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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食藥監局新“三定”方案出臺

   2013-08-01 967
核心提示:  日前,我省在深入調研、充分論證、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新三定方案已經省政府批準正式印發。  

  日前,我省在深入調研、充分論證、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新“三定”方案已經省政府批準正式印發。

  新“三定”方案明確,在現有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基礎上,將省質監局食品生產環節監管職責、化妝品生產環節行政許可及強制檢驗的職責,省衛生廳確定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和制定檢驗規范的職責,省工商局食品流通環節食品監管職責,省商務廳承擔的酒類食品監管職責進行整合,劃入新組建的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形成對食品安全生產、流通、消費環節和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實施統一監管機制。管理體制由原來的部門管理機構調整為省政府直屬機構,機構規格由原來的部門管理調整為正廳級建制,加掛省食安辦牌子,承擔省食安委具體工作。同時,推進全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整合,公平對待社會力量,提供檢驗檢測服務,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完善技術支撐保障體系,提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科學化水平。

  新組建的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因職能轉變,下放職責6項,增加職責12項,加強職責4項;內設機構新增設了食品綜合協調處、食品生產監督管理處、食品流通監督管理處和科技信息處4個處,由原來的11個增加到15個;省局行政編制由原來56名增加到76名,其中,局長1名(兼任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副局長4名(其中1名兼任省衛生廳副廳長),總工程師(副廳級)1名。省局稽查局核定財政預算管理事業編制42名(原36名,實增6名)。省藥品檢驗所更名為省食品藥品檢驗所,核定財政預算管理事業編制118名(原80名,實增38名),其派出的5個分所相應更名,所需人員編制另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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