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衛生計生委,省衛生計生監督所:
現將《全省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山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7年5月26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全省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工程之一,事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開展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專項整治,是全省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規范年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2017年全省衛生計生監督工作的部署要求,為開展此專項整治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對城市集中式供水單位和農村設計日供水百噸以上水廠(以下簡稱百噸以上水廠)監督覆蓋率要達到100%。堅持問題導向,通過開展供水單位監督檢查,以落實消毒措施為抓手,強化各項衛生安全措施落實,及時發現和消除飲用水衛生安全隱患,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問題和隱患向主管部門通報機制,督促不達標水廠落實整改措施,切實保障供水水質的衛生安全。
二、工作內容
(一)城市集中式供水單位。重點加強對自建設施供水單位的監督檢查。主要內容包括:衛生許可證持有情況、水源衛生防護狀況、水質消毒措施的的落實情況、涉水產品索證情況、供(管)水人員健康體檢及衛生知識培訓情況、開展水質自檢及結果上報情況;對全部集中式供水單位現場開展出廠水水質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值和消毒劑余量檢測。應重點檢查自建設施供水單位的水源衛生防護和水質消毒設施的配備及與運轉情況。
(二)農村設計日供水千噸以上集中式供水單位。重點監督檢查衛生許可證持有情況、水源衛生防護狀況、水質消毒設施配置及運轉情況、涉水產品索證情況、供(管)水人員健康體檢及衛生知識培訓情況、開展水質自檢及結果上報情況;對全部農村設計日供水千噸以上集中式供水單位現場開展出廠水水質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值和消毒劑余量檢測。
(三)農村設計日供水千噸以下百噸以上集中式供水單位。重點監督檢查水源衛生防護狀況、水質消毒措施落實情況情況、涉水產品索證情況、供(管)水人員健康體檢及衛生知識培訓情況;并對全部水廠現場開展出廠水水質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值和消毒劑余量檢測,并特別注重飲用水消毒設施的配備是否合理,是否能夠正常運轉。
三、工作安排
按照《全省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規范年活動實施方案》的統一要求,全省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分四個階段壓茬推進:
(一)宣傳發動階段(5-6月份)。各地按照《全省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規范年活動實施方案》和本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利用各種方式開展廣泛宣傳,做好縣(區)級監督員的動員和培訓工作。
(二)自查整改階段(7-11月份)。相關供水單位全面開展自查自糾,查找問題,認真整改。在此基礎上,各縣(市、區)對轄區內相關供水單位進行地毯式監督檢查和采樣檢測,督促落實整改措施,查處違法行為。監督檢查覆蓋率達到100%。
(三)督導檢查階段(貫穿全程)。省、市兩級采取暗訪和飛行檢查的方式,加大督導和隨機抽查力度,及時掌握各地工作進展,解決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指導意見,督促對違法違規問題依法嚴肅處理。日常督導和隨機抽查成績計入規范年活動考評結果。
(四)總結評估階段(12月)。對全省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成效進行考核評估,總結成績,分析問題,探索建立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列入重要議事議程,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組織、管理、監督責任。加強對工作開展情況的調度、督導和考評,及時發現解決工作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注重總結經驗,運用科技手段創新監管模式,探索建立長效監管機制,促進我省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法制化、科學化、規范化。對于監管不到位、違法違規行為查處不力,群眾反映強烈或發生嚴重飲水安全事件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有關人員責任。
(二)加強宣傳,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利用廣播、電視、網絡等各種方式向廣大群眾宣傳飲用水相關衛生要求和知識,進一步提高全社會飲用水衛生安全意識和知識水平,要多層次、多角度報道工作信息,主動回應社會關注熱點,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注重發揮輿論監督作用,主動曝光典型案例,擴大社會影響力,提升群眾滿意度。
(三)嚴格執法,嚴查違法案件。對存在衛生安全隱患的供水單位,尤其是消毒措施不落實的單位,應督促限期整改。各級監督機構應根據各供水單位的不同情況,指導供水單位選擇適當的水質消毒方式并加以落實。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單位應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進行查處,并將處罰結果向社會公示。對發現的重大案件要及時上報省衛生計生委。
(四)加強部門間協作,信息資源共享。對于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衛生安全問題,以及水質檢測不合格的情況,應及時匯總整理,向供水單位的主管部門進行情況通報;對于檢查中發現的重大衛生安全隱患以及水質檢測出現較為嚴重的超標情況的,還應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以便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各市要在11月30日前將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及附表 1-4加蓋公章后報省衛生計生監督所,并同時報送電子版。
省衛生計生委綜合監督處聯系人:段書宏
聯系電話:0531-67876313
電子郵箱:sdzhjdc@126.com
省衛生計生監督所聯系人:宋曉陽
聯系電話:0531-85599930
電子郵箱:sdjdgw@126.com
附件:1.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專項整治監督檢查信息匯總表
2.2017年生活飲用水專項整治水質監督檢測信息匯總表
3.2017年生活飲用水專項整治行政執法及行政處罰情況統計表
4.2017年全省生活飲用水專項整治工作量統計表
附件:
附件1-4.doc
現將《全省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山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7年5月26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全省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工程之一,事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開展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專項整治,是全省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規范年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2017年全省衛生計生監督工作的部署要求,為開展此專項整治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對城市集中式供水單位和農村設計日供水百噸以上水廠(以下簡稱百噸以上水廠)監督覆蓋率要達到100%。堅持問題導向,通過開展供水單位監督檢查,以落實消毒措施為抓手,強化各項衛生安全措施落實,及時發現和消除飲用水衛生安全隱患,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問題和隱患向主管部門通報機制,督促不達標水廠落實整改措施,切實保障供水水質的衛生安全。
二、工作內容
(一)城市集中式供水單位。重點加強對自建設施供水單位的監督檢查。主要內容包括:衛生許可證持有情況、水源衛生防護狀況、水質消毒措施的的落實情況、涉水產品索證情況、供(管)水人員健康體檢及衛生知識培訓情況、開展水質自檢及結果上報情況;對全部集中式供水單位現場開展出廠水水質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值和消毒劑余量檢測。應重點檢查自建設施供水單位的水源衛生防護和水質消毒設施的配備及與運轉情況。
(二)農村設計日供水千噸以上集中式供水單位。重點監督檢查衛生許可證持有情況、水源衛生防護狀況、水質消毒設施配置及運轉情況、涉水產品索證情況、供(管)水人員健康體檢及衛生知識培訓情況、開展水質自檢及結果上報情況;對全部農村設計日供水千噸以上集中式供水單位現場開展出廠水水質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值和消毒劑余量檢測。
(三)農村設計日供水千噸以下百噸以上集中式供水單位。重點監督檢查水源衛生防護狀況、水質消毒措施落實情況情況、涉水產品索證情況、供(管)水人員健康體檢及衛生知識培訓情況;并對全部水廠現場開展出廠水水質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值和消毒劑余量檢測,并特別注重飲用水消毒設施的配備是否合理,是否能夠正常運轉。
三、工作安排
按照《全省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規范年活動實施方案》的統一要求,全省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分四個階段壓茬推進:
(一)宣傳發動階段(5-6月份)。各地按照《全省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規范年活動實施方案》和本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利用各種方式開展廣泛宣傳,做好縣(區)級監督員的動員和培訓工作。
(二)自查整改階段(7-11月份)。相關供水單位全面開展自查自糾,查找問題,認真整改。在此基礎上,各縣(市、區)對轄區內相關供水單位進行地毯式監督檢查和采樣檢測,督促落實整改措施,查處違法行為。監督檢查覆蓋率達到100%。
(三)督導檢查階段(貫穿全程)。省、市兩級采取暗訪和飛行檢查的方式,加大督導和隨機抽查力度,及時掌握各地工作進展,解決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指導意見,督促對違法違規問題依法嚴肅處理。日常督導和隨機抽查成績計入規范年活動考評結果。
(四)總結評估階段(12月)。對全省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成效進行考核評估,總結成績,分析問題,探索建立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列入重要議事議程,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組織、管理、監督責任。加強對工作開展情況的調度、督導和考評,及時發現解決工作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注重總結經驗,運用科技手段創新監管模式,探索建立長效監管機制,促進我省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法制化、科學化、規范化。對于監管不到位、違法違規行為查處不力,群眾反映強烈或發生嚴重飲水安全事件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有關人員責任。
(二)加強宣傳,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利用廣播、電視、網絡等各種方式向廣大群眾宣傳飲用水相關衛生要求和知識,進一步提高全社會飲用水衛生安全意識和知識水平,要多層次、多角度報道工作信息,主動回應社會關注熱點,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注重發揮輿論監督作用,主動曝光典型案例,擴大社會影響力,提升群眾滿意度。
(三)嚴格執法,嚴查違法案件。對存在衛生安全隱患的供水單位,尤其是消毒措施不落實的單位,應督促限期整改。各級監督機構應根據各供水單位的不同情況,指導供水單位選擇適當的水質消毒方式并加以落實。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單位應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進行查處,并將處罰結果向社會公示。對發現的重大案件要及時上報省衛生計生委。
(四)加強部門間協作,信息資源共享。對于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衛生安全問題,以及水質檢測不合格的情況,應及時匯總整理,向供水單位的主管部門進行情況通報;對于檢查中發現的重大衛生安全隱患以及水質檢測出現較為嚴重的超標情況的,還應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以便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各市要在11月30日前將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及附表 1-4加蓋公章后報省衛生計生監督所,并同時報送電子版。
省衛生計生委綜合監督處聯系人:段書宏
聯系電話:0531-67876313
電子郵箱:sdzhjdc@126.com
省衛生計生監督所聯系人:宋曉陽
聯系電話:0531-85599930
電子郵箱:sdjdgw@126.com
附件:1.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專項整治監督檢查信息匯總表
2.2017年生活飲用水專項整治水質監督檢測信息匯總表
3.2017年生活飲用水專項整治行政執法及行政處罰情況統計表
4.2017年全省生活飲用水專項整治工作量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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