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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河北省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添加劑使用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冀食藥監餐飲〔2014〕50號)

   2014-03-25 863
核心提示:各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定州、辛集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華北石油管理局衛生處:  為加強餐飲服務環節食品添加劑使用的
各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定州、辛集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華北石油管理局衛生處:
 
  為加強餐飲服務環節食品添加劑使用的監督管理,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關于開展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工作的緊急通知》(國食藥監食〔2011〕188號)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有關要求,省局制定了《河北省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添加劑使用備案管理辦法(試行)》及配套表格,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2月17日
 
  河北省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添加劑使用備案管理辦法(試行)
 
  為加強餐飲服務環節食品添加劑的監督管理,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關于開展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工作的緊急通知》(國食藥監食〔2011〕188號)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有關要求,制定本辦法。
 
  河北省范圍內自制火鍋底料、自制飲料、自制調味品的餐飲服務提供者,使用食品添加劑經營前應向所在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以下簡稱“餐飲安全監管部門”)備案。
 
  第二條備案的基本內容包括自制火鍋底料、自制飲料、自制調味品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中的通用名稱、所用功能及經營中最大使用量等,且符合食品安全的規定和要求。
 
  第三條餐飲服務提供者備案時應提供以下資料并加蓋公章,對備案內容真實性負責:
 
  (一)《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添加劑使用備案表》;
 
  (二)自制火鍋底料、自制飲料、自制調味料使用的配料(A4紙,文本形式)。
 
  第四條餐飲安全監管部門收到餐飲服務提供者備案材料后,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備案。提交的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當事人并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的,按未備案處理。
 
  第五條備案的基本內容發生變化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在15日內重新備案。
 
  第六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于備案后5日內將所使用食品添加劑名稱及加工食品名稱,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單上公示。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應當做出書面聲明。
 
  第七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建立真實完整的食品添加劑使用記錄。食品添加劑使用記錄內容至少應包括食品添加劑商品名稱、生產者、保管人、使用日期、使用數量、使用人及加工的食品等。食品添加劑使用記錄保存期限應不少于2年。
 
  第八條餐飲服務提供者在備案中瞞報、謊報真實情況的,由所在地餐飲安全監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并重新備案。
 
  第九條食品添加劑使用備案材料存入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安全監管信用檔案。
 
  第十條對自制其他食品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可參照本辦法管理。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冀食藥監餐飲〔2014〕50號.doc



 
地區: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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