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遼寧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年度自查報告管理試行辦法》,經省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六年六月五日
遼寧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
年度自查報告管理試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獲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企業的管理,確保企業持續改進生產條件,促進企業產品質量不斷提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遼寧省行政區域內獲得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以下簡稱獲證企業),應按本辦法的規定,定期向生產許可證管理部門提交自查報告,并對報告的真實性負責。
第三條 遼寧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獲證企業年度報告的統一管理工作,遼寧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許可證辦公室)承擔日常工作。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獲證企業年度自查報告的監督管理工作,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以下簡稱市許可證辦公室)承擔日常工作。
第四條 獲證企業年度自查報告制度采取企業自查申報,生產許可證管理部門根據企業自查報告的情況進行書面審查或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對生產關系公共安全、人體健康、生命財產安全或國家產業政策管理產品的獲證企業,一般應進行現場審查。現場審查可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經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批準后實施。
第五條 獲證企業應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每年度(獲證當年除外)第三季度向所在市許可證辦公室提交《遼寧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年度自查報告》(以下簡稱《自查報告》)一式兩份。有特殊理由的,可以在規定的時間之前向所在市許可證辦公室提交延期提出《自查報告》的申請,經市許可證辦公室批準后可以延期。
第六條 獲證企業提交自查報告的同時還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
(二)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經過工商局本年度年審合格);
(三)根據《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的要求,需要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
第七條 市許可證辦公室收到企業提交的《自查報告》后,20日內完成對《自查報告》的審查,并將《自查報告》審查合格企業的電子版匯總表和生產許可證副本報省許可證辦公室,由省許可證辦公室確認蓋章。生產許可證副本中監督檢查記錄由市許可證辦公室負責填寫。《自查報告》一份由市許可證辦公室存檔,期限為5年,省許可證辦公室將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
第八條 書面和現場審查是對“企業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有關情況自查表”中規定的8項內容進行審查。審查結論分為合格、不合格兩種。審查結論判定原則為:“企業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有關情況自查表”中規定的8項內容,其中有一項不合格項即判定為不合格。對審查不合格的企業,按照本辦法第十四條的有關規定處理。處理工作完成后,對企業進行重新審查(吊銷生產許可證的除外)。
第九條 市許可證辦公室每年10月底前將本年度自查報告審查匯總表及電子版報省許可證辦公室。省許可證辦公室對企業的《自查報告》和現場審查的真實性進行實地抽查,被抽查的企業數量不超過獲證企業總數的10%。
第十條 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企業,可以申請自查報告免審:
(一) 獲得中國名牌產品或遼寧名牌產品稱號;
(二) 獲得國家免檢產品稱號;
(三) 擁有完善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產品質量長期穩定、市場占有率高,信譽良好,誠信守法。
第十一條 符合免審條件的企業可向市許可證辦公室申請,由省許可證辦公室進行審核確認,經主管領導批準后,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每年度向社會發布免審企業名單。免審企業在其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免于提交《自查報告》和現場審查。
第十二條 企業不再符合免審條件或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時,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將取消該企業的免審資格。
第十三條 獲證企業未依照規定定期向所在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提交《自查報告》的,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根據《條例》第五十三條的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自查報告審查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一)產品增加單元、擴大規格,未按規定辦理生產許可證變更手續的;
(二)生產條件、檢驗手段、生產技術或者工藝發生變化,未依照規定辦理重新審查手續的;企業名稱發生變化,未依照規定辦理變更手續的;
(三)未依照《條例》規定在產品、包裝或者說明書上標注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的;
(四)銷售或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產品的;
(五)出租、出借或者轉讓許可證證書、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的;
(六)經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或者省級監督抽查不合格的。
第十五條 省、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及工作人員不得妨礙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不得刁難企業、收受企業的財物,不得借機謀取其他不當利益。對一經查實的上述行為,依照《條例》第六章的規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自查報告的審查不得向企業收費。
第十七條 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不適用本辦法。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省許可證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遼寧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年審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填報單位: 年 月 日
序號 | 企業名稱 | 產品類別 | 生產地址 | ||
市局主管領導意見: 年 月 日 | 省許可證辦公室意見: 年 月 日 | 省局主管領導意見: 年 月 日 |
(20 年度)
獲證產品名稱: | |
企 業 名 稱: | (蓋章) |
企 業 代 碼: | |
企 業 住 址 | |
郵政編碼: | |
聯 系 人: | |
聯系電話: | |
填報日期: | 年 月 日 |
填 表 說 明
1、填寫要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2、申請書一律用鋼筆填寫,字跡清晰、工整,不得涂改,也可以打印;
3、企業名稱要與生產許可證證書上的企業名稱一致;
4、產品名稱按《實施細則》規定的名稱填寫;
5、年產量、產值、銷售額、繳稅額、利潤均按上年度填寫;
6、填寫附表時如空間不夠,可自行附頁;
7、報告封面必須加蓋企業公章;
8、該表一式二份(企業公章復印無效)。
企業基本情況年變化一覽表
獲證時企業名稱 | |||
現企業名稱 | |||
獲證時企業生產場地地址 | |||
現企業生產場地地址 | |||
獲證時法人代表 | 現法人代表 | ||
經濟性質 | 現經濟性質 | ||
獲證時上級主管單位 | 現上級主管單位 | ||
獲證時營業執照編號 | 現營業執照編號 | ||
獲證時企業代碼 | 現企業代碼 | ||
獲證時企業總人數 變化值 | 現企業總人數 | ||
獲證時企業技術人員數 | 現企業技術人員數 | ||
獲證時占地面積 | 米2 | 現占地面積 | |
獲證時建筑面積 | 米2 | 現建筑面積 | |
獲證時固定資產 | 萬元 | 現固定資產 | 萬元 |
獲證時流動資金 | 萬元 | 現流動資金 | 萬元 |
年總產值 | 萬元 | 年銷售額 | 萬元 |
年繳稅金額 | 萬元 | 年 利 潤 | 萬元 |
序號 | 姓 名 | 性 別 | 年 齡 | 職 務 | 職 稱 | 文化程度 | 專 業 | 工作崗位 |
主要生產設備、工裝明細表
序號 | 名 稱 | 規格型號 | 數量 | 完好狀態 | 使用場所 | 生產廠及國別 | 生產日期 | 購置日期 |
主要原材料、外購件和外協件明細表
序號 | 名 稱 | 型號規格 | 年需量 | 標準代號 | 生產單位 |
企業生產場點變化情況一覽表
序號 | 原生產場點地址 | 現生產場點地址 | 生產場點地址變化情況 |
企業獲證產品、申證單元、規格型號情況一覽表
序號 | 獲證產品 | 申證單元 | 規格型號 | 生產許可證編號 |
企業獲證產品在國家或省級質量監督抽查、委托檢驗、自檢中的有關情況一覽表
序號 | 檢驗類別 | 產品名稱 | 是否合格 | 不合格原因說明 | 檢驗日期 |
企業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有關情況自查表
企業名稱(蓋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年審項目 條款號 | 年 審 項 目 | 企業自查記錄 | 符合性說明 | 自查人簽字 |
1 | 企業質量體系運行是否正常、有效,有無較嚴重的管理滑坡 | |||
2 | 企業有無變更名稱,是否按規定辦理生產許可證更名手續 | |||
3 | 企業有無遷址、增設生產場點或者生產條件發生較大變化,是否已辦理生產許可證變更手續 | |||
4 | 獲證產品有無增加單元、擴增規格,是否已辦理生產許可證變更手續 |
企業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有關情況自查表 (續)
年審項目 條款號 | 年 審 項 目 | 企業自查記錄 | 符合性說明 | 自查人簽字 |
5 | 獲證產品是否已按規定標明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 | |||
6 | 獲證產品在省級以上質量監督檢查中,有無不合格的情況 | |||
7 | 企業有無出租、出售或者轉讓生產許可證。生產假冒偽劣產品或其他質量違法行為 | |||
8 | 企業是否存在銷售或經營活動中使用無生產許可證產品的行為 |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本年度自查結論
企業 自查 結論 | 根據《遼寧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年度自查報告管理辦法》和《 產品生產許可證換(發)證實施細則》, 本企業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對生產條件進行了自查。經審查本企業在上一年度內有如下不符合: 經綜合評價,本審查組對該企業的年度自查結論是: 。 | 企業負責人簽署意見 |
企業負責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 ||
市級許 可證辦 公室審查意見 | 年 月 日 (蓋章) |
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對企業現場審查結論(以下內容由市局現場審查組填寫)
現場 審查 結論 | 根據《遼寧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年度自查報告管理辦法》和《 產品生產許可證換(發)證實施細則》,本審查組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對該企業進行了現場審查。經審查該企業在上一年度內有如下不符合: 經綜合評價,本審查組對該企業的現場審查結論是: 。 年 月 日 | ||
審 查 組 成 員 | 姓名 | 單位 | 職稱 |
自查報告審查匯總表
市許可證辦公室(蓋章)
序號 | 企業名稱 | 申證單元及規格 | 年產值 | 許可證編號 | 發證日期 | 有效日期至 | 生產場點地址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企業變更情況說明 | 審查結論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