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委):
因《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條例》至今尚未出臺,為維護全省保健食品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加強保健食品質量安全監管,經研究,就繼續做好過渡期保健食品經營許可工作通知如下:
一、對已獲得保健食品經營衛生許可延期證明的企業,由發證機關下發通知,有效期延至2013年12月31日。
二、對原衛生許可證到期的保健食品經營企業,按照《關于開展過渡期保健食品衛生許可工作的通知》(陜食藥監許發[2011]64號)要求,做好保健食品經營許可延期工作。對符合延期條件的企業,其衛生許可證可延至2013年12月31日。
三、對申請保健食品經營衛生許可證變更的企業,要嚴格審查,組織專家按照《保健食品經營企業日常監督現場檢查指南》進行現場核查,符合條件的,發給經營許可證明文件,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
請各市局認真做好過渡期保健食品許可工作,待《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出臺后,按照新要求統一進行換證工作。
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