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22日關于加強對食品中鋁殘留量檢驗的通知(國質檢食監函〔2006〕108號)水產品發證檢驗增加鋁作為發證檢驗項目,最終產品鋁的殘留量≤100mg/kg。
2005年9月26日關于發布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修改單的通知(國質檢監函〔2005〕776號)之《水產加工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修改單(第1號)
2005年9月22日關于加強食品生產許可證發證檢驗工作的通知(國質檢監函〔2005〕775號)以淡水魚為原料的水產加工品發證檢驗中,增加對孔雀石綠的檢驗
2004年12月23日關于印發糖果制品等13類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的通知(國質檢監〔2004〕557號)
實施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水產加工品是指以鮮、凍水產品為原料加工制成的產品。水產加工品共分為3個申證單元,即干制水產品、鹽漬水產品和魚糜制品。
在生產許可證上應當注明產品名稱及申證單元,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其產品類別編號為:2201。
干制水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
一、發證產品范圍
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干制水產品是以鮮、凍動物性水產品、海水藻類為原料經相應工藝加工制成的產品。主要包括干海參、烤魚片、調味魚干、蝦米、蝦皮、烤蝦、蝦片、干貝、魷魚絲、魷魚干、干燥裙帶菜葉、干海帶、紫菜等。
二、基本生產流程及關鍵控制環節
(一)基本生產流程。
1.干海參、蝦米、蝦皮、干貝、魷魚干、干裙帶菜葉、干海帶、紫菜
原料預處理→干燥→包裝
2.烤魚片、調味魚干、魷魚絲、烤蝦
原料預處理→漂洗→調味→干燥→烘烤→成型→包裝
3.蝦片
原料清洗→制蝦汁→合料→制卷→切片→烘干→篩選→包裝
(二)關鍵控制環節。
1.干海參、蝦米、蝦皮、干貝、魷魚干、干裙帶菜、干海帶、紫菜
原料預處理、干燥
2.烤魚片、調味魚干、魷魚絲、烤蝦
調味、烘烤
3.蝦片
制蝦汁、烘干
(三)容易出現的質量安全問題。
1.在烤魚片加工過程中人為添加淀粉。
2.海藻類產品無機砷超標。
3.干制水產品水分、鹽分超標。
4.即食水產品微生物超標。
5.超限量、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
三、必備的生產資源
(一)生產場所。
干制水產品的生產企業應具備原輔材料及包裝材料庫房、原輔材料處理車間、加工車間、包裝車間、成品庫房等生產場所。根據原料要求設置原料冷庫及半成品冷庫。
(二)必備的生產設備。
1.干海參、蝦米、蝦皮、干貝、魷魚干、干裙帶菜葉、紫菜、干海帶:原料處理設備、干燥設備、包裝設備、
2.烤魚片、調味魚干、魷魚絲、烤蝦:原料處理設備、漂洗設備、調味設備、烘干設備、烘烤設備、包裝設備。
3.蝦片:蝦汁制備設備、合料設備、制卷設備、切片設備、烘干設備、篩選設備、包裝設備。
分裝企業具備自動或半自動包裝設備即可。
四、產品相關標準
GB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10144-2005《動物性水產干制品衛生標準》、GB19643-2005《藻類制品衛生標準》;SC/T3206-2000《干海參(刺參)》;SC/T3302-2000《烤魚片》;SC/T3203-2001《調味魚干》;SC/T3304-2001《魷魚絲》;SC/T3208-2001《魷魚干》;SC/T3204-2000《蝦米》;SC/T3205-2000《蝦皮》;SC/T3305-2003《烤蝦》;SC/T3901-2000《蝦片》;SC/T3207-2000《干貝》; SC/T3213-2002《干裙帶菜葉》;SC/T3202-1996《干海帶》;SC/T3201-1981《小餅紫菜》;備案有效的企業標準。
五、原輔材料的有關要求
干制水產品所選用的魚、蝦、貝類、頭足類、海藻類水產品原料應新鮮、無異味、無腐敗現象,且符合相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規定。
干制水產品加工過程中所選用的輔料:鹽、糖、味素等調味料應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規定。
如加工過程中使用的原輔料為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必須選用獲得生產許可證企業生產的產品。
六、必備的出廠檢驗設備
(一)分析天平(0.1mg);(二)天平(0.1g);(三)干燥箱;(四)微生物培養箱;(五)無菌室或超凈工作臺;(六)滅菌鍋;(七)生物顯微鏡。
七、檢驗項目
發證檢驗、監督檢驗和出廠檢驗分別按表1中列出的相應檢驗項目進行。出廠檢驗項目注有“*”標記的,企業每年應當進行2次檢驗。
表1干制水產品質量檢驗項目表
序號 | 檢驗項目 | 發證 | 監督 | 出廠 | 備注 | |
1 | 感官 | √ | √ | √ |
| |
2 | 鹽分 | √ | √ | √ | 蝦片、干海帶、小餅紫菜除外 | |
3 | 水分 | √ | √ | √ |
| |
4 | 水產夾雜物 | √ | √ | √ | 蝦皮 | |
5 | 泥沙雜質 | √ | √ | √ | 干海帶 | |
6 | 完整率 | √ | √ | √ | 蝦米、干貝 | |
7 | 線膨脹度 | √ | √ | √ | 蝦片 | |
8 | 碎片率 | √ | √ | √ | 蝦片 | |
9 | 揮發性鹽基氮 | √ | √ | * | 烤蝦 | |
10 | 菌落總數 | √ | √ | √ | 即食產品 | |
11 | 大腸菌群 | √ | √ | √ | 即食產品 | |
12 | 致病菌 | √ | √ | * | 即食產品 | |
13 | 沙門氏菌 | √ | √ | * | 調味魚干 | |
14 | 霉菌 | √ | √ | * | 即食藻類 | |
15 | 致瀉大腸埃希氏菌 | √ | √ | * | 烤蝦 | |
16 | 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 √ | √ | * | 烤蝦 | |
17 | 砷 | √ | √ | * | 烤魚片、調味魚干 | |
18 | 無機砷 | √ | √ | * | 貝類、蝦蟹類、藻類、魷魚絲、魷魚干 | |
19 | 鉛 | √ | √ | * | 魚類、藻類、魷魚絲、烤蝦 | |
20 | 汞 | √ | √ | * | 烤魚片、調味魚干、魷魚絲、魷魚干、烤蝦 | |
21 | 多氯聯苯 | √ | √ | * | 藻類 | |
22 | 六六六 | √ | √ | * | 干海帶、小餅紫菜 | |
23 | 滴滴涕 | √ | √ | * | 干海帶、小餅紫菜 | |
24 | 酸價 | √ | √ | * | 動物性水產干制品 | |
25 | 過氧化值 | √ | √ | * | 動物性水產干制品 | |
26 | 食品添加劑 | 山梨酸 | √ | √ | * | 即食動物性水產品 |
著色劑 | 視產品情況(如蝦米、蝦片) | |||||
27 | 凈含量負偏差 | √ | √ | √ |
| |
28 | 食品標簽 | √ | √ |
|
|
八、抽樣方法
根據企業申請取證的產品品種,在企業的成品庫內抽取生產工藝相對復雜的主導產品(生、熟各1種)進行發證檢驗。
抽取樣品為同一批次、保質期內的產品,抽樣基數不得低于100個最小包裝(其中干海參為50個最小包裝)。干海參抽樣數量不少于4個最小包裝(總量不少于2kg)??爵~片、調味魚干、蝦米、蝦皮、烤蝦、蝦片、干貝、魷魚絲、魷魚干、干燥裙帶菜葉、干海帶、紫菜抽樣不得少于20個最小包裝(總量不少于2kg)。樣品分成2份,1份檢驗,1份備查。樣品確認無誤后,由核查組抽樣人員與被抽樣單位在抽樣單上簽字、蓋章、當場封存樣品,并加貼封條。封條上應當有抽樣人員簽名、抽樣單位蓋章及封樣日期。
九、其他要求
干制水產品允許分裝。
鹽漬水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
一、發證產品范圍及申證單元
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鹽漬水產品是指以新鮮海藻、水母、鮮(凍)魚為原料,經相應工藝加工制成的產品。鹽漬水產品包括鹽漬海帶、鹽漬裙帶菜、鹽漬海蜇皮和鹽漬海蜇頭、鹽漬魚。
二、基本生產流程及關鍵控制環節
(一)基本生產流程。
1.鹽漬海蜇皮和鹽漬海蜇頭
原料處理→初礬→二礬→三礬→瀝鹵(提干)→包裝
2.鹽漬裙帶菜、鹽漬海帶
原料接收→前處理→燙煮→冷卻→控水→拌鹽→腌漬、鹵水洗滌→脫水→冷藏→成形切割→包裝→冷藏
3. 鹽漬魚
原料處理→腌漬→(干燥)→包裝
(二)關鍵控制環節。
1.鹽漬海蜇皮和鹽漬海蜇頭:三礬、瀝鹵(提干)。
2.鹽漬裙帶菜、鹽漬海帶:燙煮、腌漬、脫水、貯存。
3. 鹽漬魚的鹽漬
(三)容易出現的質量安全問題。
1.鹽漬海蜇皮和鹽漬海蜇頭:水分偏高、明礬含量不穩定。
2.鹽漬裙帶菜、鹽漬海帶:藻體水分、鹽分過高。
3. 鹽漬魚組胺偏高。
三、必備的生產資源
(一)生產場所。
1.鹽漬水產品生產企業除必須具備必備的生產環境外,其生產場所、廠房設計應當符合從原料到成品出廠的生產工藝流程要求。各生產場所的衛生環境應采取控制措施,并能保證其在連續受控狀態。
2.企業應具備原輔材料庫、與生產相適應的生產車間及成品庫房。
3.鹽漬海帶、鹽漬裙帶菜生產企業的成品庫房必須有制冷設備,且冷庫容量應與生產能力相適應。
(二)必備的生產設備。
1.鹽漬海蜇皮和鹽漬海蜇頭:原料處理設備、三礬設備、包裝設備。
2.鹽漬裙帶菜、鹽漬海帶:漂燙設備、冷卻設備、鹽漬設備、脫水設備、切割設備、包裝設備。
3. 鹽漬魚:原料處理設備、腌漬設備、包裝設備。
分裝企業具有自動或半自動包裝設備即可。
四、產品相關標準
GB10138-2005《鹽漬魚衛生標準》、GB19643-2005《藻類制品衛生標準》;SC/T3210-2001《鹽漬海蜇皮和鹽漬海蜇頭》;SC/T3211-2002《鹽漬裙帶菜》;SC/T3212-2000《鹽漬海帶》;備案有效的企業標準。
五、原輔材料的有關要求
鹽漬水產品所用的原料應新鮮,來自無污染的海域。所用輔料應符合相應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的有關規定。
六、必備的出廠檢驗設備
(一)分析天平(0.1mg);(二)天平(0.1g);(三)干燥箱。
七、檢驗項目
發證檢驗、監督檢驗、出廠檢驗分別按表2中所列出的相應檢驗項目進行。出廠檢驗項目中注有“*”標記的,企業應當每年檢驗2次。
表2 鹽漬水產品質量檢驗項目表
序號 | 檢驗項目 | 發證 | 監督 | 出廠 | 備注 |
1 | 感官 | √ | √ | √ |
|
2 | 水分 | √ | √ | √ |
|
3 | 鹽分 | √ | √ | √ |
|
4 | 浮鹽 | √ | √ | √ | 鹽漬海帶 |
5 | 附鹽 | √ | √ | √ | 鹽漬裙帶菜 |
6 | 明礬 | √ | √ | * | 鹽漬海蜇皮和鹽漬海蜇頭 |
7 | 砷 | √ | √ | * | 鹽漬海蜇皮和鹽漬海蜇頭 |
8 | 鉛 | √ | √ | * |
|
9 | 汞 | √ | √ | * | 鹽漬海蜇皮和鹽漬海蜇頭 |
10 | 甲基汞 | √ | √ | * | 鹽漬魚 |
11 | 鎘 | √ | √ | * | 鹽漬魚 |
12 | 無機砷 | √ | √ | * | 鹽漬海帶、鹽漬裙帶菜、鹽漬魚 |
13 | 多氯聯苯 | √ | √ | * | 鹽漬海帶、鹽漬裙帶菜、鹽漬魚(海水魚) |
14 | 六六六 | √ | √ | * | 鹽漬海帶、鹽漬裙帶菜 |
15 | 滴滴涕 | √ | √ | * | 鹽漬海帶、鹽漬裙帶菜 |
16 | 酸價 | √ | √ | * | 鹽漬魚 |
17 | 過氧化值 | √ | √ | * | 鹽漬魚 |
18 | 組胺 | √ | √ | * | 鹽漬魚 |
19 | N-二甲基亞硝胺 | √ | √ | * | 鹽漬魚 |
20 | 凈含量 | √ | √ | √ |
|
21 | 標簽 | √ | √ |
|
|
鹽漬魚的水分、鹽分按企業標準進行判定)
八、抽樣方法
根據企業所申請取證的產品品種,在企業的成品庫內抽取海藻類和海蜇類各1種產品進行發證檢驗。
抽取樣品為同一批次、保質期內的產品,抽樣基數不得低于100個最小包裝。抽取樣品量不得少于4個最小包裝(總量不少于2kg)。樣品分成2份,1份檢驗,1份備查。樣品確認無誤后,由核查組抽樣人員與被抽樣單位在抽樣單上簽字、蓋章、當場封存樣品,并加貼封條。封條上應當有抽樣人員簽名、抽樣單位蓋章及封樣日期。樣品在運輸的過程中應冷藏。
九、其他要求
鹽漬水產品允許分裝。
魚糜制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
一、發證產品范圍
實施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魚糜制品是指以鮮(凍)魚、蝦、貝類、甲殼類、頭足類等動物性水產品肉糜為主要原料,添加輔料,經相應工藝加工制成的產品。魚糜制品包括即食類和非即食類。
在生產許可證上應當注明獲證產品的名稱,即食類和非即食類。
二、基本生產流程及關鍵控制環節
(一)基本生產流程。
1.即食類魚糜制品
鮮(凍)原料→切削→斬拌→成形→高溫殺菌→冷卻→包裝
2.非即食類魚糜制品
鮮(凍)原料→解凍→斬拌→成形→凝膠化→加熱→冷卻→包裝
(二)關鍵控制環節。
斬拌、凝膠化、加熱(殺菌)。
(三)容易出現的質量安全問題。
1.菌落總數超標。
2.淀粉含量超標。
3.超范圍、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劑。
三、必備的生產資源
(一)生產場所。
1.生產企業必須設有原輔料庫房、加工車間、成品包裝間、成品庫房。
2.根據原料的儲藏要求,企業應當設置冷庫。
3.魚糜制品生產企業其生產場所、廠房設計應符合從原料到成品出廠的生產工藝流程要求。
(二)必備的生產設備。
1.即食類魚糜制品
原料處理設備、切削設備、斬拌設備、成形設備、高溫殺菌設備、冷卻干燥設備、包裝設備。
2.非即食類魚糜制品
原料處理設備、斬拌設備、成形設備、冷卻設備、包裝設備
四、產品相關標準
GB10132-2005《魚糜制品衛生標準》;SC/T3701-2003《凍魚糜制品》;備案有效的企業標準。
五、原輔材料的有關要求
原料應新鮮,來自無污染的海域,且應符合國家相關衛生標準要求。如使用的輔料為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必須選用獲得生產許可證的產品。
魚糜制品的包裝材料,應符合相關食品包裝用材料的衛生標準要求。
六、必備的出廠檢驗設備
(一)分析天平(0.1mg);(二)天平(0.1g);(三)干燥箱;(四)微生物培養箱;(五)無菌室或超凈工作臺;(六)滅菌鍋;(七)生物顯微鏡。
七、檢驗項目
發證檢驗、監督檢驗和出廠檢驗項目分別按表3、表4中列出的相應檢驗項目進行。出廠檢驗項目注有“*”標記的,企業每年應當進行2次檢驗。
表3魚糜制品產品質量檢驗項目表
序號 | 檢驗項目 | 發證 | 監督 | 出廠 | 備注 | |
1 | 感官 | √ | √ | √ |
| |
2 | 失水率 | √ | √ | * | 凍魚糜制品 | |
3 | 淀粉 | √ | √ | * | 凍魚糜制品 | |
4 | 水分 | √ | √ | √ | 凍魚糜制品 | |
5 | 菌落總數 | √ | √ | √ |
| |
6 | 大腸菌群 | √ | √ | √ |
| |
7 | 致病菌 | √ | √ | * | 魚糜蝦糜制品 | |
8 | 沙門氏菌 | √ | √ | * | 魚糜蝦糜制品除外 | |
9 | 金黃色葡萄球菌 | √ | √ | * | 魚糜蝦糜制品除外 | |
10 | 鉛 | √ | √ | * | 蝦糜制品除外 | |
11 | 無機砷 | √ | √ | * |
| |
12 | 汞 | √ | √ | * | 魚糜制品除外 | |
13 | 甲基汞 | √ | √ | * | 魚糜制品 | |
14 | 鎘 | √ | √ | * | 魚類、甲殼類、軟體動物產品 | |
15 | 多氯聯苯 | √ | √ | * | 海水魚、蝦制品 | |
16 | 食品添加劑 | 山梨酸 | √ | √ | * |
|
亞硝酸鹽 | √ | √ | * | 即食類 | ||
磷酸鹽 | √ | √ | * | 非即食類 | ||
17 | 凈含量 | √ | √ | √ |
| |
18 | 食品標簽 | √ | √ |
|
|
八、抽樣方法
根據企業申請取證的產品品種,在企業的成品庫內抽取生產工藝相對復雜的1種主導產品進行發證檢驗。
抽取樣品為同一批次、保質期內的產品,抽樣基數不得低于100個最小包裝。抽取樣品量為20個最小包裝(總量不少于4kg)。樣品分成2份,1份檢驗,1份備查。樣品確認無誤后,由核查組抽樣人員與被抽樣單位在抽樣單上簽字、蓋章、當場封存樣品,并加貼封條。封條上應當有抽樣人員簽名、抽樣單位蓋章及封樣日期。凍魚糜制品在運輸的過程中應具備冷藏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