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0號),我局發布《關于發布第二批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公告》(公告〔2016〕94號),廢止了2014年發布的《牛、羊肉片(卷)生產審查實施細則(2014)版》(京食藥監食生〔2014〕26號)。現我局決定取消牛、羊肉片(卷)食品生產許可,并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停止牛、羊肉片(卷)食品生產許可受理。
二、自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內撤回牛、羊肉片(卷)食品生產許可。
三、已獲得牛、羊肉片(卷)食品生產許可的企業,在2017年11月1日后一律不得繼續使用原包裝和標簽。
特此公告。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28日
一、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停止牛、羊肉片(卷)食品生產許可受理。
二、自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內撤回牛、羊肉片(卷)食品生產許可。
三、已獲得牛、羊肉片(卷)食品生產許可的企業,在2017年11月1日后一律不得繼續使用原包裝和標簽。
特此公告。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