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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江府[2005]29號)

   2011-03-10 715
核心提示:各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領導對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梅州87特大煤礦透水事故教


    各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領導對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梅州"8·7"特大煤礦透水事故教訓,用鐵的手腕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堅決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群死群傷惡性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全市社會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現提出如下工作意見:

    一、充分認識安全生產的極端重要性,把安全生產列入各級政府重要日程,切實抓實抓好。

    安全生產直接關系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關系改革、發展和穩定大局。各級黨委、政府要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極端重要性,把抓好安全生產作為實踐"三個代表"、執政為民的重要內容,作為加快經濟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真正做到思想到位、領導到位、機構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執法到位、投入到位、宣傳到位,確保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施政理念,牢固樹立安全生產只有起點、沒有終點的觀念,牢固樹立居安思危的憂患意識,堅決糾正重發展、輕安全生產的錯誤傾向,正確處理經濟發展與安全生產的關系;糾正重審批、輕管理的傾向,努力解決監管不到位的問題;糾正各自為政、執法不嚴的錯誤傾向,嚴格依法行政,確保政令暢通;糾正作風飄浮,搞形式、走過場的官僚主義,把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到基層,落實到企業,落實到具體人;糾正安全生產與己無關的錯誤傾向,牢固樹立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思想;糾正滿足現狀、松懈麻痹的錯誤思想傾向,牢固樹立安全生產長抓不懈的思想;糾正片面強調客觀困難的錯誤傾向,加大對公共安全設施的投入;糾正重生產經營、輕安全設施建設的錯誤思想傾向,努力增強企業安全防范能力。

    要把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作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正確的政績觀的一項具體措施,作為檢驗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正確的政績觀的一個重要標準,把安全生產貫穿于社會經濟發展的全過程,切實把安全生產工作擺上與社會經濟發展同等重要位置,列入各級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和指標考核體系,與經濟發展工作同步規劃、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落實、同步考核,真正做到安全與發展的統一、安全與生產的統一、安全與社會和諧的統一。

    認真落實各級領導"一崗雙責"安全生產責任制。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本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各項工作的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對其分管或負責業務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有直接責任。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定期主持或委托分管負責人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分析研究和解決本地區、本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

    要結合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堅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徹底整改,該關閉的關閉,該停產的停產,將安全生產工作融入到確保本地區的長遠、健康發展中去。要把查處事故與反腐敗斗爭有機結合起來,加快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嚴明政治紀律,嚴格工作紀律,嚴肅執紀執法,及時發現和查處事故背后的腐敗案件。

    二、完善安全生產監管體系。

    (一)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建設。江門市和各市、區單獨設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作為同級政府主管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的工作部門,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督和行政執法職能。 市本級和市(區)兩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必須切實履行職責,"嚴"字當頭,為政府把好安全生產關,對各地、各部門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的情況要及時進行提醒和督促,對拒不接受監督、拒不按要求整改的地方和部門要及時向政府匯報。要發揮好綜合協調監督作用,使各個職能部門各負其責、分工協作、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協調聯動。

    (二)落實職能部門的安全監管職責。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從綜合監督管理本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的角度,指導、協調和監督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但不能取代職能部門自身具體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各個職能部門,既是業務主管部門,也是安全生產的責任部門,從主要領導到分管領導,直至具體的工作人員,在做好行業、產業管理的同時,必須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抓好安全生產工作,采取有效的措施辦法,應有相應的機構和人員,從工作制度、技術規范標準、企業設置前置條件、運行控制監管等方面,切實加強對監管對象的監管。全面掌握本單位、本行業、本系統的安全隱患情況,建立安全隱患檔案,實施跟蹤監控,落實整改,并制定應急預案。

    (三)實行安全生產"屬地管理"的原則,堅持重心下移,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各級政府及其安全監管行政部門必須履行對轄區內所有生產經營單位的監管職責。

    (四)建立市、區(市)、鎮(街道)三級安全生產專業隊伍。各鎮(街道)、工業園區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專業隊伍,按照"一企一檔"的原則,完善企業安全生產檔案制度,建立企業安全生產巡查情況的記錄備案制度。各級政府及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定期對本轄區、本行業(領域)重點隱患和重大危險源實施巡查。

    (五)建立安全生產聯動機制。工會、青年團、婦女等社會團體要充分發揮組織作用,教育引導職工提高依法維權意識,樹立典型,弘揚正氣,堅決抵制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及時舉報事故隱患和不安全行為,對各類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強有力的監督和制約,努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督、社會廣泛支持"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

    三、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在繼續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的基礎上,對責任書內容逐條細化,進行真抓真管真督促,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把著力點放在企業,促使企業進一步明確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并做到"安全自查、隱患自改、責任自負",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加大投入,依法配備注冊安全主任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加強培訓教育,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引導督促企業切實落實建設工程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制度,確保企業達到法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依法從嚴從重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經濟處罰,提高安全生產違法違規成本。

    四、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一)實行安全生產行政責任追究制。凡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按照"屬地管理"和"誰許可、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照安全生產法規規章,追究所在地政府(或政府派出機構)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行業主管部門主要領導的責任。各市、區凡連續兩年突破安全生產控制指標或當年超過安全生產控制指標50%以上的,政府主要負責人要向江門市政府作專題匯報并作出書面檢討;凡發生一次死亡6-9人重大事故或一年內發生2起一次死亡3-5人重大事故的市、區,政府主要負責人要向江門市政府作出檢討;對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的市、區,政府主要負責人除須向江門市政府深刻檢討外,并否決其與安全生產有關的獎項和榮譽稱號;對不按規定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導致發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別重大事故的市、區,一年內發生2起重大傷亡事故或1起特大事故的鎮、街主要負責人要依照《黨政領導干部辭職暫行規定》的要求,引咎辭職或責令辭職。并將責任前置,對本轄區或本系統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改不力,安全監管不到位的,或不執行、落實安全監管行政部門發出的安全隱患整改督辦要求的,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的行政責任。

    (二)對鎮、街一級的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約見警示和黃牌警告制度。如有重大事故隱患屢不整改、多次發生死亡事故、嚴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市、區政府對鎮、街主要領導予以約見警示;如在約見警示后,隱患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給予黃牌警告;在黃牌警告期間,因管理不嚴而發生死亡3人以上重大死亡事故的給予有關責任人員降級或撤職處分。黃牌警告滿一年后由市(區)人民政府根據安全生產工作改進和隱患整改情況予以撤銷。對年度內實現安全生產零死亡事故且安全監管工作成效顯著的鎮、街及有關人員,給予表彰或物質獎勵。

    (三)實行行政許可責任追究制。根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行政審批事項(包括批準、核準、許可、注冊、認證、頒發證照、竣工驗收等)中出現如下情況的,對部門的主要和分管負責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包括降級、撤職等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而給予行政許可的;對證照不全、安全隱患拖而不決、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而不進行停業整頓、關閉的;對按規定已取得批準的單位和個人,不實施嚴格監督檢查,撤銷原批準的;對發現或者舉報的未依法取得批準而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不給予查封、取締,不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的。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考核機制。由江門市政府組織每年對各市、區政府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每2年對市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進行責任制履職考核??己私M成員由組織、檢察、總工會、監察、人事、安監等部門的有關人員組成??己说闹饕獌热轂橥瓿砂踩a控制指標情況,市政府、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布置工作的落實情況以及履行安全生產職責、落實安全監管職責、安全生產的工作措施等情況??己说慕Y果抄送同級黨委、人大及進行全市通報,并列為個人的政績內容,供組織、人事部門作為提拔任用的參考條件。

    五、抓住重點,突破難點,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一)加強安全生產法制建設。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適應本地、本部門實際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貫徹落實措施和辦法,加強監督檢查,揭露、糾正、懲戒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以保證各項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真正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二)改進安全生產檢查機制。今后各種安全生產檢查原則上要實行"飛行式"突擊檢查,即檢查的時候不預先選定檢查的企業,也不預先通知企業,隨機確定企業進行檢查,防止形式主義和走過場,以達到檢查的初衷和目的,確保取得實效。同時,在檢查中要改變過去以檢查企業安全生產"硬件"為主的做法,要兼顧檢查企業安全"軟件"情況,如采取對企業負責人、注冊安全主任、員工進行口頭測試等辦法,以全面掌握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為促進各地、各部門切實抓緊抓好平時的監管工作,今后開展專項檢查和突擊性的檢查,都必須有規范的情況綜合記錄,作為各級政府、各職能部門、各企業負責人本年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履職情況的依據,納入各地、各部門的考核結果中。

    (三)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建立和實施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監控制度,實行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申報、評估、登記制度,建立市本級、市(區)兩級重大危險源監控體系,對各類重大隱患,要采取"掛牌公示、限期整改、指定部門、專人督辦"的掛牌督辦辦法,按危險程度不同實行分類指導、分級管理,加大巡查監控力度。各市、區人民政府必須每年對轄區的危險源進行普查登記,然后組織或指定相關職能部門,對特別重大危險源(一、二級)每月督查一次,重大危險源(三級)每兩個月督查一次,一般危險源(四級)至少每季度督查一次。

    (四)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重點抓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公眾聚集場所等重點領域的專項整治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要針對節假日等特殊時段和路況、車況及駕駛人員的實際情況,按照"五整頓"、"三加強"(整頓駕駛員隊伍,整頓路面行車秩序,整頓交通運輸行業,整頓機動車生產、改裝企業,整頓危險路面,加強責任制,加強宣傳教育,加強執法檢查)的要求,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強安全監管和安全教育,健全完善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認真治理事故多發和危險路段,嚴厲查處無牌、無證、假牌、假證車輛,大力整治超速超載超限、疲勞駕駛、酒后駕駛、無證駕駛和摩托車等違法行為;禁止無牌、無證拖拉機、農用車和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車輛上路行駛,違法載人;營運客車和危險品運輸車輛都應安裝使用GPS管理系統,以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壓減道路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數。

    加大各類公眾場所和人員密集型生產經營場所的防火專項整治力度,全面清查"三小"場所火災隱患,狠抓出租屋和居民區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實,重點保證建筑物結構、疏散通道、消防設施、裝修材料符合要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人員教育得到落實等。對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傷的重大隱患,要采取斷然措施進行消除,確保不發生大的火災事故。

    徹底關閉破壞資源、污染環境、技術落后和不具備基本安全條件的非煤礦山,嚴密監控已關閉的小煤窯,堅決防止非法礦山死灰復燃。

    嚴格執行建筑施工項目審批制度,對建筑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進行審查,無安全施工措施的堅決不予開工,強化日常的安全監督檢查,發現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隱患的,必須立即停止施工進行整改,直至隱患消除后方可開工,切實做到監管到位。

    切實做好危險化學品安全整治工作,各職能部門要各負其責,對生產、使用、儲存、運輸、經營及廢棄等環節,依法進行整治。安全監管部門要抓好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工作,嚴禁無證生產、經營行為;公安、交通等部門要各負其責,加強監管,對超限超載、無資質運輸、審批手續不全的嚴格把住承運關,嚴密防范把危險化學品作為普通貨物托運的行為,防止運輸工具和容器不符合標準造成事故;在廢棄處置環節,衛生、環保等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和指導;工商部門在辦理營業執照時要嚴格審核有關安全手續,并對危險化學品市場經營活動嚴格監督管理;其它行業管理部門在管生產經營同時,要抓好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把整治的重點放在源頭把關、提高企業安全管理素質上,對存在安全問題和隱患整改不到位的要停產整頓,停產整頓后仍達不到安全條件的,堅決予以關閉。

    (五)全面實施企業注冊安全主任制度。按照《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和《廣東省注冊安全主任管理規定》的要求,全面實施企業注冊安全主任制度。通過實施注冊安全主任制度,提高企業內部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人員的安全素質,促使各類企業內部安全生產"有人管"、"會管",并逐步實現"管得住"、"管得好"的目標。

    (六)全面推行企業安全管理標準化工作。安全標準化管理是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的一項基礎建設,是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基礎、落實企業責任主體的基本途徑。安全標準化管理強調安全生產工作的規范化和標準化,要求企業的安全生產行為必須合法、規范,安全生產工作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規程以及技術標準。因此,全面推動實施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規范化和標準化,將促進企業建立長效機制,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條件,推進企業建立職業安全健康體系,提高企業安全生產科學管理水平,使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得到全面加強,安全生產面貌從根本上得到改善。力爭到2007年,全市各行業安全標準化管理達標率達到100%.

    (七)建立完善安全生產投入機制。拓寬安全生產投入渠道,形成國家、地方政府、企業及全社會多元化的安全生產投入機制,落實和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公益性和公共安全設施建設以政府投入為主。制定和完善財政、金融、保險、稅收等有利于安全生產的優惠政策。建立安全生產專項基金。各級政府要加大對安全生產監管經費的投入,提高安全監管隊伍的裝備水平,并把安全生產專項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認真貫徹落實《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375號令)和《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切實做好工傷預防費的提取與使用管理工作,確保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獎勵和工傷事故預防等工作的順利開展,有效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

    企業要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確保安全生產的投入,實行高危行業企業提取安全費用制度。每年,非煤礦山和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按不低于其銷售總額的3%,危險化學品和民爆器材生產、儲存、運輸企業按不低于其銷售總額的2%,建筑施工企業按不低于當年工程結算價的1%,交通運輸、電力冶金企業按不低于當年銷售總額的1%提取安全費用。安全費用主要用于安全設施及安全技術措施經費、重大危險源評價和監控以及重大事故隱患評估、整改等費用。由企業按上述標準在稅前自行提取,計入生產成本,專戶儲存,專項用于安全生產。

    (八)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增強安全預警和防范意識,建立各級政府和相關行業的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在充分整合利用原有應急救援資源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適應事故搶救、具備快速反應能力的專業化救援隊伍建設,提高救援裝備水平,并加強應急救援演練。各地、各部門、重點企業都要建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重點行業如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人員密集場所等必須制定應急救援預案。

    (九)完善安全生產政務網絡建設,建立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制度。進一步完善現有的安全生產聯網監管系統,為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分析,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監控監管,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狀況動態分析和事故的預防預測提供信息技術平臺。并利用網絡平臺和電話、書面等手段,實行安全生產舉報制度,對于各項重大安全隱患和安全生產嚴重違法規行為,舉報屬實的,進行物質獎勵,增強舉報制度的影響力。

    六、加強宣傳、教育和培訓,提高全民安全意識和安全知識、技能。

    (一)各級黨委、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并努力把握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的規律和特點,把集中宣傳與日常宣傳教育結合起來,創新安全生產宣教工作的方式方法,大力宣傳黨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重大舉措以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強化各級領導干部和廣大群眾的安全生產意識,特別是增強安全生產的法制觀念。要廣泛宣傳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典型和經驗,對嚴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重特大事故發生的典型案件及查處要予以公開曝光。宣傳部門要指導、督促新聞媒體正確履行輿論導向職責,加大安全生產的宣傳報道,制定和落實安全生產公益廣告宣傳制度。發揮好輿論監督作用,營造"遵章守法、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社會氛圍,服務全市安全生產大局,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開展安全生產教育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農村、進家庭"五進"活動。電視、廣播、報紙要開辟專欄,有關部門要組織培訓班、專題講座等,有針對性地開展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普及安全防范知識和事故逃生技能,提高覆蓋面,增強實效性。針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密集場所以及家庭等不同層次單位和人群的不同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安全防范宣傳教育活動。

    (三)堅持先培訓考核、后上崗。對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進行輪訓,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新招收一線工人要經安全培訓,并依法通過考核后,才能予以上崗,杜絕無證上崗現象。要鼓勵和督促企業加強職工安全意識和相關知識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素質。要加快完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體系,健全培訓考核管理機制,不斷提高教育培訓質量。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江門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月十日



 
地區: 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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