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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2014年全市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婁食藥監發〔2014〕38號)

   2014-08-14 216
核心提示:各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直有關單位:  根據湖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4年全省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湘
各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直有關單位:
 
  根據湖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4年全省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湘食藥監辦〔2014〕49號)的要求,現將《2014年婁底市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認真組織實施。
 
  婁底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5月15日
 
  2014年婁底市保健食品化妝品
 
  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管,規范保健食品化妝品市場秩序,嚴厲打擊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違法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權益,根據《2014年湖南省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整治行動,建立健全生產經營企業監管檔案,進一步增強企業的責任意識、自律意識和誠信意識,促進企業完善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臺賬管理等各項管理制度,規范企業生產經營行為,及時發現和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凈化市場秩序,提高全市保健食品化妝品質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重點
 
  堅持規范與發展相結合,日常監督與逐戶排查相結合,自查自糾與專項治理相結合的原則,突出三個方面開展整治工作:
 
  (一)重點場所
 
  1、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企業。
 
  2、經營使用保健食品化妝品的賓館、大中型商場、超市、批發市場、專營店以及藥店和美容美發店。
 
  (二)重點產品
 
  1、聲稱減肥、緩解體力疲勞類易非法添加的保健食品;
 
  2、宣稱美白、染發、祛斑、祛痘/抗粉刺4類易違法使用禁用、限用物質的化妝品;
 
  3、包裝、標簽、說明書中宣稱具有功能主治、適應癥或者明示預防疾病、治療功能或藥用療效的保健食品、化妝品;
 
  4、通過媒體、義診、推銷會、贈藥、門店廣告、宣傳資料、電視、廣播、報刊等形式宣傳具有功能主治、適應癥或者明示預防疾病、治療功能或藥用療效的保健食品化妝品;
 
  5、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產品和無文號產品等冒充保健食品化妝品銷售的問題產品;
 
  6、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通報的不合格產品、省局及我市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風險監測出的問題產品。
 
  (三)重點檢查內容
 
  1、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企業檢查內容:
 
  (1)原材料采購、使用情況:是否存在違法使用禁用物質或超量超范圍使用限用物質等現象;是否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并有專人負責;是否對原料供應商進行審查,并簽訂采購合同,明確質量責任;是否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下發的《化妝品生產企業原料供應商審核指南》開展原料供應商審核,建立健全原料供應商檔案,是否落實原料使用過程審核程序和溯源機制。
 
  (2)生產情況:一是企業《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執行情況;二是所用原料是否與批準的配方一致,生產產品的配方和工藝是否與批準的內容一致,生產工藝過程是否按照工藝規程嚴格實施。
 
  (3)標簽標識、說明書情況:標簽標識、說明書是否與批準的內容是否一致,是否建立健全產品標簽標識管理制度,是否存在套用冒用批準文號。
 
  2、保健食品經營單位檢查內容:
 
  (1)經營企業是否持有所經營產品的《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和出廠檢驗合格報告的復印件;
 
  (2)索證索票制度執行情況,產品的進貨渠道是否可追溯等;
 
  (3)經營企業進貨查驗和臺賬管理制度執行情況,進貨查驗記錄、購銷存臺賬記錄是否齊全、真實;
 
  (4)所經營產品的標簽標識、說明書內容是否與批準證書一致,是否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是否擅自增加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重點檢查是否有違法違規聲稱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
 
  (5)銷售的保健食品是否在有效期內。
 
  3、化妝品經營單位檢查內容:
 
  (1)經營特殊用途和進口類化妝品的企業是否持有國產和進口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批件、進口非特殊化妝品備案憑證等復印件;
 
  (2)索證索票制度執行情況,產品的進貨渠道是否可追溯;
 
  (3)經營企業進貨查驗和臺賬管理制度執行情況,進貨查驗記錄、購銷存臺賬記錄是否齊全、真實;
 
  (4)所經營的產品是否標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生產批號和限期使用日期;特殊用途化妝品是否標示批準文號,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是否標示備案號;
 
  (5)化妝品標識標簽是否存在違規、套用冒用批準文號和虛假夸大宣傳等情況。
 
  4、美容美發場所檢查內容:
 
  (1)檢查經營使用的化妝品是否合法,是否存在使用、經營假冒偽劣化妝品和未經批準自制化妝品行為;
 
  (2)經營使用的化妝品是否有索證索票,購銷臺賬是否齊全;
 
  (3)經營使用的化妝品標簽標識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存在宣傳療效和使用醫療術語、虛假夸大宣傳等情況;
 
  (4)經營使用的化妝品質量安全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5)化妝品儲存條件和衛生情況是否符合相關規范要求。
 
  5、保健食品廣告宣傳專項檢查內容:
 
  加大對媒體刊登保健食品廣告的監測力度。重點整治保健食品廣告中宣稱具有功能主治、適應癥或者明示預防疾病、治療功能以及以專家或患者名義進行功效證明等夸大宣傳的違法行為。充分利用投訴舉報提供的線索,聯合有關部門對通過公益講座、健康診療、學術交流、會展銷售等方式變相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行為進行查處。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2014年4月至5月)。各縣市區局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研究整治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并針對檢查內容做好監督執法人員的培訓,各縣市區局安全整治工作方案5月30日前報市局保化科。
 
  (二)自查整改階段(6月至7月)。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要根據安全整治內容,全面開展自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并做好記錄,并將自查整改情況報本市州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各縣市區局要積極督促轄區企業完成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管信息系統基本信息登記和錄入工作,并于7月20日前將轄區內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自查整改摸底情況報市局保化科。
 
  (三)集中檢查階段(8月至9月)。各縣市區局對轄區內保健食品化妝品企業開展現場監督檢查,要做到全面覆蓋、逐項檢查,做好監督檢查記錄。其中,對列入全省2014年安全整治重點檢查企業的檢查情況應于9月30日前上傳至湖南省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信息系統,對經營企業要進行重點抽查,加大監督抽檢力度。對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并及時上報。
 
  (四)分析總結階段(10月)。各縣市區局應對安全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分析、總結,并結合監管情況和難點問題制定針對性措施。各縣市區局安全整治工作總結請于10月10日前上報,同時上報《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整治檢查工作情況統計表》(附件2)。市局將不定期對各縣市區局安全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抽查和督查,并將其作為今年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績效考核重點內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落實工作責任。開展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整治工作,是我市全面履行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職能的重要抓手,是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化妝品市場秩序的有力舉措。監管人員及企業務必要引起高度重視,緊密結合保化安全調查摸底、日常監管等工作,確保專項檢查工作的有效落實。
 
  (二)加強檢查,加大懲處力度。執法人員要突出對企業重點環節、重點品種、重點領域的監督檢查,嚴格依法行政,認真做好檢查記錄,針對企業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落實到位。對企業存在非法添加和假冒偽劣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加大查處力度。
 
  (三)及時總結,建立長效機制。各縣市區局要結合此次安全整治工作,完善并執行各項質量安全制度。強化企業在原料采購、生產檢驗、進貨查驗、臺帳建立、索證索票等環節的生產經營行為,規范保健食品化妝品標簽標識、說明書內容,嚴格執行《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同時要全面完成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管信息系統基本信息登記和錄入工作,進一步探索建立監管信用檔案,完善保健食品化妝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加快推進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管誠信體系建設。
 
  (四)強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通過各種渠道加大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整治工作的宣傳力度;積極普及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知識,增強公眾正確理性消費意識;充分發揮社會監督、輿論監督作用;暢通舉報投訴電話,積極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焦點問題,營造良好氛圍。


 
地區: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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