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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侖區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實施方案(侖政辦〔2009〕125號)

   2011-03-26 328
核心提示:  為切實解決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全面提升區域食品安全水平,根據國務院、省、市關于開展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區

  為切實解決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全面提升區域食品安全水平,根據國務院、省、市關于開展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建設平安北侖、和諧北侖的中心任務,完善“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作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堅持治理整頓與振興產業相結合、集中整治與長效機制建設相結合、企業自律與政府監管相結合,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標本兼治、著力治本,促進食品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實現全區食品安全狀況進一步好轉,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二、總體目標

  通過兩年左右時間的集中整頓,使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進一步落實,企業及行業自律顯著加強,食品質量安全可追溯機制基本建立,制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產經營秩序持續好轉,食品質量安全水平明顯提高,人民群眾食品安全得到切實保障。    三、整頓任務

  重點就以下七方面進行集中整頓:

  (一)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繼續按照《北侖區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要求,切實抓好專項整治的各項工作,規范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和使用行為。嚴格食品添加劑市場準入,完善和落實食品生產企業食品添加劑使用申報制度,加強餐飲經營單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管理,建立非法食品添加物和不合格食品添加劑快速追查溯源機制,構建生產經營者誠信體系,加強行業自律,加大監管和執法力度,依法嚴厲打擊生產銷售非法食品添加劑、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犯罪行為。

  (二)農產品質量安全。1、加強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管與監測。落實奶牛養殖場(戶)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制,加快推進奶牛養殖標準化建設,以三聚氰胺為重點,開展質量安全隱患排查監測。2、加強農藥、獸藥、漁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監管。加大對禁限用農藥、獸藥、漁藥和禁用化學品等的清理檢查力度,嚴厲打擊違規生產經營甲胺磷等五種禁用高毒農藥和違法違規使用禁限用農藥、獸藥、漁藥等行為,嚴厲查處農藥生產中非法添加高毒農藥和其他隱性成分行為。開展對非法生產經營假劣過期獸藥等產品的清查行動。3、嚴厲查處在飼料原料和產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等行為,嚴厲打擊違法違規在飼料生產和養殖過程中添加瘦肉精等違禁藥物和有毒有害物質行為,堅決取締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批準文號、無產品標簽的“三無”飼料生產企業。4、規范農資市場。強化農資市場準入,清理整頓不合格市場主體,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資坑農害農違法行為。大力推進“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工作。5、嚴厲查處偽造、冒用、超范圍使用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農產品標志的行為。6、加強監測抽檢。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和監督抽檢。大力開展水產品藥殘的監督抽檢,加大對蔬菜、水果和茶葉中農藥殘留,豬肉產品中鹽酸克倫特羅、萊客多巴胺等β-興奮劑類藥品殘留,禽肉產品中抗菌素、磺胺類藥物殘留,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獸藥的監督檢查和監測力度。7、全面推進小農資店的整頓與規范,發揮試點單位示范作用,加快小農資店規范和提升。8、深入開展水產苗種專項整治。加強水產苗種場普查登記,全面摸清水產苗種生產基本情況。開展水產苗種生產檢查,對外購水產苗種進行全面摸底和檢查。嚴格許可制度,對具備生產條件、但尚未領取苗種生產許可證的苗種生產單位要限期領取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逾期未辦理的按非法生產處理;對生產條件不合格、技術規范未建立的苗種生產單位,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責令停止生產。9、全面推進水產健康養殖。加強技術推廣與培訓工作,大力推廣安全用藥技術、方法,指導水產養殖者科學防病、合理用藥,嚴格執行休藥期制度;幫助指導養殖者正確選擇漁藥、飼料;逐步實施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推進規模化養殖、標準化生產和產業化經營;全力推進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場創建,完善養殖場內部質量安全管理機制;積極開展無公害水產品一體化認證工作,把實施水產健康養殖與無公害水產品認證有機結合起來,提高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三)食品生產和進出口環節。1、嚴厲打擊食品生產加工違法行為。對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和無生產許可證非法生產加工食品行為,依法查處,絕不手軟。全面實行食品生產企業“紅黑榜”制度,公布和曝光食品生產質量安全不合格企業。2、全面推進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和規范工作。進一步推動食品加工小作坊整規工作的深入開展,確保兩年內使全區保留規范類小作坊100%達到“標準規范”要求,并通過“五種模式”的整合提升,使重點街道(鄉鎮)范圍內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實現全面提升取證。3、加強證后監管。按照《寧波市質監系統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暫行規定》要求,認真開展現場巡查工作,創新分類監管模式,督促企業建立和完善質量安全控制體系,提高檢驗檢測能力,嚴格執行“索證索票、檢驗檢測、添加物質申報、問題食品快速追溯和召回”等四項質量安全控制制度,嚴格生產過程的質量控制。4、有效排查地產食品生產加工行業“潛規則”。圍繞我區重點地產食品,及時收集各類食品安全信息,建立統一的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分析,及時掌握動態,以了解“潛規則”,解決行業內影響食品安全的普遍問題。同時,有效開展風險通報和防范工作,建立完善快速反應和預警工作機制,落實風險防范措施。5、加強進出口食品監管。對出口食品企業進行全面檢查,要求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質量保障體系和追溯體系,加強出口食品企業技術品管人員管理;對進出口食品進行全面排查,加強重點商品的質量監控,做好農獸藥本底調查與殘留物質監控工作;進一步加強進出口食品檢測能力建設,強化信息化管理系統的建設與應用,建立完善的出口企業檔案。

  (四)食品流通環節。1、全面清理和規范食品生產經營主體資格,嚴厲查處無證、無照經營和超范圍經營食品的行為,打擊銷售過期變質、假冒偽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擾亂食品市場秩序的行為,強化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管理,嚴把食品市場主體準入關。2、全面推行“一票通”制,確保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安全可追溯。繼續完善并落實進貨查驗、進貨臺賬、不合格食品就地銷毀、信息公示等制度。3、全面推進農村小食雜店、小菜場的整頓和規范,充分發揮試點以點帶面的示范作用,按照全區十小整規工作要求,牽頭做好農村小食雜店、小菜場改造提升工作。4、加強農村食品市場秩序的整治與規范,加大對農村和城鄉結合部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批發企業和小食雜店等的監管力度,切實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農村市場。5、完善食品流通環節監管機制、食品經營者自律機制、社會監督機制。

  (五)餐飲消費環節。1、加強餐飲單位溯源監管。落實原料索證索票和溯源制度,嚴厲查處無證經營和采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等行為。2、突出重點,規范管理。以學校和建筑工地食堂、農家樂旅游點、小型餐飲單位等作為重點監管對象,以熟食鹵味、盒飯、冷菜等高風險食品為重點品種,以餐具和食品加工、存儲、運輸過程中的清洗消毒以及溫度、時間的控制等作為重點環節,集中力量加強規范管理,防控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食品安全事件的發生。全面推進小餐飲整治規范,提高持證率。3、大力推進餐飲服務業質量保證體系建設。繼續對學校食堂、賓館飯店等實施食品衛生量化分級管理,繼續推行餐飲單位“五常法”管理,全面推行衛生信息公示,積極推行食品衛生管理員制度。4、組織重大節日期間全區集中檢查,開展對旅游景區、農家樂、大眾飲食街、大排檔等重點區域公共餐飲的專項整治。5、加強對農村家庭聚餐的食品衛生指導和規范,全面落實鄉村廚師體檢培訓制度,完善聚餐申報及衛生指導工作。

  (六)畜禽屠宰和酒類市場。1、開展屠宰場清理整頓。完成區屠宰中心遷建工程,加強屠宰中心建設,推動屠宰點整合和全面改造升級。2、加強對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的監管。進一步落實無害化處理的管理制度和監管措施,健全生豬宰前瘦肉精檢測制度、肉品品質檢驗制度和肉品質量安全可追溯制度。3、組織開展打擊私屠濫宰和病死豬、病害豬非法交易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完善菜牛定點集中屠宰工作;繼續對菜市場家禽實行“一個統一,兩個集中(統一索證索票,集中銷售、集中宰殺)”經營管理模式,嚴把市場準入關;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和生產加工、銷售注水肉及病死病害豬(牛)肉等違法犯罪行為,嚴防未經檢疫(驗)或檢疫(驗)不合格的畜禽產品流入市場銷售。4、加快實施肉類品牌化戰略,推進連鎖經營、冷鏈配送和電子商務等先進的流通方式。5、繼續全面開展酒類經營企業備案登記工作,繼續實施《酒類流通隨附單》制度,進一步規范酒類流通秩序。

  (七)保健食品。1、加強對保健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監管。嚴格產品市場準入,開展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原輔料使用情況的專項檢查。加大市場抽檢力度,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和非法添加藥物的違法行為,嚴厲查處違規生產經營保健品和偽造、冒用保健品標簽標識的行為,整治和規范保健食品市場秩序。2、開展市場產品質量監測評價工作,建立質量安全信息發布制度,推進保健食品生產企業信用體系建設。3、開展違法宣傳保健食品的專項整治行動。繼續加強保健食品廣告審查和日常監管,加大監測力度,整治食品廣告中出現醫療用語或與藥品相混淆用語的行為,嚴厲查處違法保健食品廣告和以公益講座、免費體檢、學術交流、會展銷售等形式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行為。4、加強保健食品技術支撐體系建設,提高保健食品檢驗檢測水平。

  四、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2009年5月至7月)。制定全區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實施方案,對全區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各街道(鄉鎮)和區食品安全監管各職能部門要結合實際制訂方案,提出具體的整頓工作目標,明確完成工作時限,并于2009 年7月底前報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階段(2009年8月至2010年11月中旬)。各街道(鄉鎮)和區食品安全監管各職能部門要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全面開展食品安全整頓工作。2009年度的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應結合《2009年北侖區食品安全工作要點》和本街道(鄉鎮)、本部門年度工作安排,切實抓好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

  第三階段:總結督查階段(2010年11月中旬至2010年12月底)。各單位要及時總結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情況,分別于2009年12月10日和2010年11月10日前,將2009年度整頓工作小結及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總結報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將結合半年度和年度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考核,對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情況進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各街道(鄉鎮)和各監管部門要將食品安全整頓列入當前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統籌調配力量,加大經費投入。要明確各項整頓任務和責任,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把整頓工作作為領導干部政績考核重要指標,嚴格依法依紀追究因監管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有關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二) 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溝通,相互配合,齊心協力搞好整頓工作,并指導和配合街道(鄉鎮)開展工作。

  (三)加強宣傳教育,營造社會氛圍。堅持食品安全宣傳教育“五進”、“三貼近”的原則,加強《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加強社會監督,鼓勵群眾積極參與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全社會食品安全意識。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大力宣傳食品安全整頓的重大意義,及時報道開展整頓的措施、進展和成效。

  (四)認真開展督查,確保整頓效果。根據工作目標和任務開展檢查和評估,對整頓工作扎實、效果顯著的街道(鄉鎮)和部門給予鼓勵,對食品安全問題突出且長期得不到解決的街道(鄉鎮)和部門通報批評、督促整改,并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區政府將對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進行督查。
 



 
地區: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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