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關于印發<江蘇省網絡食品交易主體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蘇食藥監規〔2018〕1號)等文件要求,現就實施網絡食品交易主體備案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備案要求
(一)備案主體
1.通過自建網站進行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以下統稱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是指登記注冊地在本市的下列主體:
(1)食品生產企業、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
(2)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
(3)食品、食用農產品銷售者;
(4)餐飲服務提供者。
2.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設立的從事網絡餐飲服務的分支機構(以下統稱網絡餐飲服務分支機構)
3.國家規定需要實施備案管理的其他網絡食品交易主體。
(二)備案例外
下列主體不屬于備案范圍:
1.設立網站僅用于介紹、宣傳、展示等目的的;
2.利用第三方平臺從事食品銷售或者提供餐飲服務的;
3.利用登記注冊地不在本市的食品銷售、餐飲服務連鎖公司總部建立的網站從事網絡食品交易的;
4.采用互聯網技術的自動售貨設備銷售食品的。
(三)備案實施時間
自2018年6月1日起,新登記注冊的上述備案主體應當按規定辦理網絡食品交易主體備案手續。對于存量的按規定需要備案的主體應當在省局《江蘇省網絡食品交易主體備案管理辦法(試行)》正式實行之日起30日內辦理備案手續。
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督促符合備案條件但尚未辦理備案的主體履行備案義務,對未履行相應備案義務的,可以按照《網絡銷售食品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四)職責分工
蘇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指導全市網絡食品交易主體備案管理工作,開發在線備案管理系統,并開展業務培訓、指導;各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內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和網絡餐飲服務分支機構的備案工作及相關管理。
二、備案程序
(一)備案方式
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在通信主管部門批準或備案后30個工作日內通過蘇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官方網站自主完成申報手續。網絡餐飲服務分支機構應當在設立后30個工作日內通過蘇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官方網站自主完成申報手續。實施多部門聯合備案后,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和網絡餐飲服務分支機構也可以通過聯合備案申報平臺履行備案義務。(具體業務操作指南另行下發)
(二)備案審核
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和網絡餐飲服務分支機構完成網上申報后,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10個工作日內對備案信息進行初步審核。審核內容包括:是否屬于備案范圍、信息填報是否完備。
(三)審核確認
備案申請通過審核后,由網上備案系統平臺自動生成備案號,并反饋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和網絡餐飲服務分支機構。
(四)掛標公示
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和網絡餐飲服務分支機構取得備案號后,應當在網站首頁顯著位置直接公示或以鏈接等方式公示備案標志和備案號。
(五)備案信息公示
備案信息在蘇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官方網站上公示,并可供社會查詢。
(六)委托代理
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和網絡餐飲服務分支機構可以自行辦理備案事項,也可以委托網絡服務提供者代為辦理。
請各地于6月8日前將負責此項工作的聯系人上報市局相關處室。食品流通監管處聯系人:張海江,聯系電話: 69291162;餐飲安全監管處聯系人:倪乾良 ,聯系電話:69291137;食品生產監管處聯系人:劉湘琳,聯系電話:65223931。
附件:
1.關于印發《江蘇省網絡食品交易主體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蘇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6月1日
根據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關于印發<江蘇省網絡食品交易主體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蘇食藥監規〔2018〕1號)等文件要求,現就實施網絡食品交易主體備案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備案要求
(一)備案主體
1.通過自建網站進行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以下統稱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是指登記注冊地在本市的下列主體:
(1)食品生產企業、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
(2)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
(3)食品、食用農產品銷售者;
(4)餐飲服務提供者。
2.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設立的從事網絡餐飲服務的分支機構(以下統稱網絡餐飲服務分支機構)
3.國家規定需要實施備案管理的其他網絡食品交易主體。
(二)備案例外
下列主體不屬于備案范圍:
1.設立網站僅用于介紹、宣傳、展示等目的的;
2.利用第三方平臺從事食品銷售或者提供餐飲服務的;
3.利用登記注冊地不在本市的食品銷售、餐飲服務連鎖公司總部建立的網站從事網絡食品交易的;
4.采用互聯網技術的自動售貨設備銷售食品的。
(三)備案實施時間
自2018年6月1日起,新登記注冊的上述備案主體應當按規定辦理網絡食品交易主體備案手續。對于存量的按規定需要備案的主體應當在省局《江蘇省網絡食品交易主體備案管理辦法(試行)》正式實行之日起30日內辦理備案手續。
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督促符合備案條件但尚未辦理備案的主體履行備案義務,對未履行相應備案義務的,可以按照《網絡銷售食品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四)職責分工
蘇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指導全市網絡食品交易主體備案管理工作,開發在線備案管理系統,并開展業務培訓、指導;各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內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和網絡餐飲服務分支機構的備案工作及相關管理。
二、備案程序
(一)備案方式
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在通信主管部門批準或備案后30個工作日內通過蘇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官方網站自主完成申報手續。網絡餐飲服務分支機構應當在設立后30個工作日內通過蘇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官方網站自主完成申報手續。實施多部門聯合備案后,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和網絡餐飲服務分支機構也可以通過聯合備案申報平臺履行備案義務。(具體業務操作指南另行下發)
(二)備案審核
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和網絡餐飲服務分支機構完成網上申報后,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10個工作日內對備案信息進行初步審核。審核內容包括:是否屬于備案范圍、信息填報是否完備。
(三)審核確認
備案申請通過審核后,由網上備案系統平臺自動生成備案號,并反饋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和網絡餐飲服務分支機構。
(四)掛標公示
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和網絡餐飲服務分支機構取得備案號后,應當在網站首頁顯著位置直接公示或以鏈接等方式公示備案標志和備案號。
(五)備案信息公示
備案信息在蘇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官方網站上公示,并可供社會查詢。
(六)委托代理
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和網絡餐飲服務分支機構可以自行辦理備案事項,也可以委托網絡服務提供者代為辦理。
請各地于6月8日前將負責此項工作的聯系人上報市局相關處室。食品流通監管處聯系人:張海江,聯系電話: 69291162;餐飲安全監管處聯系人:倪乾良 ,聯系電話:69291137;食品生產監管處聯系人:劉湘琳,聯系電話:65223931。
附件:

蘇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