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廣州市發布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嚴禁含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治療、治愈、偏方”“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出售、購買、轉讓”等內容

   2021-06-01 782
核心提示:2021年5月31日,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廣告發布審查工作的警示》,其中
  2021年5月31日,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廣告發布審查工作的警示》,其中提出,嚴禁含有涉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治療、治愈、偏方” “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出售、購買、轉讓”等內容的廣告宣傳;發布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時,嚴格按照審查批準的內容發布,嚴禁發布未經審查或擅自篡改審查批準內容的上述類別廣告。

 



 
地區: 廣東 廣州市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