、市外預檢、市外企業注冊登記、可追溯管理等制度,全面加強外來動物疫病監測能力建設。強化邊境地區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雞新城疫、牛羊布病等重點動物疫病的監測工作,增加監測頻次,降低外來動物疫病傳入風險。
三、優先防治病種和區域布局
(一)優先防治病種。根據國家、省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確定16種優先防治市內動物疫病、13種重點防范的境外動物疫病。除本規劃涉及的動物疫病外,還應將對我市危害或潛在危害嚴重的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水生動物疫病、其他畜禽流行病、特種經濟動物疫病、寵物疫病、蜂病、蠶病等納入防治范圍。
(二)區域布局。對動物疫病實行區域化管理,針對不同地區養殖規模不同,分區域、分重點進行疫病控制和凈化。
1. 優勢畜牧業產業地區。對于新民市、遼中縣、法庫縣、康平縣等生豬養殖優勢區,要加強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等生豬疫病防治。對于沈北新區、遼中縣、法庫縣、康平縣等牛羊養殖優勢區,要加強口蹄疫、布魯氏菌病、奶牛結核病、炭疽病等牛羊疫病防治。對于于洪區、蘇家屯區、沈北新區、新民市等蛋雞、肉雞養殖優勢區,要加強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等禽類疫病防治。全市范圍內優先實施種畜禽場疫病凈化。
2. 人畜共患病重點流行區。對于新民市、遼中縣、康平縣等地區,要重點加強布魯氏菌病防治。對于于洪區、新民市、遼中縣等發生過炭疽病的疫區,要重點加強炭疽病防治。
3. 外來動物疫病傳入高風險區。對于與外省市接壤地區、野生動物遷徙區以及空港所在地,要加強外來動物疫病防范。對于與內蒙古接壤的康平縣,要重點防范口蹄疫和布魯氏菌病。對于與臺安、黑山接壤的遼中縣、新民市,要重點防范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炭疽病。
4. 動物疫病防治優勢區。在東陵區(渾南新區)、于洪區、蘇家屯區、沈北新區、法庫縣等自然屏障好、防疫基礎條件好的地區,推進生物安全隔離區建設。對于種畜禽場,要加強源頭控制,鼓勵和推進無特定病原場建設。
四、重點任務
根據我市地理環境和防治重點,在全面掌握疫病流行態勢、分布規律的基礎上,強化綜合防治措施,有效控制重大動物疫病和主要人畜共患病,凈化種畜禽重點疫病,有效防范重點外來動物疫病。市畜牧獸醫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魯氏菌病、炭疽病的防治計劃,出臺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新城疫、奶牛結核病、種畜禽場疫病凈化、健康動物帶毒處理、動物疫病撲殺補貼等指導意見。
(一)控制重大動物疫病。開展嚴密的病原學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為疫情預警、防疫決策以及疫苗應用提供科學依據。改進畜禽養殖方式,凈化養殖環境,提高動物飼養、屠宰等場所防疫能力。完善檢疫監管措施,提高活畜禽市場準入健康標準,提升檢疫監管質量水平,降低動物及其產品長距離調運傳播疫情的風險。嚴格執行疫情報告制度,完善應急處置機制和強制撲殺政策,建立撲殺動物補貼評估制度。完善強制免疫政策,明確免疫責任主體,逐步建立強制免疫退出機制。完善區域化管理制度,積極推動無疫區和生物安全隔離區建設。
專欄2 重大動物疫病防治考核標準
疫病 | 到2015年 | 到2020年 | |
高致病性禽流感 | 全市達到免疫無疫標準 | 全市維持免疫無疫標準 | |
口蹄疫 | A型 | 全市維持免疫無疫標準 | 全市達到非免疫無疫標準 |
亞洲Ⅰ型 | 全市維持免疫無疫標準 | ||
○型 | 全市維持免疫無疫標準 | ||
高致病性豬藍耳病 | 全市達到控制標準 | 全市維持控制標準 | |
豬瘟 | 部分區域達到凈化標準 | 進一步擴大凈化區域 | |
新城疫 | 全市達到控制標準 | 全市維持控制標準 |
(二)控制主要人畜共患病。注重源頭管理和綜合防治,強化易感人群宣傳教育等干預措施,加強畜牧獸醫從業人員職業保護,提高炭疽等人畜共患病防治水平,降低疫情發生風險。對于布魯氏菌病,建立非種用、乳用動物強制免疫和牲畜定期檢測、強制撲殺政策,強化動物衛生監督和無害化處理措施。對于奶牛結核病,采取檢疫撲殺、風險評估、移動控制相結合的綜合防治措施,強化奶牛健康管理。對于炭疽病,實施強制免疫、定期檢驗監測、撲殺滅源等綜合性防控措施,加強環境及易感動物的檢測管理。對于狂犬病,落實免疫等預防措施,改善動物飼養條件,改進管理方式。
專欄3 主要人畜共患病防治考核標準
疫病 | 到2015年 | 到2020年 |
布魯氏菌病 | 全市達到控制標準。其中奶牛場全部達到穩控標準。 | 全市維持控制標準,其中奶牛場全部達到凈化標準。 |
奶牛結核病 | 全市達到控制標準。 | 全市維持控制標準。 |
炭疽 | 全市達到控制標準。 | 全市維持控制標準。 |
狂犬病 | 全市達到控制標準。 | 全市維持控制標準。 |
(三)凈化種畜禽重點疫病。引導和支持種畜禽企業開展疫病凈化。建立無疫企業認證制度,制定健康標準,強化定期監測和評估。建立市場準入和信息發布制度,分區域制定市場準入條件,定期發布無疫企業信息。引導種畜禽企業增加疫病防治經費投入。在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場驗收工作中增加對動物疫病的監測項目,建立監測制度,沒有監測合格報告不予驗收。
專欄4 種畜禽重點疫病凈化考核標準
疫病 | 到2015年 | 到2020年 |
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沙門氏菌病、禽白血病 | 全市祖代以上種雞場達到凈化標準。 | 全市所有種雞場達到凈化標準。 |
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豬偽狂犬病、豬繁殖與呼吸綜合征 | 全市原種豬場達到凈化標準。 | 全市所有種豬場達到凈化標準。 |
(四)防范外來動物疫病傳入。強化跨部門協作機制,健全外來動物疫病監視制度、進境動物和動物產品風險分析制度,強化入境檢疫和邊境監管措施,提高外來動物疫病風險防范能力。加強野生動物傳播外來動物疫病的風險監測。完善邊境等高風險區域動物疫情監測制度,實施外來動物疫病防范宣傳培訓計劃,提高外來動物疫病發現、識別和報告能力。分病種制定外來動物疫病應急預案和技術規范,在高風險區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加強省市交流合作與聯防聯控,健全技術和物資儲備,提高技術支持能力。
五、能力建設
(一)提升動物疫情監測預警能力。完善以市、區縣(市)兩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為主體,分工明確、布局合理的動物疫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實驗室網絡。加強國家疫情測報站管理,完善以動態管理為核心的運行機制。加強外來動物疫病監視監測網絡運行管理,強化邊境疫情監測。加強寵物疫病監測和防治。加強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能力建設。市、區縣(市)兩級畜牧獸醫部門定期舉辦實驗技術培訓和輪訓,邀請國家、省專家進行講座,加強疫病檢測診斷能力建設。充實各級獸醫實驗室專業技術力量。實施市動物疫病監測計劃,增加疫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經費投入。
(二)提升突發疫情應急管理能力。加強突發動物疫情應急指揮機構和隊伍建設,完善應急指揮系統運行機制。健全動物疫情應急物資儲備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儲備應急處理工作所需防疫物資,配備應急交通通訊和疫情處置設施設備,增配人員物資快速運送和大型消毒設備。完善突發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進一步完善疫病處置撲殺補貼機制,對在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撲滅過程中強制撲殺、銷毀的動物產品和相關物品給予補貼。將重點動物疫病納入畜牧業保險保障范圍。
(三)提升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能力。依托縣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鄉鎮獸醫站和村級獸醫室,構建基層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工作網絡,強化疫苗物流冷鏈和使用管理。組織開展鄉村獸醫登記,優先從符合條件的鄉村獸醫中選用村級防疫員,實行全員培訓上崗。完善村級防疫員防疫工作補貼政策,按照國家規定采取有效的衛生防護和醫療保健措施。加強企業從業獸醫管理,落實防疫責任。逐步推行在鄉鎮政府領導、縣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指導和監督下,以養殖企業和個人為責任主體,以村級防疫員、執業獸醫、企業從業獸醫為技術依托的強制免疫模式。建立強制免疫應激反應死亡動物補貼政策。
(四)提升動物衛生監督執法能力。建立健全法律法規,加強基層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機構能力建設,嚴格動物衛生監督執法,保障日常工作經費。強化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管理,推行動物和動物產品指定通道出入制度,落實檢疫申報、動物隔離、無害化處理等措施。合理建設檢疫申報點,到2020年,實現每個鄉鎮建立1個標準化檢疫申報點。加強官方獸醫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官方獸醫隊伍依法行政能力和職業素質,到2020年,基本保證飼養量集中的鄉鎮有5至7名官方獸醫。改擴建設動物隔離場,根據實際情況對康平縣北四家子動物隔離場進行擴建改造。新建動物無害化處理場,在養殖量大的新民市、遼中縣、法庫縣、康平縣分別建設1個日處理量5噸以上的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廠,到2020年,每個鄉鎮建設1個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廠。
(五)提升動物疫病防治信息化能力。加大投入力度,整合資源,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全市動物疫病防治信息化建設。建立全市動物疫病信息平臺,將免疫數據、監測數據、流調數據、養殖信息等進行網絡化管理,形成資源共享、自動預警預報系統。提高疫情監測預警、疫情應急指揮管理、獸醫公共衛生管理、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獸用生物制品監管以及執業獸醫考試和獸醫隊伍管理等信息采集、傳輸、匯總、分析和評估能力。加強信息系統運行維護和安全管理。
(六)提升動物疫病防治社會化服務能力。充分調動各方力量,構建動物疫病防治社會化服務體系。積極引導、鼓勵和支持動物診療機構多元化發展,不斷完善動物診療機構管理模式,開展動物診療機構標準化建設。加強動物養殖、運輸等環節管理,依法強化從業人員的動物防疫責任主體地位。建立健全地方獸醫協會,不斷完善政府部門與私營部門、行業協會合作機制。引導社會力量投入,積極運用財政、金融、保險、稅收等政策手段,支持動物疫病防治社會化服務體系有效運行。加強獸醫機構和獸醫人員提供社會化服務的收費管理,制定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
六、保障措施
(一)法制保障。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根據世界貿易組織有關規則,參照國際動物衛生法典和國際通行做法,健全市動物衛生法律法規體系,建立健全《沈陽市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管理辦法》、《沈陽市口蹄疫防控應急預案》、《沈陽市外引動物及產品的準入制度》、《沈陽市重大動物疫病強制撲殺補貼政策》、《沈陽市動物性病源微生物管理制度》等,強化動物疫病區域化管理、活畜禽跨區域調運、動物流通檢疫監管、強制隔離與撲殺等方面的規定。完善獸醫管理的相關制度。及時制定動物疫病控制、凈化和消滅標準以及相關技術規范。各地要根據當地實際,制定相應規章制度。
(二)體制保障。健全獸醫行政管理、監督執法和技術支撐體系,穩定和強化基層動物防疫體系,切實加強機構隊伍建設。明確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的公益性質,加強實驗室儀器設備的更新和維護。進一步深化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建設以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為主體的新型獸醫制度,建立獸醫機構和獸醫隊伍評價機制。實行內檢與外檢、陸生動物與水生動物、養殖動物與野生動物防疫工作協調統一管理。健全各類獸醫培訓機構,建立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培訓機制,加強技術培訓。
(三)科技保障。加強動物疫病科學研究,引進和推廣先進實用的科學研究成果,設立動物疫病防治科學研究專項經費,提高動物疫病防治的科學化水平。加強獸醫研究機構、高等院校和企業資源集成融合,要充分利用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沈陽農業大學等大專院校以及大中型企業獸醫實驗室的科技資源。強化獸醫基礎性、前沿性、公益性技術研究平臺建設,增強獸醫科技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參與國際獸醫標準和規則研究。培養獸醫行業科技領軍人才、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及獸醫實用技術推廣骨干人才。
(四)條件保障。市、區縣(市)政府要將動物疫病防治納入本級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將動物疫病監測、流行病學調查、疫苗配套、疫情控制和撲滅、動物衛生監督、病死動物及其產品無害化處理、動物產品有毒有害物質殘留檢測管理等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公益性事業經費支出。對獸醫行政執法機構實行全額預算管理,保證其人員經費和日常運轉費用。生產企業負擔本企業動物防疫工作的經費支出。加強動物防疫基礎設施建設,編制和實施動物防疫體系建設規劃,進一步健全完善動物疫病預防控制、動物衛生監督執法、獸藥監察和殘留監控、動物疫病防治技術支撐等基礎設施。
七、組織實施
(一)落實動物防疫責任制。我市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做好規劃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區、縣(市)政府要根據當地動物衛生狀況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制定和實施本行政區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對制定單項防治計劃的病種,要設定明確的約束性指標,適時開展實施效果評估。對于在動物防疫、動物防疫科學研究中作出成績和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給予獎勵。
(二)明確各部門職責。市畜牧獸醫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實施本規劃所需的具體措施、經費計劃、防疫物資供應計劃和考核評估標準,監督實施免疫接種、疫病監測、檢疫檢驗,指導隔離、封鎖、撲殺、消毒、無害化處理等各項措施的實施,開展動物衛生監督檢查,打擊各種違法行為。市發展改革部門要根據本規劃,在充分整合利用現有資源的基礎上,加強動物防疫基礎設施建設。市財政部門要根據本規劃和相關規定加強財政投入和經費管理。市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要加強入境動物及其產品的檢疫。市衛生部門要加強人畜共患病人間疫情防治工作,及時通報疫情和防治工作進展。市林業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的監測工作。市公安部門要加強疫區治安管理,協助做好突發疫情應急處理、強制撲殺和疫區封鎖工作。市交通運輸部門要優先安排緊急調用防疫物資的運輸。市服務業部門要加強屠宰行業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支持冷鮮肉加工運輸和屠宰冷藏加工企業技術改造,建設鮮肉儲存運輸和銷售環節的冷鏈設施。
(三)開展社會宣傳和監督檢查。各地區要通過網絡、媒體、培訓等多種途徑,廣泛宣傳動員,提升公眾對防疫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提高養殖者防疫意識。引導企業、協會、養殖者、執業獸醫等組織和個人積極參與動物疫病防治規劃的實施工作。提高畜禽養殖和交易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水平。強化生產者防疫責任主體意識,構建地方政府總負責,生產者是第一責任人,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的工作責任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