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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批準復配食品添加劑等產品生產許可檢驗機構的通知(質檢食監函〔2011〕292號)

   2011-12-23 765
核心提示: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各有關檢驗機構:  為了進一步加強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各有關檢驗機構:

  為了進一步加強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國家質檢總局令第80號第130號),現決定如下:

  批準北京市海淀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承擔復配食品添加劑等產品生產許可檢驗工作(檢驗機構聯系方式見附件)。

  檢驗機構在承擔生產許可檢驗工作中,應當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在指定的承檢范圍內開展檢驗工作,不得超范圍檢驗。

  二、在總局指導下,嚴格按照規定的要求,準確、高效地完成檢驗工作。

  三、未經總局批準,不得擅自將有關檢驗工作委托給其他檢驗機構。

  四、對在檢驗工作中發現涉及人身健康的危害性質量問題,要進行深入研究,并及時報告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國家質檢總局。

  五、在檢驗工作中,要注重經驗和技術的積累,注重對檢驗人員的培訓,特別是要有針對性的開展檢測方法和技術的研究,不斷提高檢驗能力和檢驗水平。

  特此通知。

  附件:新增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檢驗機構聯系方式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新增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檢驗機構聯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增補檢驗項目)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永豐產業基地豐德東路17號

  聯系 人:劉艷琴

  電    話:010-82479375

  傳    真:010-82479375

  郵    編:100094

  E-mail:cfqs@cfqs.org

  上述新增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檢驗機構檢驗范圍   見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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