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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轉發市質監局等部門泰州市食品生產加工業整頓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政辦發[2005]152)

   2011-03-04 278
核心提示:泰州市食品生產加工業整頓工作方案  市質監局 市農委 市衛生局  市工商局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2005年9月)  為全面貫徹


泰州市食品生產加工業整頓工作方案

  市質監局  市農委  市衛生局

  市工商局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2005年9月)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3號)、《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蘇政發[2005]10號)以及《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組織傳達學習貫徹國務院領導批示精神,認真落實食品質量安全監管措施的通知》精神,根據省政府辦公廳文件要求,決定用一年左右時間在全市開展食品生產加工業整頓工作。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管為重點,對全市食品生產加工業進行全面普查和集中整頓,加強源頭治理、嚴格行政許可、加大執法力度、強化日常監管、狠抓責任落實。建立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和失信懲戒機制,實施食品安全長效監管,努力提高我市食品工業水平,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飲食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整頓目標

  通過整頓,全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安全責任意識進一步增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不符合衛生標準和偽劣食品的違法犯罪活動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時查處,食品生產秩序明顯好轉,食品安全事故明顯下降,監管水平不斷提高,人民群眾食品消費安全感進一步增強。

  三、整頓內容

  1、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嚴格審查企業生產條件,監督企業按標準組織生產,加強產品出廠檢驗;

  2、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與質監部門簽訂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強化企業法人作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3、建立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加工助劑購買和使用情況臺帳,完善食品生產管理制度;

  4、強化食品添加劑和食品包裝材料等食品用具的監管,嚴厲打擊濫用添加劑、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作食品等違法行為;

  5、嚴厲查處無衛生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無生產許可證等非法生產經營行為,不具備生產條件的要堅決依法取締。

  四、整頓步驟

  全市食品生產加工業整頓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2005年9月底前)。

  由各市(區)人民政府組織各有關部門認真學習貫徹國務院和省、市政府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開展食品生產加工業整頓工作等文件精神,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成立專門協調機構,制定整頓方案,結合本地區實際提出有針對性的整頓措施,并及時進行部署;組織食品生產加工業的經營者和從業人員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提高他們的誠信守法意識和自查自糾的自覺性。

  (二)普查建檔階段(2005年8月—12月)。

  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全省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普查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市質監局負責組織和實施普查工作。各市(區)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普查工作的領導,相關部門要給予大力支持和配合。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要落實專人作為普查工作聯絡員,居委會、村委會要安排專人配合普查人員一起,深入每一家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開展普查工作。通過普查,摸清全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基本情況,掌握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現狀,找出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存在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找準監管工作的突破口。

  普查工作結束后,市質監局應及時匯總普查結果,向市政府作出專題報告,全面分析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現狀,找出存在問題,提出整頓措施等,為集中整頓工作提供依據,同時將資料及總結報省質監局。普查的資料將作為全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項基礎信息資料,為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的監管工作及時提供信息。

  (三)集中整頓階段(2006年月1月—6月)。

  在對企業進行普查的基礎上,對存在不同問題的企業采取相應的整頓措施。

  1、扶持一批產品質量穩定的企業。對質量法制意識較強,切實履行法定質量義務,牢固樹立“質量第一”、“以質取勝”理念,信守質量信譽,推動質量誠信自律機制形成,自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企業,要給予大力扶持并鼓勵其創建“質量誠信企業”;對產品質量穩定可靠,出廠的產品未出現批次質量衛生不合格,在市級以上監督檢查中產品連續合格的,要給予大力扶持并鼓勵企業培育省市名牌產品和“質量信用產品”。政府相關部門將定期向社會公布食品優秀企業、優質產品和優良品牌名單。

  2、整頓一批存在質量安全問題的企業。對已獲證企業,產品質量達不到規定要求,生產必備條件不夠完善,產品出廠檢驗得不到保證,衛生條件與規定要求相差較大的,責令其停產整頓,限期改正。經整頓仍達不到要求的,由質監部門吊銷食品生產許可證,并提請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對未實行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的食品,要加大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定期監督檢驗和強制檢驗。一旦發現嚴重不合格食品責令企業停產整頓。經整頓仍達不到要求的,由當地政府組織相關部門依法取締。

  3、關閉一批不具備質量安全條件的企業。沒有取得衛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均屬于無證照非法生產經營企業,一經發現,衛生部門、工商部門要依法取締;對未申請領取食品生產許可證和經審查不合格的企業,要責令其停止生產銷售,并由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對違反國家強制性標準,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等嚴重違法行為,要依法責令其立即停止生產銷售,從重處罰,對已獲證企業要依法吊銷生產許可證,已申請但暫未獲證企業一律不予核發生產許可證,并提請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切實加大執法和打擊力度,及時處理一批涉及面廣、數額大、影響惡劣的生產銷售有毒有害、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偽劣食品,以及濫用食品添加劑、用非食用原料加工食品的大案要案,打擊一批違法犯罪分子,關閉一批不具備食品質量安全條件的生產加工企業。要加大對市區的豆制品、泰興的香腸和豬副產品、靖江的肉制品、興化的調味品、姜堰的營養食品的監督檢查力度,切實整頓和維護好食品生產秩序。

  (四)總結檢查階段(2006年7月—9月)。

  各市(區)要按照確定的目標,組織力量對整頓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認真總結整頓的具體做法、取得的成績和經驗,分析典型案例以及存在的問題,提出需進一步加強監管的措施。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將適時對各地整頓工作尤其是對市確定的重點鄉鎮的整頓情況進行檢查,并通報檢查情況。

  五、整頓要求

  全市食品生產加工業整頓工作,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食品生產加工業整頓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食品生產加工業整頓工作領導小組)牽頭,質監、經貿、農業、衛生、工商、食品藥品監管、環保、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相互配合,做好協調工作,并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各市(區)政府要加強領導,統一部署,協調解決整頓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鄉(鎮)、街道等基層行政組織要負責做好轄區內的食品生產加工業整頓工作,落實監管責任。

  質監部門要認真做好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普查工作,并牽頭做好食品生產加工業整頓工作,加強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衛生的日常監管,嚴格實行生產許可、強制檢驗等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嚴厲查處生產、加工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質量違法行為,并將食品生產許可證發放、吊銷、注銷等情況及時通報衛生、工商等部門。

  工商部門要認真做好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注冊工作,查處食品虛假廣告、商標侵權、無照生產經營的違法行為。負責依法吊銷違法企業營業執照,并將營業執照發放、吊銷、注銷等有關處理情況及時通報質監、衛生等部門。

  衛生部門要依法實施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衛生許可,主要是場所的衛生條件、衛生防護和從業人員健康衛生狀況的評價審核。嚴厲查處無衛生許可證生產經營的違法行為,并將衛生許可證的發放、吊銷、注銷等情況及時通報質監和工商部門。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和組織協調工作。經貿、農業、環保、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切實承擔好相應領域的整頓任務。食品安全監管各部門之間要建立工作聯系制度,及時通報情況,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積極探索加強綜合執法、聯合執法機制,避免不必要的重復檢測和重復執法。

  市食品生產加工業整頓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有關部門適時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整頓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做到一月一重點,一月一督查。新聞單位要加大宣傳力度,加強社會和輿論監督,及時報道整頓成果,曝光典型案件,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六、成果鞏固

  各市(區)要在整頓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各部門之間的協調,切實做好食品生產加工業的日常監管工作,常抓不懈。

  (一)搞好協同,切實落實各部門的職責。

  各相關部門在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的統一領導和協調下,各司其職,定期或不定期地召開會議,相互通報食品加工業監管工作情況,加強溝通和協調,共同搞好食品加工業安全監管工作。同時,按照責權一致的原則,建立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二)強化責任,建立食品生產安全長效監管機制。

  根據國家關于建立“統一管理、分類監管、重心下移、層級負責”的食品安全監管新體制的要求建立食品生產安全區域監管責任制,不斷完善食品生產安全長效監管機制。一是分片劃定監督范圍,明確責任,實行“四定”,即定人、定責、定區域、定企業。二是按照分類監管原則,突出監管重點,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實行日常巡查、對食品市場實行日常檢查,通過監督抽查、定期監督檢驗、強制檢驗、生產許可證年審、企業整改回訪等措施,確保監管職責履行到位。三是監管重心下移,以鄉鎮、街道為基礎,以居委會、村委會為重點,依靠“三員”,即專業監督員、政府協管員、企業信息員,實行協同監管,充分發揮鄉鎮(村委會)、街道(居委會)的監管作用。四是以小作坊、小企業、城鄉結合部食品加工點為重點,嚴厲打擊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違法行為。

  (三)加快食品質量信用體系建設。

  要按照《省政府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的要求,積極推進全市食品質量信用體系建設。一是建立食品質量信用記錄制度。全面記載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守信記錄和失信記錄。二是建立企業質量信用等級評價制度。對企業的質量信用等級進行客觀的科學評價。三是建立企業質量誠信激勵制度。采取各種有效措施,促進質量誠信企業、質量信用產品不斷涌現。四是建立企業質量失信行為懲戒制度。加大對質量失信行為懲戒力度,提高失信成本,讓失信企業寸步難行,從而激勵社會成員遵守質量信用規則。五是建立質量信用信息發布制度。按照省、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社會公布質量誠信企業名單、質量信用產品名單、質量嚴重失信企業名單以及質量監督檢查嚴重不合格產品名單。

  各市(區)要注意掌握工作進度,及時將整頓工作進展情況、存在問題及整頓成果上報市食品生產加工業整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質監局,聯系電話:0523-6883013、6882106),重大問題和大案、要案要及時報告。在集中整頓期間實行月報制度,每月3日前,各市(區)要上報上月工作進展情況。整頓工作結束后,各市(區)于2006年9月20日前上報整頓工作總結,由質監局匯總后報市政府和省質監局。



 
地區: 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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