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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全省生活飲用水衛生監測等工作督導的通知(甘衛疾控函〔2017〕501號)

   2017-08-04 599
核心提示:各市州衛生計生委,甘肅礦區衛生計生委,蘭州新區衛計和食藥監局,省衛生計生委綜合監督局,省疾控中心:  為切實做好《甘肅省水
各市州衛生計生委,甘肅礦區衛生計生委,蘭州新區衛計和食藥監局,省衛生計生委綜合監督局,省疾控中心:
 
  為切實做好《甘肅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2050)》關于水龍頭水質監測(檢測、抽檢)結果每季度向社會公示及其準備相關情況以及中央轉移支付地方水和環境衛生監測項目工作,有效落實衛生計生系統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務和國家衛生計生委2017年重點任務硬性指標,省衛生計生委決定委托省疾控中心,抽調省市相關人員組成督導組對各地項目工作進行督導。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導時間
 
  2017年8月-9月(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完成的,可視情況適當后延)。
 
  二、督導分組
 
  本次督導將抽調省市相關人員組成4個督導組,由省衛生計生委疾控處和省疾控中心負責同志帶隊,各督導組成員及督導市州安排見附件1。
 
  三、督導內容
 
  (一)甘肅省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務落實情況。圍繞地市級城市自2016年起、縣級城市自2018年起,每季度在政府網站向社會公布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用戶水龍頭水質監測(檢測、抽檢)結果的要求,督導檢查市縣兩級疾控機構實驗室檢測能力、數據質量、報告情況、公示情況及其縣級準備情況等。
 
  (二)中央轉移支付地方水和環境衛生監測項目工作。工作安排部署和進展、人員培訓、實驗室檢測、質量控制、基礎信息收集、數據審核和利用、資金落實和使用等。詳見考核評分表(見附件2)。
 
  四、督導方式
 
  查看文件資料、實驗室原始記錄、結果報告、調查表、網絡直報系統等,與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訪談交流。
 
  五、其它事項
 
  (一)各地要高度重視,積極配合省級督導組開展工作。并確定市級聯絡人,于8月14日前將名單報送省疾控中心。
 
  (二)各督導組在督導工作結束后撰寫督導報告,并于2017年9月15日前報省疾控中心。
 
  (三)參加督導人員要廉潔自律,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雙十條”規定。各市州抽調人員交通食宿費自理。
 
  聯 系 人:楊海霞
 
  聯系電話:(0931)8268764   18919146576
 
     附件:1.2017年飲用水和環境衛生監測項目督導安排
 
  2.2017年飲用水和環境衛生監測項目督導考核評分表
 
  甘肅省衛生計生委辦公室
 
  2017年7月31日


 
地區: 甘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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