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新《食品安全法》實施之后,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出臺了《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為盡量避免生產者包裝材料和食品標簽浪費,總局規定生產者可在2018年10月1日前繼續使用老包裝及原“QS”標志。
依照上述原則,新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頒布實施后,在原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企業標準仍有效的前提下,為了避免和減少企業包裝材料以及食品標簽的浪費,經研究并報請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同意,在新舊包裝材料和食品標簽過渡期內,我局在職權范圍內將接受生產者“產品執行標準變更”的申請。批準后,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證》明細表中的產品執行標準同時標明新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號和原執行的國家標準號、行業標準號及企業標準號。
特此公告。
濟南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3月3日
依照上述原則,新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頒布實施后,在原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企業標準仍有效的前提下,為了避免和減少企業包裝材料以及食品標簽的浪費,經研究并報請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同意,在新舊包裝材料和食品標簽過渡期內,我局在職權范圍內將接受生產者“產品執行標準變更”的申請。批準后,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證》明細表中的產品執行標準同時標明新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號和原執行的國家標準號、行業標準號及企業標準號。
特此公告。
濟南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