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各處室、各直屬單位:
為認真貫徹市委、市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部署及要求,全面落實《2017年上海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和國家食藥監總局《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提出的各項任務,辦公室結合本市食品藥品監管工作實際,制定《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并經2017年第9次局務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6月9日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2017年,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真貫徹市委、市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部署及要求,全面落實《2017年上海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和國家食藥監總局《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提出的各項任務,結合本市食品藥品監管工作實際,繼續加大食品藥品監管公開力度,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制度體系,推進食品藥品監管工作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五公開”),加強解讀回應,擴大公眾參與,使政務公開更好地服務于保障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的中心任務,努力形成政府、企業、社會、媒體“四位一體”的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
一、推進食品藥品監管重點領域政務公開
1.做好重大工作落實情況公開。加大本市食品藥品監管領域重大決策、重要改革和重點工作落實情況公開力度,加大對市委、市政府和國務院食安辦、國家食藥監總局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結果的公開力度。重點公開服務自貿試驗區和科創中心建設兩項國家戰略、“放管服”改革、《上海市食品藥品安全“十三五”規劃》《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上海市建設市民滿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動方案》,以及本市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等各項工作的推進落實情況。(辦公室、協調處、政策法規處牽頭,食品藥品各處室配合)
2.做好監督檢查信息公開。落實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雙隨機、一公開”制度,隨機抽取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檢查人員名單,做好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監督檢查信息公開工作,做到檢查結果及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政策法規處牽頭,食品藥品各處室配合)推進食品藥品召回、虛假宣傳/違法廣告查處、不良反應(事件)年度報告等信息公開力度。及時公開藥品認證公告信息及證書收回注銷信息。推進醫藥代表登記備案信息公開工作。(食品藥品各處室)
3.做好行政處罰信息公開。推進食品藥品安全違法行為處罰信息公開,按照國家食藥監總局部署,進一步規范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決定書制作,探索行政處罰決定書全文公開,在市局政務網站公開嚴重違法企業與責任人“黑名單”。(稽查處牽頭,政策法規處、食品藥品各處室、執法總隊配合)
4.做好監督抽檢信息公開。強化食品安全抽檢信息每周公開機制與藥品監督抽驗質量公告每月發布機制,定期發布醫療器械、化妝品產品抽檢質量公告,公布抽檢總體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和不合格食品藥品核查處置情況。(協調處、食品藥品各處室分別負責)
5.做好藥品醫療器械審批信息公開。及時發布批準的藥品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和第二類醫療器械產品注冊信息,定期匯總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備案信息,并將注冊和備案信息更新至市局網站相關數據庫。(藥品醫療器械各處室)
6.做好食品藥品安全服務信息公開。充分運用各類公開平臺資源,開展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公告、消費者提示、應急管理等服務類信息公開。及時發布和轉發食品藥品辟謠信息,向公眾傳遞科學信息。(科技信息處牽頭,情報所、食品藥品各處室配合)增強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的聯動與融合,切實優化政務服務,提升“互聯網+”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水平。推動食品藥品監管信息開放和運用,加強監管大數據運用,政府監管信息與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食品安全信息進行對接和共享。全面落實本市“網上政務大廳”的建設要求,規范和完善行政服務辦事指南、收費標準,推進行政審批結果在“網上政務大廳”公開。(科技信息處牽頭,政策法規處、食品藥品各處室配合)
7.做好建議提案辦理公開。加大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主動公開力度。(辦公室牽頭,食品藥品各處室配合)
8.強化推進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公開。進一步完善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明確責任主體和責任事項,在全面公開本部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的基礎上,建立健全清單動態調整公開機制,并通過局門戶網站集中展示,及時動態更新,方便公眾獲取和監督。(政策法規處牽頭)
9.深入推進財政預決算公開。以預決算、“三公”經費、財政專項支出、政府采購、重大項目績效評價、國有資產、政府購買服務等為重點,不斷擴大公開范圍、深化公開內容,在市局政務網站主動公開相關信息。(規劃財務處)
10.持續做好人事信息公開。主動公開重要機構職能、人事任免、公務員招錄、教育培訓等信息。(組織人事處)
二、加強政策公開與解讀,主動回應社會關切
11.實施重大決策預公開。在制定和調整本市食品藥品監管有關政策措施、制度規范過程中,主動公開草案內容和決策依據,進一步完善意見征集渠道,公開社會反饋意見的收集情況和采納情況。加大政務信息的采編、報送和管理,為科學決策、民主決策提供參考。建立健全利益相關方、公眾代表、專家、媒體等列席有關會議的制度,年內至少召開1次邀請有關方面人員列席的會議。(辦公室、政策法規處、新聞宣傳處牽頭,相關處室配合)
12.強化政策解讀。繼續落實政策文件與解讀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審簽、同步發布”制度,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保證“應解讀、盡解讀”。進一步豐富解讀形式,有效運用圖片、圖表、音視頻等素材,進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讀,使政策解讀好理解、易傳播。完善主要負責同志帶頭發布信息、解讀政策的工作機制,主要負責同志每年度至少出席一次市政府新聞發布會,分管負責同志每半年至少出席一次市政府新聞發布會。(辦公室、政策法規處、新聞宣傳處牽頭,食品藥品各處室配合)
13.主動回應社會關切。建立完善主動回應機制,不斷提高回應能力。建立健全政務輿情收集、會商、研判、回應和評估機制,提高回應的準確性、及時性、針對性、有效性。規范重特大食品安全突發事件信息發布,重特大事件發生后,最遲要在5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社會影響較大的,應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并根據工作進展情況,持續發布權威信息。(新聞宣傳處牽頭,協調處、食品藥品各處室配合)
14.積極擴大公眾參與。建立市民食品安全滿意度調查制度,主動聽取社會各方對食品安全的意見,向社會公開滿意度調查情況,推進建設市民滿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協調處牽頭)與看看新聞Knews合作開展每周一次“舌尖上的安全”網絡直播,推進執法過程面向社會公開。(新聞宣傳處牽頭,執法總隊、食品各處室配合)
15.探索優化公眾參與種類和方式。發揮現有咨詢服務平臺作用(如“12331食藥監管熱線”,政務網站在線咨詢、局長信箱、在線訪談等欄目),對公眾關注的食品藥品安全問題進行解惑答疑。及時公開本區域內投訴舉報信息數據、趨勢、反映的主要問題,逐步推進投訴舉報工作信息的網上公開。(辦公室牽頭,投訴舉報中心、食品藥品各處室配合)
三、規范完善政務公開制度體系
16.規范公文公開屬性源頭認定和發布審查。做好公文公開屬性源頭認定和發布審查工作,擬不公開的,要依法依規說明理由。確保公文發布及時、準確、安全,提高公文主動公開率。做好規范性文件集中公布工作,定期向社會公開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意見和規范性文件清理情況。(辦公室、政策法規處)
17.試點食藥監管信息主動公開規范化、標準化、自動化。修訂本單位《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信息公開管理辦法》,推動食藥監管信息標準化試點工作,建立本市食藥監管信息主動公開目錄,實現集中公開并自動動態更新,不斷提升主動公開的標準化規范水平。(辦公室、政策法規處、科技信息處牽頭,情報所配合)
18.強化政務信息發布聯動機制。探索信息公開與新聞宣傳、政務信息報送工作聯動機制,制定《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加強政務信息報送工作,優化信息發布流程,實現政務網站、微博、微信和媒體信息聯動發布。(辦公室、新聞宣傳處牽頭、科技信息處配合)
19.優化依申請公開辦理和服務工作。進一步規范依申請公開辦理工作,修訂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暢通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渠道,做好現場解疑釋惑工作。在依法依規答復的同時,加強與申請人的聯系溝通,增強申請答復中的便民告知,加強便民指引和咨詢服務。及時梳理本系統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加強與信訪、投訴舉報、復議訴訟辦理等部門溝通協調,促進工作水平不斷提升。對申請量較大、經審查后可以公開的信息,及時轉化為主動公開。對涉及多個地方或部門的申請事項,要加強會商協調。(辦公室牽頭)加強依申請公開的行政復議、訴訟辦理。(政策法規處牽頭)
20.加強組織保障和監督機制。完善本單位政務公開領導和工作小組,主要負責同志及局務會議年內專門聽取一次政務公開工作匯報,研究重大事項,部署推進工作。做到政務公開工作年初有部署,年中有跟蹤,年終有總結。組織政務公開工作培訓,加強政務公開隊伍建設。針對當前本市食品藥品監管體制特點,指導、督促區市場監管部門妥善做好政務公開工作,促進政務公開工作更加高效、規范。修訂政務公開考核標準,將政務公開納入對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工作考核體系,所占分值權重不低于4%,監督政務公開各項任務落實情況。(辦公室、協調處牽頭)
四、加強政務公開平臺和渠道建設
21.強化主要公開平臺作用。加強政務網站和政務新媒體的建設與管理,制定《政務新媒體管理辦法》,優化欄目設置,強化搜索查詢功能。加強與第三方專業機構的合作,提升政務新媒體的管理和圖文編輯水平。對重要政策、重點工作和重大突發事件,設立專題實時發布有關舉措、進展情況等信息。加強政務網站群協同聯動,及時充分轉載上級政府或部門網站發布的涉及本地區本部門的重要食品藥品政策信息。根據實際工作與公眾需求,加強政務網站與公眾互動的功能,就熱點、焦點、難點、疑點問題或重大工作部署開展在線訪談。(科技信息處牽頭、情報所配合)
22.鞏固特色公開方式。在政務網站發布《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年報》《統計工作年報》《政府信息公開年報》等工作報告,通過政務網站、新聞媒體等多途徑發布《上海市食品安全狀況報告》(即“食品安全白皮書”),反映本市食品藥品監管總體工作情況,接受公眾監督。(辦公室牽頭、情報所配合)
23.拓寬政務公開渠道。發揮網站、媒體和報刊等合作平臺作用,多種形式公開本市食藥監管信息。充分依托“食品安全宣傳周”、“藥品安全用藥月”、“醫療器械質量安全周”等集中食品安全宣傳活動,擴大各種公開形式的影響力。加大信息共享力度,積極參與市法人庫、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上海·信用·生活”APP、上海政府數據服務網、上海發布政務大廳等相關委辦局信息共享。(新聞宣傳處、協調處、科技信息處牽頭)
為認真貫徹市委、市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部署及要求,全面落實《2017年上海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和國家食藥監總局《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提出的各項任務,辦公室結合本市食品藥品監管工作實際,制定《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并經2017年第9次局務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6月9日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2017年,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真貫徹市委、市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部署及要求,全面落實《2017年上海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和國家食藥監總局《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提出的各項任務,結合本市食品藥品監管工作實際,繼續加大食品藥品監管公開力度,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制度體系,推進食品藥品監管工作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五公開”),加強解讀回應,擴大公眾參與,使政務公開更好地服務于保障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的中心任務,努力形成政府、企業、社會、媒體“四位一體”的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
一、推進食品藥品監管重點領域政務公開
1.做好重大工作落實情況公開。加大本市食品藥品監管領域重大決策、重要改革和重點工作落實情況公開力度,加大對市委、市政府和國務院食安辦、國家食藥監總局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結果的公開力度。重點公開服務自貿試驗區和科創中心建設兩項國家戰略、“放管服”改革、《上海市食品藥品安全“十三五”規劃》《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上海市建設市民滿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動方案》,以及本市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等各項工作的推進落實情況。(辦公室、協調處、政策法規處牽頭,食品藥品各處室配合)
2.做好監督檢查信息公開。落實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雙隨機、一公開”制度,隨機抽取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檢查人員名單,做好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監督檢查信息公開工作,做到檢查結果及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政策法規處牽頭,食品藥品各處室配合)推進食品藥品召回、虛假宣傳/違法廣告查處、不良反應(事件)年度報告等信息公開力度。及時公開藥品認證公告信息及證書收回注銷信息。推進醫藥代表登記備案信息公開工作。(食品藥品各處室)
3.做好行政處罰信息公開。推進食品藥品安全違法行為處罰信息公開,按照國家食藥監總局部署,進一步規范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決定書制作,探索行政處罰決定書全文公開,在市局政務網站公開嚴重違法企業與責任人“黑名單”。(稽查處牽頭,政策法規處、食品藥品各處室、執法總隊配合)
4.做好監督抽檢信息公開。強化食品安全抽檢信息每周公開機制與藥品監督抽驗質量公告每月發布機制,定期發布醫療器械、化妝品產品抽檢質量公告,公布抽檢總體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和不合格食品藥品核查處置情況。(協調處、食品藥品各處室分別負責)
5.做好藥品醫療器械審批信息公開。及時發布批準的藥品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和第二類醫療器械產品注冊信息,定期匯總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備案信息,并將注冊和備案信息更新至市局網站相關數據庫。(藥品醫療器械各處室)
6.做好食品藥品安全服務信息公開。充分運用各類公開平臺資源,開展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公告、消費者提示、應急管理等服務類信息公開。及時發布和轉發食品藥品辟謠信息,向公眾傳遞科學信息。(科技信息處牽頭,情報所、食品藥品各處室配合)增強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的聯動與融合,切實優化政務服務,提升“互聯網+”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水平。推動食品藥品監管信息開放和運用,加強監管大數據運用,政府監管信息與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食品安全信息進行對接和共享。全面落實本市“網上政務大廳”的建設要求,規范和完善行政服務辦事指南、收費標準,推進行政審批結果在“網上政務大廳”公開。(科技信息處牽頭,政策法規處、食品藥品各處室配合)
7.做好建議提案辦理公開。加大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主動公開力度。(辦公室牽頭,食品藥品各處室配合)
8.強化推進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公開。進一步完善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明確責任主體和責任事項,在全面公開本部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的基礎上,建立健全清單動態調整公開機制,并通過局門戶網站集中展示,及時動態更新,方便公眾獲取和監督。(政策法規處牽頭)
9.深入推進財政預決算公開。以預決算、“三公”經費、財政專項支出、政府采購、重大項目績效評價、國有資產、政府購買服務等為重點,不斷擴大公開范圍、深化公開內容,在市局政務網站主動公開相關信息。(規劃財務處)
10.持續做好人事信息公開。主動公開重要機構職能、人事任免、公務員招錄、教育培訓等信息。(組織人事處)
二、加強政策公開與解讀,主動回應社會關切
11.實施重大決策預公開。在制定和調整本市食品藥品監管有關政策措施、制度規范過程中,主動公開草案內容和決策依據,進一步完善意見征集渠道,公開社會反饋意見的收集情況和采納情況。加大政務信息的采編、報送和管理,為科學決策、民主決策提供參考。建立健全利益相關方、公眾代表、專家、媒體等列席有關會議的制度,年內至少召開1次邀請有關方面人員列席的會議。(辦公室、政策法規處、新聞宣傳處牽頭,相關處室配合)
12.強化政策解讀。繼續落實政策文件與解讀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審簽、同步發布”制度,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保證“應解讀、盡解讀”。進一步豐富解讀形式,有效運用圖片、圖表、音視頻等素材,進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讀,使政策解讀好理解、易傳播。完善主要負責同志帶頭發布信息、解讀政策的工作機制,主要負責同志每年度至少出席一次市政府新聞發布會,分管負責同志每半年至少出席一次市政府新聞發布會。(辦公室、政策法規處、新聞宣傳處牽頭,食品藥品各處室配合)
13.主動回應社會關切。建立完善主動回應機制,不斷提高回應能力。建立健全政務輿情收集、會商、研判、回應和評估機制,提高回應的準確性、及時性、針對性、有效性。規范重特大食品安全突發事件信息發布,重特大事件發生后,最遲要在5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社會影響較大的,應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并根據工作進展情況,持續發布權威信息。(新聞宣傳處牽頭,協調處、食品藥品各處室配合)
14.積極擴大公眾參與。建立市民食品安全滿意度調查制度,主動聽取社會各方對食品安全的意見,向社會公開滿意度調查情況,推進建設市民滿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協調處牽頭)與看看新聞Knews合作開展每周一次“舌尖上的安全”網絡直播,推進執法過程面向社會公開。(新聞宣傳處牽頭,執法總隊、食品各處室配合)
15.探索優化公眾參與種類和方式。發揮現有咨詢服務平臺作用(如“12331食藥監管熱線”,政務網站在線咨詢、局長信箱、在線訪談等欄目),對公眾關注的食品藥品安全問題進行解惑答疑。及時公開本區域內投訴舉報信息數據、趨勢、反映的主要問題,逐步推進投訴舉報工作信息的網上公開。(辦公室牽頭,投訴舉報中心、食品藥品各處室配合)
三、規范完善政務公開制度體系
16.規范公文公開屬性源頭認定和發布審查。做好公文公開屬性源頭認定和發布審查工作,擬不公開的,要依法依規說明理由。確保公文發布及時、準確、安全,提高公文主動公開率。做好規范性文件集中公布工作,定期向社會公開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意見和規范性文件清理情況。(辦公室、政策法規處)
17.試點食藥監管信息主動公開規范化、標準化、自動化。修訂本單位《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信息公開管理辦法》,推動食藥監管信息標準化試點工作,建立本市食藥監管信息主動公開目錄,實現集中公開并自動動態更新,不斷提升主動公開的標準化規范水平。(辦公室、政策法規處、科技信息處牽頭,情報所配合)
18.強化政務信息發布聯動機制。探索信息公開與新聞宣傳、政務信息報送工作聯動機制,制定《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加強政務信息報送工作,優化信息發布流程,實現政務網站、微博、微信和媒體信息聯動發布。(辦公室、新聞宣傳處牽頭、科技信息處配合)
19.優化依申請公開辦理和服務工作。進一步規范依申請公開辦理工作,修訂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暢通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渠道,做好現場解疑釋惑工作。在依法依規答復的同時,加強與申請人的聯系溝通,增強申請答復中的便民告知,加強便民指引和咨詢服務。及時梳理本系統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加強與信訪、投訴舉報、復議訴訟辦理等部門溝通協調,促進工作水平不斷提升。對申請量較大、經審查后可以公開的信息,及時轉化為主動公開。對涉及多個地方或部門的申請事項,要加強會商協調。(辦公室牽頭)加強依申請公開的行政復議、訴訟辦理。(政策法規處牽頭)
20.加強組織保障和監督機制。完善本單位政務公開領導和工作小組,主要負責同志及局務會議年內專門聽取一次政務公開工作匯報,研究重大事項,部署推進工作。做到政務公開工作年初有部署,年中有跟蹤,年終有總結。組織政務公開工作培訓,加強政務公開隊伍建設。針對當前本市食品藥品監管體制特點,指導、督促區市場監管部門妥善做好政務公開工作,促進政務公開工作更加高效、規范。修訂政務公開考核標準,將政務公開納入對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工作考核體系,所占分值權重不低于4%,監督政務公開各項任務落實情況。(辦公室、協調處牽頭)
四、加強政務公開平臺和渠道建設
21.強化主要公開平臺作用。加強政務網站和政務新媒體的建設與管理,制定《政務新媒體管理辦法》,優化欄目設置,強化搜索查詢功能。加強與第三方專業機構的合作,提升政務新媒體的管理和圖文編輯水平。對重要政策、重點工作和重大突發事件,設立專題實時發布有關舉措、進展情況等信息。加強政務網站群協同聯動,及時充分轉載上級政府或部門網站發布的涉及本地區本部門的重要食品藥品政策信息。根據實際工作與公眾需求,加強政務網站與公眾互動的功能,就熱點、焦點、難點、疑點問題或重大工作部署開展在線訪談。(科技信息處牽頭、情報所配合)
22.鞏固特色公開方式。在政務網站發布《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年報》《統計工作年報》《政府信息公開年報》等工作報告,通過政務網站、新聞媒體等多途徑發布《上海市食品安全狀況報告》(即“食品安全白皮書”),反映本市食品藥品監管總體工作情況,接受公眾監督。(辦公室牽頭、情報所配合)
23.拓寬政務公開渠道。發揮網站、媒體和報刊等合作平臺作用,多種形式公開本市食藥監管信息。充分依托“食品安全宣傳周”、“藥品安全用藥月”、“醫療器械質量安全周”等集中食品安全宣傳活動,擴大各種公開形式的影響力。加大信息共享力度,積極參與市法人庫、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上海·信用·生活”APP、上海政府數據服務網、上海發布政務大廳等相關委辦局信息共享。(新聞宣傳處、協調處、科技信息處牽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