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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辦公廳關于蓮芯及蓮子芯精華作為普通食品原料問題的復函(衛辦監督函[2008 ]858號)

   2013-05-24 281
核心提示:質檢總局辦公廳:  你廳《關于蓮芯、蓮子芯精華能否作為普通食品原料的函》(質檢辦食監函[2008 ]662 號) 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

質檢總局辦公廳:

  你廳《關于蓮芯、蓮子芯精華能否作為普通食品原料的函》(質檢辦食監函[2008 ]662 號) 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蓮芯含有多種生物活性物質,在我國缺乏單獨作為食品原料的食用歷史和食用安全證明。蓮芯提取物成分不清,應按《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對其安全性等資料進行綜合評價后方可確定。嬰幼兒食品中添加物質應符合嬰幼兒食品相關標準和規定。

  專此函復。

  衛生部辦公廳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蓮芯及蓮子芯精華作為普通食品原料問題的復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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