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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實施食品生產許可全程電子化工作的通知

   2017-12-08 229
核心提示:各區局,局機關相關處室,各直屬分局,市保化審評中心、政務服務中心、信息中心:為進一步深化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和市政府優化
各區局,局機關相關處室,各直屬分局,市保化審評中心、政務服務中心、信息中心: 
    為進一步深化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和市政府優化服務改革任務部署,提升行政效能、創新政務服務渠道,構建方便快捷、優質高效的政務服務體系,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對優化營商環境、提升城市品質和經濟發展質量的重要保障作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電子文件管理暫行辦法》、《電子認證服務管理辦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開展信息惠民試點實施方案》(國辦發〔2016〕23號)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7號)等法律法規,現就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生產企業推進實施食品生產許可全程電子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開通企業電子簽章認證服務,支持企業全程網上辦理
 
    企業通過登錄北京市食品生產許可全程電子化平臺,上傳加蓋電子簽章的申報材料,可申請辦理食品生產許可,并下載、打印、查詢本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證。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支持無紙化受理、審核企業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材料。
 
    二、實現許可審查管理電子化,優化許可審批程序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現有食品生產許可審批系統基礎上升級建設食品生產許可全程電子化平臺,通過網上實時傳輸電子數據,實現食品生產許可材料網上審查,做到核查人員管理、核查業務流轉、核查記錄表單電子化,探索許可檔案電子歸檔,實現審查管理信息化。對持有食品生產許可電子證書的企業,取消食品生產許可補辦事項;對通過全程電子化平臺申請企業名稱或法定代表人變更的企業,辦理時限調整為5個工作日;對通過全程電子化平臺申辦食品生產許可的企業取消《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準予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決定書》和送達回執文書;現場核查通知書送達方式調整為通過系統向企業推送。
 
    三、啟用許可電子證書,支持公眾查詢驗證
 
    食品生產許可電子證書是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制,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發的電子版食品生產許可證書,含有電子簽章及與紙質證書規定載明內容相一致的電子化數據,與印制的紙質食品生產許可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向企業推送食品生產許可電子證書之日起視為已向企業頒發、送達食品生產許可電子證書。企業可自行下載、打印、查詢食品生產許可電子證書,允許使用A4規格打印。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過官方網站實時向社會公眾公示許可信息,并提供食品生產許可信息查詢服務。
 
    四、時間安排
 
    根據實際情況,實施食品生產許可全程電子化工作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2017年12月10日至2017年12月31日)升級改造階段:在現有許可審批系統基礎上,完成食品生產許可全程電子化平臺升級改造工作,上線試運行。
 
    第二階段(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試點推進階段:鼓勵企業自愿辦理電子簽章,指導企業無紙化申報,網上辦理,試點實施食品生產許可全程電子化工作和電子證書。
 
    第三階段(2018年5月1日起)全面推廣階段:通過食品生產許可全程電子化平臺為本市所有食品生產企業提供全程電子化許可服務,全面啟用食品生產許可電子證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積極指導、支持試點實施工作。食品生產處要會同相關業務處室、保化審評中心、政務服務中心、信息中心抓緊研究制定完善食品生產許可全程電子化管理制度,加強業務指導和企業培訓,做到食品生產許可信息共享。
 
    (二)規范工作標準。嚴格落實食品生產許可工作制度和標準,加快推動電子證書、數據共享、網上身份認證。要切實從企業利益出發,積極利用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全面公開食品生產許可信息,實現許可全過程可溯源、可核查。
 
    (三)做好宣傳引導。各部門、各單位要積極做好食品生產許可全程電子化工作宣傳,鼓勵企業自愿辦理電子簽章,指導企業有效實施食品生產許可全程電子化。
 
    (四)保障信息安全。落實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要求,加強數據安全管理和信息共享,完善身份認證和授權管理機制,強化信息化支撐的安全保障體系建設。采取必要的管理和技術手段,切實保障企業信息安全。
 
    六、其他說明
 
    (一)本通知相關內容與《北京市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試行)》不符的,按照本通知執行。
 
    (二)本通知發布前頒發且仍在有效期內的紙質證書,可按照本通知規定進行電子證書轉換。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食品生產許可電子證書,使用未經批準的食品生產許可電子證書。
 
    附件:北京市食品生產許可全程電子化工作方案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5日
 
    北京市食品生產許可全程電子化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創新政務服務渠道,構建方便快捷、優質高效的政務服務體系,提升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化服務水平,全面推進北京市食品生產許可全程電子化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
 
    (一)問題導向,創新服務。以解決群眾辦事過程中“跑腿多、辦事難”等問題為核心,運用互聯網、電子簽章認證等手段,推進食品生產許可全程電子化,增強政務服務的主動性、精準性、便捷性,提高群眾辦事的滿意度。
 
    (二)信息共享,優化流程。在現有食品生產許可審批系統的基礎上升級建設食品生產許可全程電子化平臺,實現審查管理電子化,推進實施電子證書,簡化群眾辦事流程,優化許可審批程序,縮短證書送達時限,通過網上傳輸電子數據實現食品生產許可的申請、受理、審查、決定、發證、歸檔、查詢全程電子化,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三)試點先行,加快推廣。充分結合食品生產許可現有工作基礎,逐步優化業務流程,完善配套制度,加強企業培訓宣傳和幫扶引導,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先行先試,試點實施食品生產許可全程電子化。用一年左右的時間,分階段分步驟逐步完成電子證書替代傳統紙質證書的工作,確保總體工作有序推進。
 
    二、工作目標。
 
    到2018年底,實現“一章一網一證”目標,許可辦理流程顯著優化,信息化渠道更為暢通,群眾辦事滿意度顯著提升。
 
    ——“一章”申請。充分發揮企業電子簽章作為企業身份認證作用,實現企業辦事“一章”申請,避免重復提交、窗口提交申請材料、證明和證件等。
 
    ——“一網”通辦。建設食品生產許可全程電子化平臺,實現食品生產許可申請、受理、審查、決定、發證、歸檔、查詢的“一網”通辦,大幅提高政務服務的便捷性。
 
    ——“一證”許可。自向企業推送食品生產許可電子證書之日起視為已向企業頒發、送達食品生產許可電子證書,縮短制證和送達工作時限。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
 
    (一)組織領導機構。成立北京市食品生產許可全程電子化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主管局長任組長,全面組織、領導食品生產許可全程電子化工作。由辦公室、法制處、食品生產處、保化處、科技和標準處(信息管理處)、市保化審評中心、政務服務中心、信息中心、各區局、直屬分局為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食品生產處。
 
    (二)成員單位職責分工。辦公室負責市局電子簽章使用管理、信息公開、檔案管理;
 
    法制處負責食品生產許可全程電子化法制相關工作;
 
    保化處負責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生產許可全程電子化工作;
 
    科技和標準處(信息管理處)負責食品生產許可信息化工作;
 
    保化審評中心負責食品生產許可審查審評信息化工作;
 
    政務服務中心負責許可受理和送達環節相關工作;
 
    信息中心負責配合完成食品生產許可電子檔案相關工作;
 
    各區局、直屬分局負責引導企業應用全程電子化許可平臺,履行現場核查觀察員職責,做好證后監督檢查工作;
 
    食品生產處負責制定食品生產許可全程電子化工作方案,牽頭組織推進實施食品生產許可全程電子化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市局各相關部門要認真落實食品生產許可受理、審批、歸檔工作程序,嚴格執行食品生產許可辦理時限,規范使用食品生產許可全程電子化平臺,做到許可審查全程電子化留痕。
 
    (二)各區局、直屬分局要積極做好食品生產許可全程電子化工作宣傳,鼓勵企業自愿辦理電子簽章,指導企業有效實施食品生產許可全程電子化。


 
地區: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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