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總局辦公廳:
你廳《關于請對食品臭干子中使用食品級硫酸亞鐵做安全性評價的函》(質檢辦食監函〔2008〕633號)收悉。經研究,現回復如下:
《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未將硫酸亞鐵納入著色劑范圍,不能作為著色劑用于食品臭干子的生產。
關于申請將硫酸亞鐵作為食品添加劑著色劑使用問題,應按《食品衛生法》和《食品添加劑衛生管理辦法》執行。
專此函復。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質檢總局辦公廳:
你廳《關于請對食品臭干子中使用食品級硫酸亞鐵做安全性評價的函》(質檢辦食監函〔2008〕633號)收悉。經研究,現回復如下:
《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未將硫酸亞鐵納入著色劑范圍,不能作為著色劑用于食品臭干子的生產。
關于申請將硫酸亞鐵作為食品添加劑著色劑使用問題,應按《食品衛生法》和《食品添加劑衛生管理辦法》執行。
專此函復。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