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關于保健食品變更或再注冊事項后產品新舊標簽有效性問題的復函(食藥監食監三便函〔2013〕46號)

   2013-08-05 845
核心提示: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你局《關于保健食品變更或再注冊事項后產品新舊標簽有效性問題的請示》(食藥監辦〔2013〕138號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你局《關于保健食品變更或再注冊事項后產品新舊標簽有效性問題的請示》(食藥監辦〔2013〕138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為做好保健食品注冊與日常監管的銜接,避免不必要的浪費,對于變更或再注冊已批準的產品,自批準之日起6個月內,申請人可按照原批準內容組織生產使用符合要求的原標簽說明書,其產品允許銷售至保質期結束。此后,應嚴格按照新批準內容組織生產,并使用新的標簽說明書。

  此復。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食品安全監管三司

  2013年8月5日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