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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農業廳關于開展2018年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的通知(晉農質監發〔2018〕1號)

   2018-01-22 254
核心提示:各市農委,畜牧、果業局(中心),省農產品質檢中心、省畜產品質檢中心:為全面掌握我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切實加強農產品質量
各市農委,畜牧、果業局(中心),省農產品質檢中心、省畜產品質檢中心: 
    為全面掌握我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切實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促進農業產業健康發展和保障農產品消費安全,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省廳決定2018年繼續開展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現將監測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是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一項基
 
    礎性工作,是行政決策和依法監管的重要手段,也是采取針對性預防控制措施、不斷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技術支撐和有效措施。各級農業、畜牧、果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明確配合抽樣工作的機構和人員,要在生產基地和屠宰場的抽樣環節給予積極支持和協助,并加強對承擔監測任務的質檢機構的監督,確保檢測工作的質量。各級任務承擔單位要認真落實監測方案,明確職責,做好溝通協調,共同做好2018年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任務。
 
    二、規范監測程序
 
    承擔監測任務的質檢機構要嚴格遵守《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12年第7號)規定,依據相關標準和方法,規范抽樣檢測程序和工作人員行為,科學、公正地做好抽樣和檢測工作。各市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或質檢機構要做好協助抽樣和樣品預處理工作,各受檢縣(區、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提供本地具體受檢單位的名單和地點,積極配合抽樣工作,確保監測工作順利進行。
 
    三、提高協同效率
 
    各市、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與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合作機制,協調做好市場抽樣工作,及時通報抽檢結果,共同做好監測預警和聯合防控工作;要協同推進食用農產品聯合執法,按照職責權限,依法處置抽檢不合格樣品。承擔監測任務的省農、畜產品質檢中心,要及時將監測結果通知受檢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做好相關銜接工作,提高依法查處的時效性。
 
    四、強化檢打聯動
 
    各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部省例行監測以及日常監管發現的突出問題要及時跟進,就檢出問題較多的地區和產品開展禁用農獸藥和非法添加物監督抽查,實施“檢打聯動”,依托農業綜合執法機構查清生產經營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公開行政處罰信息,要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對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保持嚴打高壓態勢。各市、縣要及時將依法監管、依法查處情況上報省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
 
    聯 系 人: 喬  羽
 
    聯系電話: 0351-8235092
 
    傳    真: 0351-8235283
 
    郵    箱: sxncpjgj@126.com
 
       附件
:1.2018年山西省種植業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方案
 
    2.2018年山西省畜禽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方案
 
    山西省農業廳
 
    2018年1月19日


 
地區: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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