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衛生計生委(局),自治區衛生計生監督局:
現將《全區中醫藥系統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自治區中醫藥回醫藥管理局
2018年9月21日
為深入貫徹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大力推進普法工作全面深入開展,根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貫徹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國中醫藥法監發〔2018〕8號)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提出的“深化依法治國實踐,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的總體要求,強化各級中醫藥主管部門中醫藥法治宣傳教育主體責任,充分發揮中醫藥主管部門在《中醫藥法》實施過程中傳播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精神、建設法治文化的重要職責,推進中醫藥管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中醫藥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工作原則
(一)明確責任,各司其職。各市、縣(區)衛生計生委(局)法制機構負責組織實施,結合普法責任清單(附后),向管理對象、服務對象、執法對象和社會公眾開展普法。
(二)加強指導,齊抓共管。各市、縣(區)衛生計生委(局)要加強對下級單位的指導,落實普法工作部門主體責任,強化對下級單位普法工作的監督考核,努力形成分級負責、責任明確、齊抓共管的普法格局。
(三)加強宣傳,普治結合。充分發揮法治宣傳的基礎保障作用,促進全民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將普法宣傳教育滲透到工作全過程,利用以案釋法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識,不斷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創新方法,注重實效。創新普法理念、機制和方式方法,充分發揮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等新媒體新技術在普法中的作用,為公眾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學法用法渠道,不斷提升法治宣傳教育實效。
三、工作任務
(一)推進中醫藥行政管理人員學法用法。自治區中醫藥回醫藥管理局、各市、縣(區)衛生計生委(局)每年組織全區中醫藥行政管理人員專題普法講座1-2次,使其熟練掌握運用履行中醫藥管理職責必備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并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切實提高中醫藥行政管理人員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能力。健全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完善中醫藥專項資金項目立項論證、審查制度。
(二)圍繞熱點政策,全面開展《中醫藥法》宣傳教育。實施《中醫藥法》宣傳貫徹項目,切實做好各項宣傳工作。各市、縣(區)衛生計生委(局)要深入基層,深入群眾,了解和掌握群眾的法律需求,送法到單位、到學校、到鄉村、到社區、到企業,向群眾宣傳《中醫藥法》和熱點政策措施,有針對性地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增強普法的實效性。對中醫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等群眾關心的熱點政策,要多層次、全方位,反復進行政策宣傳,充分利用《中醫藥法》宣傳月、宣傳周集中時間面向社會公眾和相對人開展宣傳,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體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普法活動。
(三)行政執法與法治宣傳教育相融合,將普法貫穿于行政執法全過程。實施中醫監督知識與能力培訓項目,對全區中醫藥監督執法人員進行《中醫藥法》、中醫藥理論與知識培訓,規范中醫藥執法監督。在執法過程或工作過程中,中醫藥監督執法人員應向當事人進行法治宣傳教育,宣講、解答有關法律和政策問題,把執法現場或工作現場變成中醫藥政策、法規的普法現場。要依法及時規范公示有關處理結果,使每一份中醫藥行政處理決定都成為一堂生動的中醫藥法治宣傳教育課,使人民群眾從每一個中醫藥執法案例中接受普法教育、感受公平正義,不斷增進社會公眾對中醫藥工作的了解。
(四)建立以案釋法機制。充分運用具有重大教育意義、社會關注度高、與群眾關系密切的中醫藥行政執法案例開展以案釋法工作,以身邊人說身邊事、身邊事教育身邊人。
(五)積極推進中醫藥法治文化建設。實施中醫藥“兩微一網”建設項目,搭建中醫藥法治文化宣傳平臺,積極開展《中醫藥法》知識競賽,充分利用報刊、電視、網絡、微信、微博等媒體開展面向社會的《中醫藥法》普法宣傳。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市、縣(區)衛生計生委(局)要強化主體責任意識,認真落實普法工作“一把手”負責制,主要領導親自抓,將中醫藥普法工作納入績效考核,與其他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管好用好《中醫藥法》宣傳貫徹項目經費,確保普法工作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二)加大典型宣傳。各市、縣(區)衛生計生委(局)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以及互聯網、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等大力宣傳《中醫藥法》,及時總結推廣好的典型和經驗做法,不斷提高中醫藥普法工作水平。
(三)建立考核評價機制。各市、縣(區)衛生計生委(局)要加強考核力度,將普法責任制實施情況作為法治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系統目標管理考評。不斷完善考核體系、標準及辦法,注重對考核結果的運用,推動普法責任制落到實處。
全區中醫藥系統普法責任清單
現將《全區中醫藥系統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自治區中醫藥回醫藥管理局
2018年9月21日
為深入貫徹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大力推進普法工作全面深入開展,根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貫徹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國中醫藥法監發〔2018〕8號)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提出的“深化依法治國實踐,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的總體要求,強化各級中醫藥主管部門中醫藥法治宣傳教育主體責任,充分發揮中醫藥主管部門在《中醫藥法》實施過程中傳播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精神、建設法治文化的重要職責,推進中醫藥管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中醫藥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工作原則
(一)明確責任,各司其職。各市、縣(區)衛生計生委(局)法制機構負責組織實施,結合普法責任清單(附后),向管理對象、服務對象、執法對象和社會公眾開展普法。
(二)加強指導,齊抓共管。各市、縣(區)衛生計生委(局)要加強對下級單位的指導,落實普法工作部門主體責任,強化對下級單位普法工作的監督考核,努力形成分級負責、責任明確、齊抓共管的普法格局。
(三)加強宣傳,普治結合。充分發揮法治宣傳的基礎保障作用,促進全民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將普法宣傳教育滲透到工作全過程,利用以案釋法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識,不斷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創新方法,注重實效。創新普法理念、機制和方式方法,充分發揮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等新媒體新技術在普法中的作用,為公眾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學法用法渠道,不斷提升法治宣傳教育實效。
三、工作任務
(一)推進中醫藥行政管理人員學法用法。自治區中醫藥回醫藥管理局、各市、縣(區)衛生計生委(局)每年組織全區中醫藥行政管理人員專題普法講座1-2次,使其熟練掌握運用履行中醫藥管理職責必備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并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切實提高中醫藥行政管理人員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能力。健全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完善中醫藥專項資金項目立項論證、審查制度。
(二)圍繞熱點政策,全面開展《中醫藥法》宣傳教育。實施《中醫藥法》宣傳貫徹項目,切實做好各項宣傳工作。各市、縣(區)衛生計生委(局)要深入基層,深入群眾,了解和掌握群眾的法律需求,送法到單位、到學校、到鄉村、到社區、到企業,向群眾宣傳《中醫藥法》和熱點政策措施,有針對性地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增強普法的實效性。對中醫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等群眾關心的熱點政策,要多層次、全方位,反復進行政策宣傳,充分利用《中醫藥法》宣傳月、宣傳周集中時間面向社會公眾和相對人開展宣傳,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體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普法活動。
(三)行政執法與法治宣傳教育相融合,將普法貫穿于行政執法全過程。實施中醫監督知識與能力培訓項目,對全區中醫藥監督執法人員進行《中醫藥法》、中醫藥理論與知識培訓,規范中醫藥執法監督。在執法過程或工作過程中,中醫藥監督執法人員應向當事人進行法治宣傳教育,宣講、解答有關法律和政策問題,把執法現場或工作現場變成中醫藥政策、法規的普法現場。要依法及時規范公示有關處理結果,使每一份中醫藥行政處理決定都成為一堂生動的中醫藥法治宣傳教育課,使人民群眾從每一個中醫藥執法案例中接受普法教育、感受公平正義,不斷增進社會公眾對中醫藥工作的了解。
(四)建立以案釋法機制。充分運用具有重大教育意義、社會關注度高、與群眾關系密切的中醫藥行政執法案例開展以案釋法工作,以身邊人說身邊事、身邊事教育身邊人。
(五)積極推進中醫藥法治文化建設。實施中醫藥“兩微一網”建設項目,搭建中醫藥法治文化宣傳平臺,積極開展《中醫藥法》知識競賽,充分利用報刊、電視、網絡、微信、微博等媒體開展面向社會的《中醫藥法》普法宣傳。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市、縣(區)衛生計生委(局)要強化主體責任意識,認真落實普法工作“一把手”負責制,主要領導親自抓,將中醫藥普法工作納入績效考核,與其他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管好用好《中醫藥法》宣傳貫徹項目經費,確保普法工作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二)加大典型宣傳。各市、縣(區)衛生計生委(局)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以及互聯網、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等大力宣傳《中醫藥法》,及時總結推廣好的典型和經驗做法,不斷提高中醫藥普法工作水平。
(三)建立考核評價機制。各市、縣(區)衛生計生委(局)要加強考核力度,將普法責任制實施情況作為法治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系統目標管理考評。不斷完善考核體系、標準及辦法,注重對考核結果的運用,推動普法責任制落到實處。
全區中醫藥系統普法責任清單
序號 | 普法內容 | 責任單位 | 普法對象 | 普法形式 |
1 | 《中醫藥法》及相關配套政策,《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等律法規、規章以及重要司法解釋、規范性文件等 | 自治區中醫藥回醫藥管理局 | 全區中醫藥行政管理工作人員、中醫藥監督執法人員 | 舉辦培訓班、講座等方式 |
2 | 《中醫藥法》及相關配套政策,《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等律法規、規章以及重要司法解釋、 規范性文件等 | 各市、縣(區)衛生計生委(局) | 轄區內中醫藥技術人員,行政管理相對人 | 舉辦培訓班、講座等方式 |
3 | 《中醫藥法》及相關 配套政策 | 自治區中醫藥回醫藥管理局,各市、縣(區)衛生計生委(局) | 社會群眾 | 新聞媒體以及互聯網、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