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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網絡食品生產經營備案工作的通知(魯食藥監食流〔2017〕1號)

   2017-01-16 600
核心提示: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加強網絡食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規范網絡食品交易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網
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加強網絡食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規范網絡食品交易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27號,以下簡稱《辦法》),現就開展網絡食品生產經營備案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備案事權劃分
 
  (一)我省行政區域內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均應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二)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在通信主管部門批準后30個工作日內,向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備案。
 
  (三)通過自建網站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在通信主管部門批準后30個工作日內,向為其發放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的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但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向所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四)網絡食品生產經營備案,應當遵循便捷、高效、公開的原則。鼓勵采用現代信息手段實行網絡食品生產經營網上備案。
 
  二、備案材料提交
 
  (一)網絡食品生產經營備案需提交下列材料:
 
  1.網絡食品生產經營備案表(見附件1);
 
  2.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或者網站備案號;
 
  3.營業執照;
 
  4.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身份證明。
 
  5.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備案時,還應當提供與入網經營者簽訂的協議書樣本。通過自建網站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還應當提供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
 
  (二)備案材料可以通過當面提交、郵寄或者電子文檔等方式提交。當面提交的,以提交日期為準;通過郵寄方式提交的,以信件送達郵戳或者簽收日期為準;通過電子文檔方式提交的,以受理日期為準。
 
  (三)申請人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在申請書等材料上簽名或蓋章。
 
  三、備案受理、變更及備案號發放
 
  (一)受理備案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收到備案材料后應當及時進行審查,并在受理備案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備案的決定,符合要求的可以當場予以備案,發放網絡食品生產經營備案信息表(見附件2);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說明理由。
 
  (二)備案信息發生變更或者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食品生產經營者自建網站停止提供服務的,應當于變更或者停止服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到原備案部門辦理變更或者注銷備案。
 
  (三)網絡食品生產經營備案號隨附備案信息表發放。備案信息表可以通過郵寄、電子傳輸的方式送達申請人,或者由申請人當面領取。
 
  四、備案編號規則
 
  (一)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備案編號規則為:備案號由WS(“網絡食品”漢語拼音字母縮寫)+1位主體業態代碼(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代碼為“1”)+2位省代碼+2位市代碼+2位縣(市、區)代碼+4位順序碼。如設在濟南歷下區的第三方平臺,備案編號為:WS1370101****。
 
  (二)食品生產經營者自建網站編號規則為:備案號由WS(“網絡食品”漢語拼音字母縮寫)+1位主體業態代碼(食品生產經營者自建網站代碼為“2”)+2位省代碼+2位市代碼+2位縣(市、區)代碼+4位順序碼。如設在濟南市歷下區的自建網站,備案編號為:WS2370101****。
 
  五、備案信息公開
 
  (一)受理備案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備案完成后7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相關備案信息。備案信息包括:域名、IP地址、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或者網站備案號、備案者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網絡食品生產經營備案號、備案機關、備案日期等信息。
 
  (二)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應當要求并監督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根據其經營項目,在其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顯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備案信息表、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等信息。
 
  (三)食品生產經營者自建的網站,應當在其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顯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網絡食品生產經營備案信息表、網站備案號等信息。
 
  (四)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和食品生產經營者自建的網站,公示信息應當畫面清晰,容易辨識。
 
  六、幾點要求
 
  (一)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告知義務,向轄區內網絡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宣傳《辦法》和本通知要求。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組織轄區內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自建網站的食品生產經營者開展備案。各市請于每年11月底前將備案名單報省局食品流通監管處。
 
  (二)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轄區內網絡食品生產經營主體的培訓,組織其認真學習《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督促其自覺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接受社會監督。要切實加強對基層監管人員的培訓,明確行政管轄、案件調查、證據固定、處罰執行等職責職權,切實做好網絡食品生產經營監管工作。
 
  (三)各市在開展網絡食品生產經營備案工作中,如有新情況、新問題,請及時與省局食品流通監管處聯系。
 
     附件:1.網絡食品生產經營備案表
 
  2.網絡食品生產經營備案信息表
 
  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1月6日


 
地區: 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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