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食品產業健康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辦法》、《浙江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制定本規劃。
一、食品安全現狀
(一)工作成效。省委、省政府堅持把食品安全作為關注民生、構建和諧社會的一件大事來抓,將食品安全作為“平安浙江”、“全面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和“全面小康六大行動計劃”的重要內容,列入省政府為民辦實事的重要項目和公民權益依法保障行動計劃。全省不斷加大日常監管力度,扎實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食品領域違法犯罪行為,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食品安全總體形勢穩定、可控。
1.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不斷健全。2004年12月省政府出臺《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浙政發〔2004〕50號),對全省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進行了總體部署,省、市、縣(市、區)政府相繼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絕大多數的鄉鎮(街道)也都成立了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2010年省政府對省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組成成員進行了調整,成員單位從22個增加至24個。省級層面完成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和餐飲服務監管職能的調整,省衛生廳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能,省農(林、漁)業、質監、工商、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分別承擔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食品流通、餐飲服務等環節的相應食品安全監管職能。
2.食品安全法制建設進一步完善。近年來,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出臺了一系列重要的政策文件,不斷完善食品安全法制體系。2009年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2010年2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部分領域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意見》(浙政辦發〔2010〕11號),進一步明確了《食品安全法》實施后部分領域職責不清的問題;2010年7月省政府出臺了《浙江省實施〈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辦法》(省政府令〔2010〕274號);2011年7月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辦法》,并于2011年12月1日正式施行。此外,食品安全相關監管部門也相繼出臺了一批行之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和監管制度。
3.食品安全監督執法成效明顯。“十一五”期間,各地、各有關部門不斷加強監管,食品生產經營行為逐漸走向規范。我省對食品領域違法犯罪行為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先后部署開展了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問題乳粉集中清查、“地溝油”專項整治、奧運和世博食品保障等各類食品安全專項行動。在2009—2010年為期兩年的食品安全整頓工作中,全省共檢查食用農產品、食品生產經營單位217萬家次,查處各類違法行為3?3萬起,取締無證照和吊銷證照企業近2萬家,移送公安機關14起,罰沒款6044?82萬元,涉及總貨值1?13億元。從2008年開始,省政府將小作坊、小食雜店、小餐飲店、小農資店、小菜場等食品“五小”行業作為我省“十小”行業整規工作的重中之重,三年多來共對40?02萬家食品“五小”單位進行整治和規范,規范率達到99?56%。
4.公眾食品安全意識明顯增強。全省按照“三貼近”(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和“五進”(進鄉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機關)的思路,依托食品安全宣傳周等各類載體,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群眾喜聞樂見的社會宣傳活動,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營造人人關心、支持、參與食品安全的良好社會氛圍,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意識逐步提高,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意識進一步強化,公眾食品安全知識知曉率和滿意度明顯提升。
5.食品安全長效機制初顯成效。在全國率先開展了農村食品安全“三網”(農村現代流通網、監管責任網、群眾監督網)建設和示范創建。實施“千鎮連鎖超市,萬村放心店”工程,全省28761個行政村建立了25528個村級連鎖便利店,創建食品安全放心店(示范店)28455家,有力改善了農村食品安全狀況。全省共創建食品安全示范縣(市、區)國家級6個、省級56個,示范鄉鎮(街道)1151個,示范村居(社區)2751個;啟動10個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創建,已有全國重點示范區2個。推進以縣域為重點,以統一檢測計劃、檢測經費和檢測信息共享為主要內容的食品檢測資源整合工作,形成了以寧波、麗水等地為代表的食品檢測資源整合模式。在連續十年開展食品中化學污染物和危害因子監測的基礎上,2010年建立了覆蓋多環節、全過程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體系,為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預警、標準制訂等提供科學依據。同時,建立了電子化監管、案件移送、舉報獎勵、誠信建設和群眾監督員隊伍“多員合一”等一系列長效監管制度。
6.食品產業持續健康發展。通過強化監管和示范引領,“十一五”期間,我省食品產業得到快速發展。2010年全省1973家規模以上食品工業企業實現總產值1885?8億元,出口交貨值380億元,利稅總額500億元。“十一五”期末,全省共有食品生產加工企業7554家、食品流通單位27?8萬家、餐飲服務單位14?5萬家、保健食品生產企業129家、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174家、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1383家。全省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三品”總數達到3837個,產地面積1181?1萬畝。全省獲得“中國名牌”、“中國馳名商標”、“浙江省著名商標”等稱號的食品企業分別達到23家、38家、225家,獲得“浙江名牌”稱號的食品產品有278個。
(二)主要問題。當前,我省食品安全形勢總體穩定向好,但是部分領域問題仍然比較突出。
1.食品產業規模化程度較低。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小、散、亂現象仍較普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中規模以上企業不足3%,食品流通單位個體工商戶占93%,餐飲服務單位小餐飲店達76%,另外還有大量的小作坊、小攤販游離于監管之外。食品產業門檻低、分布散、規模小的狀況短期內難以完全改變,嚴重制約了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
2.食品安全隱患仍然存在。空氣、水、土壤等產地環境污染問題尚未根本解決;企業主體責任有待進一步強化,安全投入不足,管理能力不強;食品安全誠信體系建設剛剛起步,行業自律作用有待加強;危害食品安全的違法犯罪屢禁不止,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違規使用農(獸、漁)藥等問題難以在短期內杜絕。
3.監管體制機制尚不夠健全。市、縣兩級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尚未理順;分段監管體制下涉及監管部門較多,仍然存在監管職責不清、責任不明、力量分散等問題;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建設有待加強、機制有待完善。
4.監管能力有待提升。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食品消費總量和種類都迅速增長,群眾對食品安全的關注度越來越高。相對于食品產業的高速發展和消費結構的快速轉變,食品安全政策法規、標準體系、風險監測網絡、監管隊伍和技術裝備等建設都亟待加強。特別是,隨著生物技術、材料學等食品相關學科的快速發展,食品生產新原料、新技術、新工藝的廣泛應用,食品安全監管難度不斷增加。
二、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實施“八八戰略”和“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總戰略,健全體制機制,落實各方責任,加大投入力度,優化整合資源,強化科技支撐,推進誠信體系建設,不斷提高監管能力,促進我省食品產業健康有序發展、食品安全水平持續提升,切實保障公眾飲食安全,為全面改善民生、建設“平安浙江”、構建和諧社會作出貢獻。
(二)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服務大局。堅持以保障公眾食品安全和身體健康為中心,將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納入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之中,通過加強監管和指導幫扶,推動食品企業轉型升級、食品產業健康發展、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不斷提升,努力做到食品安全與經濟社會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相適應。
2.統籌協調、依法監管。統籌食品產業發展與食品安全監管的關系,統籌不同區域、不同環節、不同層級的食品安全監管資源。按照分段監管和全程監管的要求,加強綜合協調,明晰部門職責,強化分級負責,牢固樹立依法監管理念,健全完善法制,創新監管機制,不斷提高食品安全依法監管的能力和水平,嚴厲打擊食品領域各類違法犯罪行為。
3.夯實基礎、創新管理。合理布局食品安全監管資源,重點加強農村、城鄉結合部等薄弱地區及基層能力建設,加大對監測、檢驗等能力建設的投入力度。創新管理模式,有效整合存量資源,挖掘潛力,提高效率,促進食品安全監管隊伍、信息、監測、檢驗、科技、宣教等方面的資源共享。加大科研攻關力度,推廣應用先進適用技術和方法。
4.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充分履行政府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職能,加大政策支持和基礎保障,做好政府部門承擔的各項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同時,發揮政策導向作用,引入市場機制,調動行業企業、新聞媒體、教育機構、科研院所、社會公眾等各方面的積極性,共同參與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切實落實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三、發展目標
(一)總體目標。到2015年,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較為完善,食品安全監管能力明顯提升;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法規標準、應急處置、信息管理和誠信體系基本健全;重點食品質量安全狀況持續穩定良好,制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違法犯罪活動得到有效遏制,公眾食品安全意識進一步增強;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食品安全總體水平達到全國前列。
(二)具體指標(到2015年末)。
分類序號指標名稱單位2015年目標值綜合
管理1每千人口年食品安全定量檢測樣品數件42每千人口年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樣品數件2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規范處置率%1004規模以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信用檔案電子化率%1005公眾食品安全基本知識知曉率%80種植
養殖6主要農(林、漁)產品質量安全抽檢合格率%967農藥、獸(漁)藥、肥料等農業投入品質量抽檢合格率%808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總量個5500生產
加工9地產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抽檢合格率%9310嬰幼兒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生產經營單位電子追溯系統覆蓋率%10011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評價與分級監管覆蓋面%9812保健食品抽檢合格率%9213建立省級以上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個10食品
流通14流通環節食品抽檢合格率%9015大中城市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連鎖超市鮮活農產品抽檢合格率%95 16食品批發經營者、大中型食品零售經營者電子監管率%10017縣城以上生豬定點屠宰率%10018鄉鎮生豬定點屠宰率%95餐飲
服務19餐飲服務單位食品抽檢合格率%9020餐飲服務單位餐具抽檢合格率%8021餐飲服務單位、學校食堂量化分級管理實施率%98 22餐飲服務單位餐廚廢棄物規范處置率%100四、主要任務
(一)完善綜合協調。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推進各級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能調整,明晰各部門監管職責,消除職責交叉和監管空白,提高監管效能。加強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和能力建設,健全食品安全監管綜合協調機制,加強省市縣三級之間、部門之間、地區之間的協調聯動,健全資源共享、聯合執法、信息通報、隱患排查、應急聯動、事故處置等工作機制,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逐步實現食品安全全過程、全方位預防和管控。在整合各方執法力量和資源的基礎上,推動食品安全監管隊伍規范化建設,建立聯動機制,實現監管資源共享,形成監管合力。研究制訂食品安全綜合性評價指標,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體系,加強對各級政府和各部門的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強化縣級以上政府屬地管理責任,推動鄉鎮(街道)一級食品安全監管力量建設。
(二)嚴格全程監管。加大對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食品生產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飲服務等重點環節的監控力度。強化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環節源頭管理,加強對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投入品的規范使用,推行食用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嚴格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許可和日常監管,推行食品生產企業量化分級管理,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統籌規劃,合理布局,鼓勵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提升改造為食品生產企業。健全完善進出口食品監控制度,加大進口食品監管力度,建立省級以上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10個,大宗出口食品分類定級管理率達到100%。進一步規范食品流通秩序,重點督促大型商場、超市、批發經營者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推進城鄉農貿市場提升改造,強化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全面推進餐飲服務單位量化分級管理,積極推行餐飲服務良好操作規范,進一步加強集體供餐單位的監管。推進生豬集中屠宰及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設置發展規劃的實施,引導相關企業實現規范化、現代化和規模化經營。規范餐廚廢棄物處置,加強餐廚廢棄物收運管理,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工作。力爭到“十二五”期末,主要農(林、漁)產品質量安全抽檢合格率達到96%,農藥、獸(漁)藥、肥料等農業投入品質量抽檢合格率80%,地產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抽檢合格率93%,保健食品抽檢合格率92%,流通環節食品抽檢合格率90%,大中城市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連鎖超市鮮活農產品抽檢合格率95%,餐飲服務單位食品抽檢合格率90%、餐具抽檢合格率80%,縣城以上生豬定點屠宰率100%、鄉鎮生豬定點屠宰率95%,餐飲服務單位餐廚廢棄物規范處置率達到100%。
專欄1重點環節和工作
種植養殖環節強化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日常監管,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隱患排查;加強食用農產品產地環境質量安全監測評價,對重污染產地實施退出機制;加強動植物疫情疫病測報及防治;強化農藥、獸(漁)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肥料等農資產品質量安全監控;建立產銷銜接機制,推行農產品標識管理;提高食用農產品生產的規模化、標準化、產業化水平和質量安全自控能力;扶持發展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加強糧油質量安全監測和抽查,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糧油流入口糧市場。
生產加工環節嚴格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強化證后監管和抽樣檢驗,組織實施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評價和分級監管制度。完善食品召回制度,加強食品召回過程監督,嚴格不合格食品處理,健全不合格食品市場退出機制。指導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督促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鼓勵企業符合良好生產規范要求,實施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及其他過程控制標準體系。
食品流通環節加強食品流通環節監管,重點督促大型商場、超市、食品批發經營者切實履行進貨查驗義務,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規范食品進貨、貯存、銷售、下架退市等行為,全面推廣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系統,實現流通環節全程可追溯。加強大中城市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連鎖超市鮮活農產品的監管。
餐飲服務環節針對易致食物中毒的關鍵環節、高風險食品及違法行為開展監督檢查,有效降低餐飲業危及食品安全行為的發生。在餐飲業積極推行餐飲服務良好操作規范,全面推進監督量化分級、五常法管理和信息公示制度,促進企業自律,發揮社會監督作用。餐飲服務單位、學校食堂量化分級管理實施率達到98%。進出口環節全面實施出口食品分類定級監管新模式;突出抓好進口食品監管,完善進口食品查驗制度,重點對食品中農獸藥、食品添加劑、致病微生物、有毒有害物質、標簽標識進行查驗,重點打擊失信企業非法使用添加物質和濫用添加劑行為;建立“以落實經銷商主體責任為核心,以進口食品流向管理為主線,以進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備案制度為關鍵”的進口食品溯源管理新機制;嚴把出口食品企業備案、登記關和對外注冊推薦審查關,依法加大進口商違法違規的查處力度,提升進出口食品企業的整體水平。
餐廚廢棄物管理建立“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市、縣(市、區)長負責制,制訂和完善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明確部門職責分工,規范餐廚廢棄物處置,加強餐廚廢棄物收運管理,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工作,嚴防“地溝油”流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三)深化專項整治。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風險評估、風險排查等情況,針對重點時段、重點環節、重點隱患科學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集中打擊各類食品領域違法犯罪行為,逐步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加強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環節監管,開展違禁藥物使用專項整治。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建立病害肉無害化處理保障制度。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假冒偽劣食品行為,重點開展高風險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有效遏制和杜絕使用非食品原料、濫用食品添加劑和無證照生產加工食品的違法行為,進一步提高與公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重點食品和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及餐飲服務重點環節的食品安全水平。繼續開展保健食品及其廣告專項整治,重點查處保健食品違規添加藥物和以免費體驗、產品講座為名變相銷售假冒保健食品等違法行為,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廣告宣傳。加強農村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全面提升農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專欄2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非食用物質和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繼續加強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
“五小”食品專項整規結合“十小”行業整治規范工作,重點開展針對小作坊、小食雜店、小餐飲店、小農資店、小菜場的專項整規,引導尚不能滿足準入要求的“五小”食品聯小做大,整合做強,規范發展。
重點時段食品安全專項檢查在重大節假日和重要活動期間,開展針對旅游景點、超市賣場、農貿市場、大型餐飲、集體供餐等重點領域及重點食品的專項檢查行動,保持監管高壓態勢,確保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肉品專項整治組織有關部門集中整治“瘦肉精”、購銷“病死豬”等嚴重損害群眾身體健康的食品安全問題;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建立病害肉無害化處理保障制度。
農村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加強對農村、城鄉結合部等薄弱環節監管,適時開展聯合集中整治行動,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全面推進農村自辦宴席的指導管理,完善申報指導制度和農村土廚師培訓制度。
其他專項整治針對不同階段的食品安全狀況以及社會輿論關注的焦點食品安全問題,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項綜合治理,逐步提升全省食品安全水平。(四)強化監測檢測。全面開展食品安全監測檢測工作,建立健全生產企業出廠檢驗、監管部門監督抽檢、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三道食品安全防線。引導和督促食品企業加大檢驗檢測能力建設,嚴格執行出廠檢驗制度。按照風險高低及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程度,制訂抽檢計劃,對重點食品組織實施專項抽樣檢查。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管理工作,推進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網絡建設,提高監測能力,擴大監測范圍,對食品安全隱患進行及時有效預警。到2015年末,力爭年食品安全定量檢測樣品數達到4件/千人口,年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樣品數達到2件/千人口。逐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評價制度和體系,研究食品可能發生的危害后果及其嚴重性,分析危害發生的概率,并據此劃分食品的風險等級,將動態評估結果作為政府食品安全決策和管理的基礎。
科學規劃新建檢驗檢測機構,合理推進第三方檢測機構建設,嚴格資質認定管理,建立協調統一、布局合理、運轉高效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逐步推進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工作,科學加強檢驗檢測機構的設備配置和人才培養,提高實驗室檢驗檢測能力和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水平。
專欄3食品安全監測檢測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建立覆蓋省市縣并逐漸延伸到農村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網絡,對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和食源性致病菌進行連續監測,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情況的基礎數據庫和數據分析系統,加強監測數據評價分析,對食品安全隱患進行及時有效預警。
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監管部門根據食品產量和特性、可能存在的危害、社會關注度等因素,制訂年度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加強對米面、蔬菜、水果、食用油、豆制品、肉類、水產品、乳制品、蛋類、酒飲料等大宗食品和高風險食品的抽樣檢驗,對食品中的微生物、食品添加劑、重金屬、農藥、獸(漁)藥殘留及非食用物質等危害因子進行檢驗、分析,按規定及時公布食品抽檢信息。
食品安全檢測機構建設以現有的質量監督檢驗檢測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農(林、漁)業檢測技術機構、食品藥品檢驗機構等重要檢測資源為基礎,整合資源,優化配置,進一步提升技術研究水平,形成協調統一、布局合理、運轉高效,覆蓋全省范圍食品生產、加工、流通和餐飲服務等領域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網絡。
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共享逐步推進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工作,到2015年末,市、縣(市、區)全部實現食品檢驗計劃、檢測經費和檢測信息共享的“三統一”。
實驗室檢測以省級食品安全檢測技術機構為龍頭,推動完善食品安全檢驗、風險分析等工作,為全省食品安全科研提供基礎技術平臺。推廣食品常見危害因素的檢測技術,完善常見化學性和生物性污染因素的檢測技術。加強實驗室質量控制,開展新技術、新方法研究。
現場快速檢測發展和利用可靠、快速、便攜、精確的食品安全檢測技術。重點開發食品安全監測中急需的,有關安全限量標準中對應農藥、獸藥、有機污染物、生物毒素、食品添加劑、飼料添加劑、非法添加物質等現場檢測技術和相關設備,提高現場和應急快速檢測水平。(五)健全標準體系。加強標準管理,強化食品安全標準的法律地位,積極參與國家標準的制訂,規范和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清理和制(修)訂工作,規范企業標準備案,鼓勵企業制訂高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形成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為主體,食品安全地方標準、企業標準為補充,統一、協調、完善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加強重點食品安全標準研究,促進企業規范化、規模化生產,提高質量安全水平和國內外市場競爭力。加強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地方標準的宣傳普及力度。加強省食品安全標準專家庫的建設,培養食品安全標準高級專家。
完善食用農產品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制度,積極開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地理標志農產品的認證,到2015年末,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總量達到5500個。健全食品企業質量保證體系,大力推行良好農業規范(GAP)、良好生產規范(GMP)、良好衛生操作規范(GHP)、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HACCP)、食品安全管理體系(ISO22000)等認證,提高食品企業自身管理能力。加強食品檢驗檢測實驗室認證認可工作,加快我省食品認證的國際互認進程。
專欄4食品安全標準管理工作
標準管理健全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機制,加強對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企業標準的備案管理,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國家強制標準,提高企業標準與標準化水平。
標準數據庫建立食品安全標準動態數據庫,加強對國際和國外先進標準的跟蹤、轉化和吸收,為政府和企業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提供標準技術支撐,提供食品安全標準查詢渠道。
標準制(修)訂積極參與或主導制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20項;組織制訂食品安全新地方標準50項;開展地方標準清理、開展標準跟蹤評價,提升全省食品安全標準化水平。食品安全標準審評專家庫建設健全與完善食品安全標準審評專家庫制度,規范食品安全標準制訂中的專家咨詢機制。培養20名以上國家級食品安全標準專家、100名以上省級食品安全標準專家。
食品安全標準宣貫面向監管部門、企業、消費者開展食品安全標準的宣貫,提高公眾對食品安全標準的認知度,樹立食品安全標準的權威性。(六)規范信息管理。逐步建立功能完善、標準統一、信息共享、互聯互通的食品安全信息平臺。拓寬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渠道,及時收集匯總、分析整理轄區內食品安全信息,定期評價食品安全狀況,編寫本地區食品安全狀況報告。規范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定期公布轄區食品安全信息。健全完善現有的省、市、縣三級食品安全信息網絡和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信息網,努力構建服務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預警、信息通報、應急處理和食品安全科研及社會公眾服務的網絡環境,為食品安全監管科學決策提供服務。
專欄5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設
食品安全電子監管平臺充分利用物聯網等先進技術建立覆蓋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食品流通、餐飲服務等環節全流程的食品安全電子監管平臺。建立和完善保健食品監管信息系統。逐步推進食品生產經營者采用電子化臺賬管理,充分利用先進電子識別技術,對重點食品實施電子標簽管理,積極探索有承載種植養殖信息的標識物在食用農產品監管中的應用,實現索證索票電子化。首先在嬰幼兒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肉類蔬菜、酒類產品等方面實現全程可追溯,并逐步擴大到其他食品,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全程可追溯電子信息系統。嬰幼兒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生產經營單位電子追溯系統覆蓋率100%。
食品安全信息網加強省、市、縣三級食品安全信息網建設,使其成為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普及宣傳、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發布、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食品安全通訊稿件報送的有效平臺,政府及監管部門和公眾溝通的橋梁。(七)加強宣傳教育。全面落實《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綱要(2011—2015年)》,實施食品安全知識普及工程,開展多形式、多途徑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加強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的宣傳報道,普及食品安全基礎知識,提高公眾的食品安全意識、從業人員的主體責任意識、監管人員的責任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到2015年末,公眾食品安全基本知識的知曉率達到80%以上;在中小學相關課程中滲透食品安全教育內容,中小學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識的知曉率達到85%以上。各級食品安全監管人員每人每年食品安全集中專業培訓達到40小時以上;各類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主要從業人員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培訓達到40小時以上。健全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機制,積極支持新聞媒體開展輿論監督,暢通政府與新聞媒體信息交流渠道,加強食品安全輿情監測分析和研判能力,正確引導輿論,防止不實炒作。
專欄6食品安全宣傳教育
食品安全知識普及工程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及網絡、短信等新媒體,通過食品安全宣傳周、科普日、網絡虛擬宣教館、科普巡展、專題科普報告、電子科普畫廊、知識競賽、專欄專題、播放公益廣告等形式,大力宣傳、普及食品安全科學知識,開展食品安全道德教育,引導公眾養成良好的飲食衛生習慣,增強消費者自我保護和參與監督的能力。
食品安全宣傳周結合《食品安全法》頒布實施周年慶等活動,每年定期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
食品從業人員培訓組織開展與食品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教育,推廣先進的食品安全質量管理技術和經驗,建立食品從業人員培訓制度,強化從業人員的質量意識和按規程操作的意識。
執法人員培訓通過集中培訓、輪崗鍛煉和技能演練,不斷增強食品安全行政執法人員的責任意識、法治意識和服務意識,提高監管執法能力和水平,做到依法行政、規范執法。
食品安全群眾監督員和媒體信息員在全省聘請食品安全群眾監督員和媒體信息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系統培訓,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
食品安全輿情監測與新聞媒體合作開發食品安全輿情監測系統,加強輿情監測和研判。(八)提高應急能力。突出預防為主,加強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能力建設,完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調
查處理制度,健全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和反應機制。依托省、市、縣三級突發事件衛生應急處置體系,健全以食品安全辦、監管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為主體的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加強應急指揮決策、應急監測、報告和預警、應急檢測技術支撐、應急隊伍培訓和演練、物資保障能力、現場處置能力等建設,提升食品安全事故有效防范能力和應急管理能力。全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規范處置率達到100%。健全食品安全投訴舉報網絡,暢通消費者投訴舉報、批評、建議的渠道,加大投訴舉報電話的宣傳力度,規范投訴舉報接報處置,落實有獎舉報制度。
專欄7食品安全應急處置
預案體系建立各級政府、有關監管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的食品安全應急預案體系;定期組織各類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活動,提高應急處置和應對水平。
隊伍建設加強各級、各有關部門食品安全應急專家隊伍建設和技術培訓,重點加強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現場衛生學處理和流行病學調查應急隊伍建設;加強應急物資儲備和救治設備、藥品的配置,規范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應急裝備配置。
應急處置在現有省、市、縣三級突發事件衛生應急處置體系的基礎上,建立并完善現代化、智能化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系統,以及與省政府應急指揮中心對接、與各市、縣應急指揮中心相聯結、上下聯通的應急指揮網絡。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接報通報、部門協作配合、問題食品處置、醫療救治等工作機制,妥善處置各類突發食品安全事件。(九)推進誠信建設。加強誠信體系建設,進一步強化企業作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營造食品安全誠信環境,創建食品安全誠信文化。制訂信用評價辦法和激勵懲戒措施,完善黑名單通報制度,實行信用分類分級管理。依托浙江省聯合征信系統,建立健全食品企業及相關人員信用信息記錄檔案和誠信分類數據庫。規模以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信用檔案電子化率100%。初步形成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守信激勵工作機制。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積極倡導行業自律,增強食品從業人員誠信意識,充分發揮誠信體系建設對食品安全工作的規范、引導、督促功能。
專欄8食品安全誠信體系
健全信用信息檔案依托浙江省聯合征信系統,建立健全食品企業及相關人員信用信息記錄檔案和誠信分類數據庫,廣泛收集食品生產經營主體準入信息、食品安全監管信息、消費者申訴舉報信息等,同時為相關監管部門提供失信信息查詢,以達到“一處失信、處處制約”的監管效果。
實施信用分級監管完善食品生產經營主體誠信分類監管制度,全面推行分級分類管理,根據食品領域企業生產、經營狀況情況,劃分誠信級別,開展不同層次、類別和頻次的監管,對于有危害群眾食品安全記錄的企業,予以重點監管直至責令退出。(十)開展科學研究。加強以高校、科研機構、有關技術機構和大型食品企業為主的食品安全科技支撐平臺建設。明確食品安全重點科技研究項目,開展食品安全前瞻性研究、食品安全基礎研究、檢驗檢測技術研究、過程控制研究、信息技術研究、追蹤溯源和防偽技術研究、食品安全標準研究、監管方式方法研究。重點開展對食品添加劑、重金屬、化學污染物、抗生素和各種非法添加物的檢測技術研究。開發各種高科技食品,推進我省食品行業的轉型升級,以標準化、品牌化、集約化、規模化來加快我省食品產業的發展,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專欄9食品安全科研重點
食品安全前瞻性研究開展前瞻性課題研究和政策研究。不斷探索食品安全規律,把握趨勢,開展食品安全監管的戰略性、前瞻性研究。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政策研究機構和國內外食品安全交流網絡,重點研究和解決當前食品安全面臨的關鍵問題,為政府決策提供強有力的智力支持。
食品安全過程控制技術研究推進開發研究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儲存運輸、包裝、經銷等各環節的安全技術,建立對食品安全進行全過程控制的技術保障體系。
應用技術研究包括食品品種特征溯源技術、食品產地圖譜技術、食品產地標簽和條碼示蹤技術、農產品質量安全溯源技術和檢驗檢測技術、食品制假售假檢測技術、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技術、檢測技術規范和安全性驗證方法、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預警技術以及食品生產、加工和運輸過程中的食品安全控制技術研究。
安全評價技術研究開展涉及食品新原料、新技術和新工藝以及轉基因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接觸材料等危害因素的評價研究;研究建立食源性危害的危險性評估模式和方法;提出高風險食品目錄和危險性控制措施;開展食品安全綜合性評價指標和技術研究。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本規劃是指導全省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十二五”時期發展的階段性、綱領性文件和行動指南。規劃確立的指導思想、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指明了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未來五年的發展方向。各級政府要將食品安全規劃納入本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不斷健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尤其是要健全食品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形成“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作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各有關部門要把思想認識統一到“十二五”規劃任務上來,切實加強領導,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全面推進、重點突破,認真組織好規劃的實施。
(二)完善法制建設。加快制訂出臺《浙江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條例》、《浙江省保健食品管理辦法》和有關配套行政規范性文件。建立與國家法律體系相配套、與國際通行慣例相銜接、具有本省特色的食品安全法制體系。嚴格食品安全行政執法,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強化對行政行為的監督。
(三)加大政府投入。各級政府要加大資金投入,切實保障規劃任務和項目的資金需要。加強“十二五”期間食品重點項目的建設和管理,落實建設資金,明確建設要求,確保項目如期完成。根據食品安全監管實際需要,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所必需的辦公業務用房、執法裝備、檢驗儀器設備等,給予經費保障。加大對食品安全監督網絡、檢驗檢測機構、信息技術平臺、科技研發等方面的投入,全面提升食品監管基礎設施建設水平。
(四)營造良好氛圍。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向社會各界廣泛宣傳本規劃確定的目標和任務,以及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曝光典型案例,開展輿論監督,提高廣大群眾對食品的認知水平和消費信心,為順利實施“十二五”規劃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五)擴大交流合作。加強與發達國家和地區食品安全監管機構的合作與交流,采用學習考察、培訓、研討等方式,積極借鑒和吸收先進的食品安全監管理念、模式和手段,不斷提升全省食品安全監管水平。追蹤和學習國外先進的監管模式方法、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技術和方法,努力使我省的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和檢驗檢測技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六)開展督查評估。各地要對規劃目標、任務和項目進行逐項分解,確定專門機構和人員,提出工作要求,落實具體措施,加強督促檢查。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規劃相關領域工作的組織實施。要適時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必要時對規劃進行調整和修訂,保證規劃實施到位。
一、食品安全現狀
(一)工作成效。省委、省政府堅持把食品安全作為關注民生、構建和諧社會的一件大事來抓,將食品安全作為“平安浙江”、“全面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和“全面小康六大行動計劃”的重要內容,列入省政府為民辦實事的重要項目和公民權益依法保障行動計劃。全省不斷加大日常監管力度,扎實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食品領域違法犯罪行為,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食品安全總體形勢穩定、可控。
1.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不斷健全。2004年12月省政府出臺《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浙政發〔2004〕50號),對全省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進行了總體部署,省、市、縣(市、區)政府相繼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絕大多數的鄉鎮(街道)也都成立了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2010年省政府對省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組成成員進行了調整,成員單位從22個增加至24個。省級層面完成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和餐飲服務監管職能的調整,省衛生廳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能,省農(林、漁)業、質監、工商、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分別承擔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食品流通、餐飲服務等環節的相應食品安全監管職能。
2.食品安全法制建設進一步完善。近年來,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出臺了一系列重要的政策文件,不斷完善食品安全法制體系。2009年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2010年2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部分領域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意見》(浙政辦發〔2010〕11號),進一步明確了《食品安全法》實施后部分領域職責不清的問題;2010年7月省政府出臺了《浙江省實施〈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辦法》(省政府令〔2010〕274號);2011年7月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辦法》,并于2011年12月1日正式施行。此外,食品安全相關監管部門也相繼出臺了一批行之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和監管制度。
3.食品安全監督執法成效明顯。“十一五”期間,各地、各有關部門不斷加強監管,食品生產經營行為逐漸走向規范。我省對食品領域違法犯罪行為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先后部署開展了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問題乳粉集中清查、“地溝油”專項整治、奧運和世博食品保障等各類食品安全專項行動。在2009—2010年為期兩年的食品安全整頓工作中,全省共檢查食用農產品、食品生產經營單位217萬家次,查處各類違法行為3?3萬起,取締無證照和吊銷證照企業近2萬家,移送公安機關14起,罰沒款6044?82萬元,涉及總貨值1?13億元。從2008年開始,省政府將小作坊、小食雜店、小餐飲店、小農資店、小菜場等食品“五小”行業作為我省“十小”行業整規工作的重中之重,三年多來共對40?02萬家食品“五小”單位進行整治和規范,規范率達到99?56%。
4.公眾食品安全意識明顯增強。全省按照“三貼近”(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和“五進”(進鄉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機關)的思路,依托食品安全宣傳周等各類載體,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群眾喜聞樂見的社會宣傳活動,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營造人人關心、支持、參與食品安全的良好社會氛圍,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意識逐步提高,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意識進一步強化,公眾食品安全知識知曉率和滿意度明顯提升。
5.食品安全長效機制初顯成效。在全國率先開展了農村食品安全“三網”(農村現代流通網、監管責任網、群眾監督網)建設和示范創建。實施“千鎮連鎖超市,萬村放心店”工程,全省28761個行政村建立了25528個村級連鎖便利店,創建食品安全放心店(示范店)28455家,有力改善了農村食品安全狀況。全省共創建食品安全示范縣(市、區)國家級6個、省級56個,示范鄉鎮(街道)1151個,示范村居(社區)2751個;啟動10個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創建,已有全國重點示范區2個。推進以縣域為重點,以統一檢測計劃、檢測經費和檢測信息共享為主要內容的食品檢測資源整合工作,形成了以寧波、麗水等地為代表的食品檢測資源整合模式。在連續十年開展食品中化學污染物和危害因子監測的基礎上,2010年建立了覆蓋多環節、全過程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體系,為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預警、標準制訂等提供科學依據。同時,建立了電子化監管、案件移送、舉報獎勵、誠信建設和群眾監督員隊伍“多員合一”等一系列長效監管制度。
6.食品產業持續健康發展。通過強化監管和示范引領,“十一五”期間,我省食品產業得到快速發展。2010年全省1973家規模以上食品工業企業實現總產值1885?8億元,出口交貨值380億元,利稅總額500億元。“十一五”期末,全省共有食品生產加工企業7554家、食品流通單位27?8萬家、餐飲服務單位14?5萬家、保健食品生產企業129家、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174家、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1383家。全省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三品”總數達到3837個,產地面積1181?1萬畝。全省獲得“中國名牌”、“中國馳名商標”、“浙江省著名商標”等稱號的食品企業分別達到23家、38家、225家,獲得“浙江名牌”稱號的食品產品有278個。
(二)主要問題。當前,我省食品安全形勢總體穩定向好,但是部分領域問題仍然比較突出。
1.食品產業規模化程度較低。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小、散、亂現象仍較普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中規模以上企業不足3%,食品流通單位個體工商戶占93%,餐飲服務單位小餐飲店達76%,另外還有大量的小作坊、小攤販游離于監管之外。食品產業門檻低、分布散、規模小的狀況短期內難以完全改變,嚴重制約了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
2.食品安全隱患仍然存在。空氣、水、土壤等產地環境污染問題尚未根本解決;企業主體責任有待進一步強化,安全投入不足,管理能力不強;食品安全誠信體系建設剛剛起步,行業自律作用有待加強;危害食品安全的違法犯罪屢禁不止,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違規使用農(獸、漁)藥等問題難以在短期內杜絕。
3.監管體制機制尚不夠健全。市、縣兩級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尚未理順;分段監管體制下涉及監管部門較多,仍然存在監管職責不清、責任不明、力量分散等問題;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建設有待加強、機制有待完善。
4.監管能力有待提升。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食品消費總量和種類都迅速增長,群眾對食品安全的關注度越來越高。相對于食品產業的高速發展和消費結構的快速轉變,食品安全政策法規、標準體系、風險監測網絡、監管隊伍和技術裝備等建設都亟待加強。特別是,隨著生物技術、材料學等食品相關學科的快速發展,食品生產新原料、新技術、新工藝的廣泛應用,食品安全監管難度不斷增加。
二、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實施“八八戰略”和“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總戰略,健全體制機制,落實各方責任,加大投入力度,優化整合資源,強化科技支撐,推進誠信體系建設,不斷提高監管能力,促進我省食品產業健康有序發展、食品安全水平持續提升,切實保障公眾飲食安全,為全面改善民生、建設“平安浙江”、構建和諧社會作出貢獻。
(二)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服務大局。堅持以保障公眾食品安全和身體健康為中心,將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納入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之中,通過加強監管和指導幫扶,推動食品企業轉型升級、食品產業健康發展、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不斷提升,努力做到食品安全與經濟社會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相適應。
2.統籌協調、依法監管。統籌食品產業發展與食品安全監管的關系,統籌不同區域、不同環節、不同層級的食品安全監管資源。按照分段監管和全程監管的要求,加強綜合協調,明晰部門職責,強化分級負責,牢固樹立依法監管理念,健全完善法制,創新監管機制,不斷提高食品安全依法監管的能力和水平,嚴厲打擊食品領域各類違法犯罪行為。
3.夯實基礎、創新管理。合理布局食品安全監管資源,重點加強農村、城鄉結合部等薄弱地區及基層能力建設,加大對監測、檢驗等能力建設的投入力度。創新管理模式,有效整合存量資源,挖掘潛力,提高效率,促進食品安全監管隊伍、信息、監測、檢驗、科技、宣教等方面的資源共享。加大科研攻關力度,推廣應用先進適用技術和方法。
4.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充分履行政府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職能,加大政策支持和基礎保障,做好政府部門承擔的各項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同時,發揮政策導向作用,引入市場機制,調動行業企業、新聞媒體、教育機構、科研院所、社會公眾等各方面的積極性,共同參與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切實落實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三、發展目標
(一)總體目標。到2015年,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較為完善,食品安全監管能力明顯提升;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法規標準、應急處置、信息管理和誠信體系基本健全;重點食品質量安全狀況持續穩定良好,制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違法犯罪活動得到有效遏制,公眾食品安全意識進一步增強;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食品安全總體水平達到全國前列。
(二)具體指標(到2015年末)。
分類序號指標名稱單位2015年目標值綜合
管理1每千人口年食品安全定量檢測樣品數件42每千人口年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樣品數件2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規范處置率%1004規模以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信用檔案電子化率%1005公眾食品安全基本知識知曉率%80種植
養殖6主要農(林、漁)產品質量安全抽檢合格率%967農藥、獸(漁)藥、肥料等農業投入品質量抽檢合格率%808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總量個5500生產
加工9地產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抽檢合格率%9310嬰幼兒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生產經營單位電子追溯系統覆蓋率%10011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評價與分級監管覆蓋面%9812保健食品抽檢合格率%9213建立省級以上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個10食品
流通14流通環節食品抽檢合格率%9015大中城市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連鎖超市鮮活農產品抽檢合格率%95 16食品批發經營者、大中型食品零售經營者電子監管率%10017縣城以上生豬定點屠宰率%10018鄉鎮生豬定點屠宰率%95餐飲
服務19餐飲服務單位食品抽檢合格率%9020餐飲服務單位餐具抽檢合格率%8021餐飲服務單位、學校食堂量化分級管理實施率%98 22餐飲服務單位餐廚廢棄物規范處置率%100四、主要任務
(一)完善綜合協調。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推進各級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能調整,明晰各部門監管職責,消除職責交叉和監管空白,提高監管效能。加強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和能力建設,健全食品安全監管綜合協調機制,加強省市縣三級之間、部門之間、地區之間的協調聯動,健全資源共享、聯合執法、信息通報、隱患排查、應急聯動、事故處置等工作機制,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逐步實現食品安全全過程、全方位預防和管控。在整合各方執法力量和資源的基礎上,推動食品安全監管隊伍規范化建設,建立聯動機制,實現監管資源共享,形成監管合力。研究制訂食品安全綜合性評價指標,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體系,加強對各級政府和各部門的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強化縣級以上政府屬地管理責任,推動鄉鎮(街道)一級食品安全監管力量建設。
(二)嚴格全程監管。加大對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食品生產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飲服務等重點環節的監控力度。強化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環節源頭管理,加強對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投入品的規范使用,推行食用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嚴格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許可和日常監管,推行食品生產企業量化分級管理,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統籌規劃,合理布局,鼓勵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提升改造為食品生產企業。健全完善進出口食品監控制度,加大進口食品監管力度,建立省級以上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10個,大宗出口食品分類定級管理率達到100%。進一步規范食品流通秩序,重點督促大型商場、超市、批發經營者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推進城鄉農貿市場提升改造,強化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全面推進餐飲服務單位量化分級管理,積極推行餐飲服務良好操作規范,進一步加強集體供餐單位的監管。推進生豬集中屠宰及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設置發展規劃的實施,引導相關企業實現規范化、現代化和規模化經營。規范餐廚廢棄物處置,加強餐廚廢棄物收運管理,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工作。力爭到“十二五”期末,主要農(林、漁)產品質量安全抽檢合格率達到96%,農藥、獸(漁)藥、肥料等農業投入品質量抽檢合格率80%,地產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抽檢合格率93%,保健食品抽檢合格率92%,流通環節食品抽檢合格率90%,大中城市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連鎖超市鮮活農產品抽檢合格率95%,餐飲服務單位食品抽檢合格率90%、餐具抽檢合格率80%,縣城以上生豬定點屠宰率100%、鄉鎮生豬定點屠宰率95%,餐飲服務單位餐廚廢棄物規范處置率達到100%。
專欄1重點環節和工作
種植養殖環節強化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日常監管,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隱患排查;加強食用農產品產地環境質量安全監測評價,對重污染產地實施退出機制;加強動植物疫情疫病測報及防治;強化農藥、獸(漁)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肥料等農資產品質量安全監控;建立產銷銜接機制,推行農產品標識管理;提高食用農產品生產的規模化、標準化、產業化水平和質量安全自控能力;扶持發展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加強糧油質量安全監測和抽查,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糧油流入口糧市場。
生產加工環節嚴格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強化證后監管和抽樣檢驗,組織實施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評價和分級監管制度。完善食品召回制度,加強食品召回過程監督,嚴格不合格食品處理,健全不合格食品市場退出機制。指導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督促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鼓勵企業符合良好生產規范要求,實施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及其他過程控制標準體系。
食品流通環節加強食品流通環節監管,重點督促大型商場、超市、食品批發經營者切實履行進貨查驗義務,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規范食品進貨、貯存、銷售、下架退市等行為,全面推廣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系統,實現流通環節全程可追溯。加強大中城市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連鎖超市鮮活農產品的監管。
餐飲服務環節針對易致食物中毒的關鍵環節、高風險食品及違法行為開展監督檢查,有效降低餐飲業危及食品安全行為的發生。在餐飲業積極推行餐飲服務良好操作規范,全面推進監督量化分級、五常法管理和信息公示制度,促進企業自律,發揮社會監督作用。餐飲服務單位、學校食堂量化分級管理實施率達到98%。進出口環節全面實施出口食品分類定級監管新模式;突出抓好進口食品監管,完善進口食品查驗制度,重點對食品中農獸藥、食品添加劑、致病微生物、有毒有害物質、標簽標識進行查驗,重點打擊失信企業非法使用添加物質和濫用添加劑行為;建立“以落實經銷商主體責任為核心,以進口食品流向管理為主線,以進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備案制度為關鍵”的進口食品溯源管理新機制;嚴把出口食品企業備案、登記關和對外注冊推薦審查關,依法加大進口商違法違規的查處力度,提升進出口食品企業的整體水平。
餐廚廢棄物管理建立“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市、縣(市、區)長負責制,制訂和完善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明確部門職責分工,規范餐廚廢棄物處置,加強餐廚廢棄物收運管理,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工作,嚴防“地溝油”流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三)深化專項整治。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風險評估、風險排查等情況,針對重點時段、重點環節、重點隱患科學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集中打擊各類食品領域違法犯罪行為,逐步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加強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環節監管,開展違禁藥物使用專項整治。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建立病害肉無害化處理保障制度。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假冒偽劣食品行為,重點開展高風險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有效遏制和杜絕使用非食品原料、濫用食品添加劑和無證照生產加工食品的違法行為,進一步提高與公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重點食品和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及餐飲服務重點環節的食品安全水平。繼續開展保健食品及其廣告專項整治,重點查處保健食品違規添加藥物和以免費體驗、產品講座為名變相銷售假冒保健食品等違法行為,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廣告宣傳。加強農村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全面提升農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專欄2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非食用物質和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繼續加強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
“五小”食品專項整規結合“十小”行業整治規范工作,重點開展針對小作坊、小食雜店、小餐飲店、小農資店、小菜場的專項整規,引導尚不能滿足準入要求的“五小”食品聯小做大,整合做強,規范發展。
重點時段食品安全專項檢查在重大節假日和重要活動期間,開展針對旅游景點、超市賣場、農貿市場、大型餐飲、集體供餐等重點領域及重點食品的專項檢查行動,保持監管高壓態勢,確保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肉品專項整治組織有關部門集中整治“瘦肉精”、購銷“病死豬”等嚴重損害群眾身體健康的食品安全問題;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建立病害肉無害化處理保障制度。
農村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加強對農村、城鄉結合部等薄弱環節監管,適時開展聯合集中整治行動,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全面推進農村自辦宴席的指導管理,完善申報指導制度和農村土廚師培訓制度。
其他專項整治針對不同階段的食品安全狀況以及社會輿論關注的焦點食品安全問題,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項綜合治理,逐步提升全省食品安全水平。(四)強化監測檢測。全面開展食品安全監測檢測工作,建立健全生產企業出廠檢驗、監管部門監督抽檢、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三道食品安全防線。引導和督促食品企業加大檢驗檢測能力建設,嚴格執行出廠檢驗制度。按照風險高低及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程度,制訂抽檢計劃,對重點食品組織實施專項抽樣檢查。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管理工作,推進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網絡建設,提高監測能力,擴大監測范圍,對食品安全隱患進行及時有效預警。到2015年末,力爭年食品安全定量檢測樣品數達到4件/千人口,年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樣品數達到2件/千人口。逐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評價制度和體系,研究食品可能發生的危害后果及其嚴重性,分析危害發生的概率,并據此劃分食品的風險等級,將動態評估結果作為政府食品安全決策和管理的基礎。
科學規劃新建檢驗檢測機構,合理推進第三方檢測機構建設,嚴格資質認定管理,建立協調統一、布局合理、運轉高效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逐步推進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工作,科學加強檢驗檢測機構的設備配置和人才培養,提高實驗室檢驗檢測能力和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水平。
專欄3食品安全監測檢測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建立覆蓋省市縣并逐漸延伸到農村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網絡,對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和食源性致病菌進行連續監測,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情況的基礎數據庫和數據分析系統,加強監測數據評價分析,對食品安全隱患進行及時有效預警。
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監管部門根據食品產量和特性、可能存在的危害、社會關注度等因素,制訂年度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加強對米面、蔬菜、水果、食用油、豆制品、肉類、水產品、乳制品、蛋類、酒飲料等大宗食品和高風險食品的抽樣檢驗,對食品中的微生物、食品添加劑、重金屬、農藥、獸(漁)藥殘留及非食用物質等危害因子進行檢驗、分析,按規定及時公布食品抽檢信息。
食品安全檢測機構建設以現有的質量監督檢驗檢測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農(林、漁)業檢測技術機構、食品藥品檢驗機構等重要檢測資源為基礎,整合資源,優化配置,進一步提升技術研究水平,形成協調統一、布局合理、運轉高效,覆蓋全省范圍食品生產、加工、流通和餐飲服務等領域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網絡。
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共享逐步推進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工作,到2015年末,市、縣(市、區)全部實現食品檢驗計劃、檢測經費和檢測信息共享的“三統一”。
實驗室檢測以省級食品安全檢測技術機構為龍頭,推動完善食品安全檢驗、風險分析等工作,為全省食品安全科研提供基礎技術平臺。推廣食品常見危害因素的檢測技術,完善常見化學性和生物性污染因素的檢測技術。加強實驗室質量控制,開展新技術、新方法研究。
現場快速檢測發展和利用可靠、快速、便攜、精確的食品安全檢測技術。重點開發食品安全監測中急需的,有關安全限量標準中對應農藥、獸藥、有機污染物、生物毒素、食品添加劑、飼料添加劑、非法添加物質等現場檢測技術和相關設備,提高現場和應急快速檢測水平。(五)健全標準體系。加強標準管理,強化食品安全標準的法律地位,積極參與國家標準的制訂,規范和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清理和制(修)訂工作,規范企業標準備案,鼓勵企業制訂高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形成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為主體,食品安全地方標準、企業標準為補充,統一、協調、完善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加強重點食品安全標準研究,促進企業規范化、規模化生產,提高質量安全水平和國內外市場競爭力。加強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地方標準的宣傳普及力度。加強省食品安全標準專家庫的建設,培養食品安全標準高級專家。
完善食用農產品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制度,積極開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地理標志農產品的認證,到2015年末,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總量達到5500個。健全食品企業質量保證體系,大力推行良好農業規范(GAP)、良好生產規范(GMP)、良好衛生操作規范(GHP)、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HACCP)、食品安全管理體系(ISO22000)等認證,提高食品企業自身管理能力。加強食品檢驗檢測實驗室認證認可工作,加快我省食品認證的國際互認進程。
專欄4食品安全標準管理工作
標準管理健全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機制,加強對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企業標準的備案管理,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國家強制標準,提高企業標準與標準化水平。
標準數據庫建立食品安全標準動態數據庫,加強對國際和國外先進標準的跟蹤、轉化和吸收,為政府和企業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提供標準技術支撐,提供食品安全標準查詢渠道。
標準制(修)訂積極參與或主導制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20項;組織制訂食品安全新地方標準50項;開展地方標準清理、開展標準跟蹤評價,提升全省食品安全標準化水平。食品安全標準審評專家庫建設健全與完善食品安全標準審評專家庫制度,規范食品安全標準制訂中的專家咨詢機制。培養20名以上國家級食品安全標準專家、100名以上省級食品安全標準專家。
食品安全標準宣貫面向監管部門、企業、消費者開展食品安全標準的宣貫,提高公眾對食品安全標準的認知度,樹立食品安全標準的權威性。(六)規范信息管理。逐步建立功能完善、標準統一、信息共享、互聯互通的食品安全信息平臺。拓寬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渠道,及時收集匯總、分析整理轄區內食品安全信息,定期評價食品安全狀況,編寫本地區食品安全狀況報告。規范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定期公布轄區食品安全信息。健全完善現有的省、市、縣三級食品安全信息網絡和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信息網,努力構建服務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預警、信息通報、應急處理和食品安全科研及社會公眾服務的網絡環境,為食品安全監管科學決策提供服務。
專欄5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設
食品安全電子監管平臺充分利用物聯網等先進技術建立覆蓋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食品流通、餐飲服務等環節全流程的食品安全電子監管平臺。建立和完善保健食品監管信息系統。逐步推進食品生產經營者采用電子化臺賬管理,充分利用先進電子識別技術,對重點食品實施電子標簽管理,積極探索有承載種植養殖信息的標識物在食用農產品監管中的應用,實現索證索票電子化。首先在嬰幼兒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肉類蔬菜、酒類產品等方面實現全程可追溯,并逐步擴大到其他食品,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全程可追溯電子信息系統。嬰幼兒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生產經營單位電子追溯系統覆蓋率100%。
食品安全信息網加強省、市、縣三級食品安全信息網建設,使其成為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普及宣傳、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發布、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食品安全通訊稿件報送的有效平臺,政府及監管部門和公眾溝通的橋梁。(七)加強宣傳教育。全面落實《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綱要(2011—2015年)》,實施食品安全知識普及工程,開展多形式、多途徑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加強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的宣傳報道,普及食品安全基礎知識,提高公眾的食品安全意識、從業人員的主體責任意識、監管人員的責任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到2015年末,公眾食品安全基本知識的知曉率達到80%以上;在中小學相關課程中滲透食品安全教育內容,中小學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識的知曉率達到85%以上。各級食品安全監管人員每人每年食品安全集中專業培訓達到40小時以上;各類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主要從業人員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培訓達到40小時以上。健全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機制,積極支持新聞媒體開展輿論監督,暢通政府與新聞媒體信息交流渠道,加強食品安全輿情監測分析和研判能力,正確引導輿論,防止不實炒作。
專欄6食品安全宣傳教育
食品安全知識普及工程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及網絡、短信等新媒體,通過食品安全宣傳周、科普日、網絡虛擬宣教館、科普巡展、專題科普報告、電子科普畫廊、知識競賽、專欄專題、播放公益廣告等形式,大力宣傳、普及食品安全科學知識,開展食品安全道德教育,引導公眾養成良好的飲食衛生習慣,增強消費者自我保護和參與監督的能力。
食品安全宣傳周結合《食品安全法》頒布實施周年慶等活動,每年定期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
食品從業人員培訓組織開展與食品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教育,推廣先進的食品安全質量管理技術和經驗,建立食品從業人員培訓制度,強化從業人員的質量意識和按規程操作的意識。
執法人員培訓通過集中培訓、輪崗鍛煉和技能演練,不斷增強食品安全行政執法人員的責任意識、法治意識和服務意識,提高監管執法能力和水平,做到依法行政、規范執法。
食品安全群眾監督員和媒體信息員在全省聘請食品安全群眾監督員和媒體信息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系統培訓,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
食品安全輿情監測與新聞媒體合作開發食品安全輿情監測系統,加強輿情監測和研判。(八)提高應急能力。突出預防為主,加強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能力建設,完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調
查處理制度,健全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和反應機制。依托省、市、縣三級突發事件衛生應急處置體系,健全以食品安全辦、監管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為主體的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加強應急指揮決策、應急監測、報告和預警、應急檢測技術支撐、應急隊伍培訓和演練、物資保障能力、現場處置能力等建設,提升食品安全事故有效防范能力和應急管理能力。全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規范處置率達到100%。健全食品安全投訴舉報網絡,暢通消費者投訴舉報、批評、建議的渠道,加大投訴舉報電話的宣傳力度,規范投訴舉報接報處置,落實有獎舉報制度。
專欄7食品安全應急處置
預案體系建立各級政府、有關監管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的食品安全應急預案體系;定期組織各類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活動,提高應急處置和應對水平。
隊伍建設加強各級、各有關部門食品安全應急專家隊伍建設和技術培訓,重點加強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現場衛生學處理和流行病學調查應急隊伍建設;加強應急物資儲備和救治設備、藥品的配置,規范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應急裝備配置。
應急處置在現有省、市、縣三級突發事件衛生應急處置體系的基礎上,建立并完善現代化、智能化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系統,以及與省政府應急指揮中心對接、與各市、縣應急指揮中心相聯結、上下聯通的應急指揮網絡。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接報通報、部門協作配合、問題食品處置、醫療救治等工作機制,妥善處置各類突發食品安全事件。(九)推進誠信建設。加強誠信體系建設,進一步強化企業作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營造食品安全誠信環境,創建食品安全誠信文化。制訂信用評價辦法和激勵懲戒措施,完善黑名單通報制度,實行信用分類分級管理。依托浙江省聯合征信系統,建立健全食品企業及相關人員信用信息記錄檔案和誠信分類數據庫。規模以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信用檔案電子化率100%。初步形成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守信激勵工作機制。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積極倡導行業自律,增強食品從業人員誠信意識,充分發揮誠信體系建設對食品安全工作的規范、引導、督促功能。
專欄8食品安全誠信體系
健全信用信息檔案依托浙江省聯合征信系統,建立健全食品企業及相關人員信用信息記錄檔案和誠信分類數據庫,廣泛收集食品生產經營主體準入信息、食品安全監管信息、消費者申訴舉報信息等,同時為相關監管部門提供失信信息查詢,以達到“一處失信、處處制約”的監管效果。
實施信用分級監管完善食品生產經營主體誠信分類監管制度,全面推行分級分類管理,根據食品領域企業生產、經營狀況情況,劃分誠信級別,開展不同層次、類別和頻次的監管,對于有危害群眾食品安全記錄的企業,予以重點監管直至責令退出。(十)開展科學研究。加強以高校、科研機構、有關技術機構和大型食品企業為主的食品安全科技支撐平臺建設。明確食品安全重點科技研究項目,開展食品安全前瞻性研究、食品安全基礎研究、檢驗檢測技術研究、過程控制研究、信息技術研究、追蹤溯源和防偽技術研究、食品安全標準研究、監管方式方法研究。重點開展對食品添加劑、重金屬、化學污染物、抗生素和各種非法添加物的檢測技術研究。開發各種高科技食品,推進我省食品行業的轉型升級,以標準化、品牌化、集約化、規模化來加快我省食品產業的發展,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專欄9食品安全科研重點
食品安全前瞻性研究開展前瞻性課題研究和政策研究。不斷探索食品安全規律,把握趨勢,開展食品安全監管的戰略性、前瞻性研究。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政策研究機構和國內外食品安全交流網絡,重點研究和解決當前食品安全面臨的關鍵問題,為政府決策提供強有力的智力支持。
食品安全過程控制技術研究推進開發研究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儲存運輸、包裝、經銷等各環節的安全技術,建立對食品安全進行全過程控制的技術保障體系。
應用技術研究包括食品品種特征溯源技術、食品產地圖譜技術、食品產地標簽和條碼示蹤技術、農產品質量安全溯源技術和檢驗檢測技術、食品制假售假檢測技術、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技術、檢測技術規范和安全性驗證方法、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預警技術以及食品生產、加工和運輸過程中的食品安全控制技術研究。
安全評價技術研究開展涉及食品新原料、新技術和新工藝以及轉基因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接觸材料等危害因素的評價研究;研究建立食源性危害的危險性評估模式和方法;提出高風險食品目錄和危險性控制措施;開展食品安全綜合性評價指標和技術研究。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本規劃是指導全省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十二五”時期發展的階段性、綱領性文件和行動指南。規劃確立的指導思想、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指明了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未來五年的發展方向。各級政府要將食品安全規劃納入本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不斷健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尤其是要健全食品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形成“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作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各有關部門要把思想認識統一到“十二五”規劃任務上來,切實加強領導,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全面推進、重點突破,認真組織好規劃的實施。
(二)完善法制建設。加快制訂出臺《浙江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條例》、《浙江省保健食品管理辦法》和有關配套行政規范性文件。建立與國家法律體系相配套、與國際通行慣例相銜接、具有本省特色的食品安全法制體系。嚴格食品安全行政執法,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強化對行政行為的監督。
(三)加大政府投入。各級政府要加大資金投入,切實保障規劃任務和項目的資金需要。加強“十二五”期間食品重點項目的建設和管理,落實建設資金,明確建設要求,確保項目如期完成。根據食品安全監管實際需要,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所必需的辦公業務用房、執法裝備、檢驗儀器設備等,給予經費保障。加大對食品安全監督網絡、檢驗檢測機構、信息技術平臺、科技研發等方面的投入,全面提升食品監管基礎設施建設水平。
(四)營造良好氛圍。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向社會各界廣泛宣傳本規劃確定的目標和任務,以及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曝光典型案例,開展輿論監督,提高廣大群眾對食品的認知水平和消費信心,為順利實施“十二五”規劃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五)擴大交流合作。加強與發達國家和地區食品安全監管機構的合作與交流,采用學習考察、培訓、研討等方式,積極借鑒和吸收先進的食品安全監管理念、模式和手段,不斷提升全省食品安全監管水平。追蹤和學習國外先進的監管模式方法、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技術和方法,努力使我省的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和檢驗檢測技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六)開展督查評估。各地要對規劃目標、任務和項目進行逐項分解,確定專門機構和人員,提出工作要求,落實具體措施,加強督促檢查。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規劃相關領域工作的組織實施。要適時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必要時對規劃進行調整和修訂,保證規劃實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