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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境集裝箱裝運糧谷現場檢驗檢疫操作規程(試行)(國質檢動〔2007〕162號)

   2007-04-17 544
核心提示:各直屬檢驗檢疫局:  為確保進境糧谷質量和安全,規范進境集裝箱糧谷檢驗檢疫工作,現將《進境集裝箱裝運糧谷現場檢驗檢疫操作
各直屬檢驗檢疫局:
 
  為確保進境糧谷質量和安全,規范進境集裝箱糧谷檢驗檢疫工作,現將《進境集裝箱裝運糧谷現場檢驗檢疫操作規程(試行)》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報告總局。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二日

 
  進境集裝箱裝運糧谷現場檢驗檢疫操作規程(試行)
 
  1. 適用范圍
 
  本操作規程適用于集裝箱裝載的進境小麥、大麥、玉米、大豆、油菜籽(以下簡稱糧谷)的現場檢驗檢疫。
 
  2. 集裝箱糧谷查驗場地要求
 
  集裝箱進境糧谷現場檢驗檢疫須在入境口岸經檢驗檢疫機構指定的場地進行。查驗場地應具備一定的防疫和檢疫處理條件,衛生條件良好,相對封閉,具有平整的硬質地面和查驗專用平臺。
 
  3. 核對貨證是否相符并制定檢驗檢疫方案
 
  審核報檢單證,確認貨證是否相符。了解貨物產地、品種和貨物裝載、處理、運輸情況,根據《出入境糧食和飼料檢驗檢疫管理辦法》及輸出國家或地區疫情發生情況,制定檢驗檢疫方案。確定現場檢驗檢疫時間、地點、人員。
 
  4. 開箱檢驗檢疫
 
  4.1 集裝箱密封性查驗
 
  對全批集裝箱進行密封性查驗,要求集裝箱表面干燥、清潔、密封性好、無異味,糧谷無撒漏。
 
  4.2 開箱前的準備工作
 
  打開集裝箱前,須在箱口鋪設編織布或塑料膜,以便對撒漏的糧谷進行清掃和回收。
 
  4.3 安全檢查
 
  集裝箱開箱前須進行箱內熏蒸劑濃度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開啟箱門。熏蒸劑殘留量超標的,需運往安全地點進行通風散毒,直至符合安全標準。
 
  開啟箱門后,應檢查集裝箱封口處擋板固定是否牢固,必要時進行加固,防止糧谷突然傾瀉造成安全事故。
 
  4.4 確定原始樣品扦取數量
 
  同一報檢號、同一品種、同一等級的糧谷報檢數量少于10,000噸的,每500噸扦取1個原始樣品,樣品量不少于5千克,不足500噸的按500噸計,扦取1個原始樣品;報檢批數量大于10,000噸的,以10,000噸扦取20個原始樣品為基數,每個樣品量不少于5千克,每超過1,000噸,增加1個原始樣品,不足1,000噸,按1,000噸計扦取1個原始樣品。
 
  4.5 取樣方法的選擇
 
  4.5.1 當集裝箱內糧谷為散裝且箱內剩余空間較大,檢驗檢疫人員可以正常進入并確保能隨機扦取到箱內任何部位樣品時,可選擇人工雙套管取樣法。
 
  4.5.2 當集裝箱內糧谷為散裝且箱內剩余空間較小,檢驗檢疫人員無法正常進入集裝箱時:
 
  a) 若封裝擋板采用紙質或其他易于取樣工具穿透的材料,可選擇深層扦樣器取樣法;
 
  b) 若封裝擋板采用木板或其他取樣工具難以穿透的材料,可選擇灌包后倉庫取樣法。
 
  4.5.3 若集裝箱內糧谷為袋裝,應按照SN/T 0800.1-1999中袋裝糧食、飼料和油料抽樣方法操作。
 
  4.6 抽取樣品
 
  4.6.1人工雙套管取樣法:參照SN/T 0800.1-1999中散裝糧食、飼料和油料抽樣方法操作。
 
  a) 集裝箱抽檢比例
 
  根據每批報檢的集裝箱數量確定抽檢集裝箱數量。5個集裝箱以下的,應全部開箱實施檢驗檢疫,進行過篩檢疫及抽取檢驗檢疫樣品。如果超過5個集裝箱,則每增加5個集裝箱增加抽檢1個,余數不足5個集裝箱的,應抽檢1個。過篩檢疫及樣品中發現異常情況的,可增加開箱數量。
 
  b) 集裝箱抽樣點數量
 
  在抽檢的集裝箱內隨機選取7個點抽取樣品,盡量保證采樣點在集裝箱內分布均勻。
 
  4.6.2 深層扦樣器取樣法:將合適長度的扦樣管沿水平方向穿透擋板插入集裝箱內,當取樣管頂端到達預先確定的第一個取樣點后啟動深層扦樣器電源抽取樣品,以后各取樣點依此操作。
 
  集裝箱抽檢比例和抽樣點數量同4.6.1。
 
  4.6.3 灌包倉庫取樣法:參照SN/T 0800.1-1999中袋裝糧食、飼料和油料抽樣方法操作。倉庫應具有平整的硬質地面,衛生條件良好,具有符合防疫條件的相對隔離的灌包場所和專用灌包設備,儲存倉庫具有足夠的倉容。
 
  4.7 現場檢驗檢疫
 
  現場開箱檢查的重點是糧谷是否帶有土塊、病蟲草、發霉、結塊、變質、水濕、種衣劑種子等有害物質污染,發現有異常情況的,應增加取樣點及加大取樣量,同時按有關規定處理。如有發霉、變質的糧谷,應立即清除,嚴重的應停止檢驗檢疫,并對現場進行拍照或錄像,做好記錄工作。
 
  5. 填寫現場檢驗檢疫記錄
 
  根據現場檢驗檢疫的情況如實填寫檢驗檢疫記錄。現場檢驗檢疫記錄應包括報檢號、取樣時間、取樣依據、取樣量、標記及現場檢驗檢疫情況描述,如有異常應做詳細記錄、
 
  6. 實驗室檢驗檢疫
 
  填寫送樣單,將樣品送交實驗室檢驗檢疫。實驗室檢驗檢疫按照《檢驗檢疫工作手冊》相關章節執行。
 
  7. 復驗
 
  報檢人對檢驗檢疫機構的檢驗結果有異議,可向原檢驗檢疫機構或其上級檢驗檢疫機構申請復驗,具體按《進出口商品復驗辦法》(國檢檢[1993]181號)執行。報檢人如對人工雙套管取樣法或深層扦樣器取樣法的檢測結果有異議,應在進境貨物未使用之前向檢驗檢疫機構申請復驗。檢驗檢疫機構以灌包倉庫取樣法復驗結果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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