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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加強餐飲服務食物中毒信息上報的通知(鎮食藥監餐〔2010〕136號)

   2011-02-27 347
核心提示:各轄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餐飲安全監督所:  根據國家和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加強餐飲服務食物中毒信息上報工作相關要

各轄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餐飲安全監督所:

  根據國家和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加強餐飲服務食物中毒信息上報工作相關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工作職責。各地要高度重視餐飲服務食物中毒信息上報工作,進一步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分管領導和具體責任人,暢通信息報送渠道。根據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轉發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加強餐飲服務食物中毒信息上報的通知》(蘇食藥監餐〔2010〕122號),目前鎮江市餐飲安全監管機構改革已到位,該項信息報送工作由鎮江市食藥監局負責,請已改革到位的地區食藥監部門負責上報工作,未改革到位地區的食藥監局利用食安辦平臺向當地衛生部門收集匯總后上報至市食藥監局。

  二、落實報告規定。一旦接到食物中毒事故信息報告,一律按照《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衛生部8號令)規定的時限上報,并實行快報、月報、季報、年報制度,不得遲報、瞞報或者虛假報告。每月(季)第一個工作日12時前報送上個月(季)報表,每年1月8日前報送上一年年度報表。未發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地區,也要按期進行零報告。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凡一次性中毒人數超過30人的,于2小時內上報;死亡1人以上的,于2小時內上報;凡中毒事故發生在學校、地區性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的,于2小時內上報。

  三、加強部門溝通。各地餐飲安全監管部門要組織協調好本次開展食物中毒信息上報工作,同時與當地政府及公安等部門及時暢通信息,確保食物中毒報告依法、及時、準確。

  四、嚴格責任追究。對未按照規定及時上報或遲報、瞞報和漏報食物中毒事故信息,甚至造成事態擴大和不良社會影響的,我局將予以通報,并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我局將加大督查力度,確保各項工作落實。

  請各地速將餐飲服務中毒信息報送人員聯系表填好后報至市食藥監局餐飲保化處。聯系人:嚴娟,電話(傳真):88858120,手機:13951283850,郵箱:zjfdaspc@126.com。

  

                二〇一〇年十月九日       



 
地區: 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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