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信息
據加拿大衛生部消息,2016年1月8日,加拿大衛生部發布NOM/ADM-0064號通知,修訂允許的防腐劑列表,批準乳酸鉀及乳酸鈉作為防腐劑在部分海產及淡水動物產品中使用。2016年1月,加拿大也先后修訂了允許的甜味劑列表,批準甜葉菊甙作為甜味劑用于各種非標準化食品(NOM/ADM-0065號通知),以及批準糖精、糖精鈣、糖精鉀和糖精鈉作為甜味劑用于術前飲料(NOM/ADM-0066號通知)。
食品伙伴網標法中心之前對英國的食品監管現狀進行了簡要概述,本文將對加拿大食品添加劑的監管情況進行了簡要的梳理,供大家參考。
加拿大食品添加劑主要通過《食品藥品條例》和市場營銷許可 (MAs) 制度來進行規范。其次,還有衛生部發布的政策、指南文件等來進行補充。
一《食品藥品條例》
加拿大《食品藥品條例》最新修訂于2015年6月13日,該條例第16部分對食品添加劑的定義、審批和使用規范等作了明確規定。條例中將食品添加劑定義為:“在食品整個生產儲藏等階段添加的任何化學物質,以發揮其特殊工藝作用,不構成食品的一部分,且不影響食品本身的特性。”(食品伙伴網注:GB 2760-2014食品添加劑定義為:“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為防腐、保鮮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質。食品用香料、膠基糖果中基礎劑物質、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也包括在內。”)
條例第16部分按照功能作用將食品添加劑分為15類,分別以列表的形式規定了允許使用添加劑的種類、適用范圍和最大使用量。這15類添加劑主要涉及食品酶制劑、著色劑、乳化劑、防結塊劑、固化劑、上光劑、甜味劑、酸度調節劑、防腐劑、螯合劑、淀粉改良劑、水分調節劑和萃取劑等。(食品伙伴網注:GB 2760-2014附錄D 食品添加劑功能類別22類)
對于條例和食品添加劑營銷許可中沒有涉及到的食品添加劑,雖然沒有禁止允許使用的范圍,但是沒有申明的范圍就是默認的禁用領域,須按照《食品藥品條例》B.16.002部分向衛生部提交申請,衛生部審核通過并發布通知后方可使用。申請材料須包括以下主要資料:
1. 描述該食品添加劑,包括化學名稱、商品名稱、生產工藝、理化特性、成分規格,如不能提供需詳細解釋說明;
2. 食品添加劑申請使用目的、使用量,并附加使用說明、指導和建議;
3. 必要時提供終產品中添加劑以及其他任何由于使用該添加劑而進入食品中物質的檢驗方法;
4. 該添加劑預期的工藝作用資料;
5. 證實食品添加劑在建議使用條件下使用安全的詳細測試報告;
6. 按照良好操作規范使用食品添加劑后終產品中殘留情況的資料;
7. 終產品中添加劑的最大殘留限量;
8. 食品添加劑標簽樣稿;
9. 用于食品的食品添加劑樣品、活性成分樣品以及含食品添加劑的食品樣品。
二 市場營銷許可(MAc)
2012年,加拿大衛生部實行了15項新的食品添加劑營銷許可 (MAs),并納入了允許的食品添加劑列表,這15項新的食品添加劑列表替代了《食品藥品條例》第16部分的表格名單,此列表由加拿大衛生部不定期進行更新,目前此列表中已包括600多種食品添加劑。
經食品伙伴網標法中心查詢,這15個允許的食品添加劑列表分別是:
1. 允許的防結塊劑列表( List of Permitted Anticaking Agents)
2. 允許的漂白劑、熟化劑和面團改良劑列表( List of Permitted Bleaching, Maturing or Dough Conditioning Agents)
3. 允許的著色劑列表(List of Permitted Colouring Agents)
4. 允許的乳化劑,膠凝劑,穩定劑和增稠劑列表(List of Permitted Emulsifying, Gelling, Stabilizing or Thickening Agents)
5. 允許的食品酶列表(List of Permitted Food Enzymes)
6. 允許的固化劑列表( List of Permitted Firming Agents)
7. 允許的上光劑或拋光劑列表(List of Permitted Glazing or Polishing Agents)
8. 允許的雜項食品添加劑列表(List of Permitted Food Additives with Other Generally Accepted Uses)
9. 允許的甜味劑列表(List of Permitted Sweeteners)
10. 允許的酸度調節劑,酸反應材料和水分調節劑列表(List of Permitted pH Adjusting Agents, Acid-Reacting Materials and Water Correcting Agents)
11. 允許的防腐劑列表(List of Permitted Preservatives)
12. 允許的分離劑列表(List of Permitted Sequestering Agents)
13. 允許的淀粉改良劑列表(List of Permitted Starch-Modifying Agents)
14. 允許的發酵食品列表(List of Permitted Yeast Foods)
15. 允許的載劑或萃取劑列表(List of Permitted Carrier or Extraction Solvents)
市場營銷許可 (MAs)是加拿大衛生部實施某些特定食品決議的良好工具,有助于加拿大衛生部更高效地對食品添加劑安全進行監管,提升對新興科技、食品創新和健康安全風險的回應力度,任何食品企業均可申請對食品條例或現行營銷許可的修改。市場營銷許可不能對現行食品法律法規進行禁止,而是可以豁免在《食品藥品法》和《食品藥品條例》中的特定禁令。
三 政策和指南文件
加拿大衛生部發布的《理解和使用允許的食品添加劑清單過渡指南》明確指出,食品添加劑列表更新后立即自動生效,列表內容不再對其生效日期進行強調。
此外,加拿大還發布了政策文件《食品添加劑和加工助劑的區別政策》,闡述了食品添加劑和加工助劑的區別。
首先,食品添加劑不包含加工助劑,在某些食品生產過程中加入的物質,在特定情況下作為食品加工助劑的形式起作用時,這一類物質應當屬于食品加工助劑,而不是食品添加劑。
其次,該文件對食品加工助劑的定義指出,加工助劑在食品生產或加工中產生的效應不會影響食品內在的品質,并且該物質及其副產品在終產品中無殘留,或者該殘留可忽略;但上述定義在加拿大的食品法規中并未出現,大部分的食品加工助劑也未在《食品藥品條例》中進行規定。
另外,與食品添加劑不同的是,新的食品加工助劑不需要衛生部的法律審批,但最終應符合食品藥品法案中第一部分第4節的規定。
最后,加拿大衛生部還制定了指南文件《帶入的添加劑申請指南》,該指南對帶入的可接受的食品添加劑進行闡述,方便對帶入的食品添加劑進行評估。
本文為食品伙伴網食品安全合規事業部編輯整理,轉載請與我們聯系。食品安全合規事業部提供國內外食品標準法規管理及咨詢、食品安全信息監控與分析預警、產品注冊申報備案服務、標簽審核及合規咨詢、會議培訓服務等,詳詢:0535-2129301,郵箱:vip@foodmate.net。
據加拿大衛生部消息,2016年1月8日,加拿大衛生部發布NOM/ADM-0064號通知,修訂允許的防腐劑列表,批準乳酸鉀及乳酸鈉作為防腐劑在部分海產及淡水動物產品中使用。2016年1月,加拿大也先后修訂了允許的甜味劑列表,批準甜葉菊甙作為甜味劑用于各種非標準化食品(NOM/ADM-0065號通知),以及批準糖精、糖精鈣、糖精鉀和糖精鈉作為甜味劑用于術前飲料(NOM/ADM-0066號通知)。
食品伙伴網標法中心之前對英國的食品監管現狀進行了簡要概述,本文將對加拿大食品添加劑的監管情況進行了簡要的梳理,供大家參考。
加拿大食品添加劑主要通過《食品藥品條例》和市場營銷許可 (MAs) 制度來進行規范。其次,還有衛生部發布的政策、指南文件等來進行補充。
一《食品藥品條例》
加拿大《食品藥品條例》最新修訂于2015年6月13日,該條例第16部分對食品添加劑的定義、審批和使用規范等作了明確規定。條例中將食品添加劑定義為:“在食品整個生產儲藏等階段添加的任何化學物質,以發揮其特殊工藝作用,不構成食品的一部分,且不影響食品本身的特性。”(食品伙伴網注:GB 2760-2014食品添加劑定義為:“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為防腐、保鮮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質。食品用香料、膠基糖果中基礎劑物質、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也包括在內。”)
條例第16部分按照功能作用將食品添加劑分為15類,分別以列表的形式規定了允許使用添加劑的種類、適用范圍和最大使用量。這15類添加劑主要涉及食品酶制劑、著色劑、乳化劑、防結塊劑、固化劑、上光劑、甜味劑、酸度調節劑、防腐劑、螯合劑、淀粉改良劑、水分調節劑和萃取劑等。(食品伙伴網注:GB 2760-2014附錄D 食品添加劑功能類別22類)
對于條例和食品添加劑營銷許可中沒有涉及到的食品添加劑,雖然沒有禁止允許使用的范圍,但是沒有申明的范圍就是默認的禁用領域,須按照《食品藥品條例》B.16.002部分向衛生部提交申請,衛生部審核通過并發布通知后方可使用。申請材料須包括以下主要資料:
1. 描述該食品添加劑,包括化學名稱、商品名稱、生產工藝、理化特性、成分規格,如不能提供需詳細解釋說明;
2. 食品添加劑申請使用目的、使用量,并附加使用說明、指導和建議;
3. 必要時提供終產品中添加劑以及其他任何由于使用該添加劑而進入食品中物質的檢驗方法;
4. 該添加劑預期的工藝作用資料;
5. 證實食品添加劑在建議使用條件下使用安全的詳細測試報告;
6. 按照良好操作規范使用食品添加劑后終產品中殘留情況的資料;
7. 終產品中添加劑的最大殘留限量;
8. 食品添加劑標簽樣稿;
9. 用于食品的食品添加劑樣品、活性成分樣品以及含食品添加劑的食品樣品。
二 市場營銷許可(MAc)
2012年,加拿大衛生部實行了15項新的食品添加劑營銷許可 (MAs),并納入了允許的食品添加劑列表,這15項新的食品添加劑列表替代了《食品藥品條例》第16部分的表格名單,此列表由加拿大衛生部不定期進行更新,目前此列表中已包括600多種食品添加劑。
經食品伙伴網標法中心查詢,這15個允許的食品添加劑列表分別是:
1. 允許的防結塊劑列表( List of Permitted Anticaking Agents)
2. 允許的漂白劑、熟化劑和面團改良劑列表( List of Permitted Bleaching, Maturing or Dough Conditioning Agents)
3. 允許的著色劑列表(List of Permitted Colouring Agents)
4. 允許的乳化劑,膠凝劑,穩定劑和增稠劑列表(List of Permitted Emulsifying, Gelling, Stabilizing or Thickening Agents)
5. 允許的食品酶列表(List of Permitted Food Enzymes)
6. 允許的固化劑列表( List of Permitted Firming Agents)
7. 允許的上光劑或拋光劑列表(List of Permitted Glazing or Polishing Agents)
8. 允許的雜項食品添加劑列表(List of Permitted Food Additives with Other Generally Accepted Uses)
9. 允許的甜味劑列表(List of Permitted Sweeteners)
10. 允許的酸度調節劑,酸反應材料和水分調節劑列表(List of Permitted pH Adjusting Agents, Acid-Reacting Materials and Water Correcting Agents)
11. 允許的防腐劑列表(List of Permitted Preservatives)
12. 允許的分離劑列表(List of Permitted Sequestering Agents)
13. 允許的淀粉改良劑列表(List of Permitted Starch-Modifying Agents)
14. 允許的發酵食品列表(List of Permitted Yeast Foods)
15. 允許的載劑或萃取劑列表(List of Permitted Carrier or Extraction Solvents)
市場營銷許可 (MAs)是加拿大衛生部實施某些特定食品決議的良好工具,有助于加拿大衛生部更高效地對食品添加劑安全進行監管,提升對新興科技、食品創新和健康安全風險的回應力度,任何食品企業均可申請對食品條例或現行營銷許可的修改。市場營銷許可不能對現行食品法律法規進行禁止,而是可以豁免在《食品藥品法》和《食品藥品條例》中的特定禁令。
三 政策和指南文件
加拿大衛生部發布的《理解和使用允許的食品添加劑清單過渡指南》明確指出,食品添加劑列表更新后立即自動生效,列表內容不再對其生效日期進行強調。
此外,加拿大還發布了政策文件《食品添加劑和加工助劑的區別政策》,闡述了食品添加劑和加工助劑的區別。
首先,食品添加劑不包含加工助劑,在某些食品生產過程中加入的物質,在特定情況下作為食品加工助劑的形式起作用時,這一類物質應當屬于食品加工助劑,而不是食品添加劑。
其次,該文件對食品加工助劑的定義指出,加工助劑在食品生產或加工中產生的效應不會影響食品內在的品質,并且該物質及其副產品在終產品中無殘留,或者該殘留可忽略;但上述定義在加拿大的食品法規中并未出現,大部分的食品加工助劑也未在《食品藥品條例》中進行規定。
另外,與食品添加劑不同的是,新的食品加工助劑不需要衛生部的法律審批,但最終應符合食品藥品法案中第一部分第4節的規定。
最后,加拿大衛生部還制定了指南文件《帶入的添加劑申請指南》,該指南對帶入的可接受的食品添加劑進行闡述,方便對帶入的食品添加劑進行評估。
本文為食品伙伴網食品安全合規事業部編輯整理,轉載請與我們聯系。食品安全合規事業部提供國內外食品標準法規管理及咨詢、食品安全信息監控與分析預警、產品注冊申報備案服務、標簽審核及合規咨詢、會議培訓服務等,詳詢:0535-2129301,郵箱:vip@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