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區食品安全與衛生監督工作要認真貫徹落實全國食品安全與衛生監督工作會議和全區衛生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自治區衛生廳中心工作,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為抓手,以衛生監督體系建設為基礎,以食品安全、職業病防治、生活飲用水、醫療服務執法監督為重點,切實加強公共場所衛生、學校衛生、傳染病防治、放射衛生等衛生監督管理。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違反衛生法律法規的行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一、食品安全工作
(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要求,組織制定我區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依托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和衛生監督機構,繼續在全區10個縣(區)開展對食品中化學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的監測、食源性致病菌和食源性疾病監測工作。建立全區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數據庫,及時匯總通報我區食品安全風險信息。強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質量控制工作,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預警、評估結果有效利用。
(二)食品安全標準管理。貫徹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劃(2011-2015年),修訂完善我區食品安全標準管理制度和程序,做好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征集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內容,組織開展地方食品安全標準制定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跟蹤評價工作。宣傳貫徹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加強標準解讀工作,積極引導媒體輿論,做好輿情處置工作,確保科學、規范地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
(三)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認真落實《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規范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和衛生處理工作,提高食源性疾病病因調查能力。加強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工作,探索建立風險交流專業隊伍,提高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工作能力水平。
(四)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監督工作。落實衛生部等3部委《關于加強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監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依法依職開展監管工作,要建立健全轄區內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監督檔案,監督覆蓋率達到100%。對餐飲具消毒單位進行衛生學評價并出具評價報告。同時要加強與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密切配合,建立協調機制,相互通報信息,形成監管合力,共同做好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的監管工作。
二、衛生監督執法工作
(五)職業衛生監督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并大力宣傳《職業病防治法(修正案)》和《自治區職業病防治規劃(2009-2015)》,積極做好與安監部門的職責和工作移交,依法履行衛生部門的職責。建立職業病防治工作協調機制,提高監管效能。繼續加強全國職業健康狀況調查工作的推進力度,強化督導檢查和技術指導,靈武市、惠農區、中寧縣要較高質量完成職業健康狀況調查工作。五市衛生局要高度重視并繼續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工作,尤其石嘴山市要做好慢性鉛中毒國家監測點的工作,探索建立我區重點職業病監測網絡,為職業病預警監測工作奠定堅實基礎。加強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和職業病診斷機構的監督管理,監督覆蓋率達到100%,進一步規范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病診斷與鑒定工作,顯著提高職業健康檢查率,提高我區職業病防治能力,切實維護勞動者特別是農民工的健康權益。
(六)放射衛生監督工作。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組織專項監督檢查,加強醫療機構放射許可及放射防護的監督管理,完善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及健康監護管理,規范放射衛生技術服務行為。全區放射衛生監督覆蓋率要達到95%以上,醫療衛生機構《放射診療許可證》持證率要達到100%。個人劑量監測率要達到80%以上,健康監護率要達到95%以上,放射診療設備檢測率達到95%以上。
(七)飲用水衛生監管工作。貫徹落實《衛生部關于加強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工作的指導意見》、整體推進城鄉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工作。制定《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的實施措施,確保2012年7月1日標準的全面實施。組織開展2012年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工作,要在10個市、縣(區)開展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學校供水水質監測工作,分析水性疾病發生和變化情況,防止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協調發改、財政、建設等部門,統籌規劃,制定《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保障規劃》,積極爭取自治區立項和投入,加快飲用水監測能力建設。加大城鄉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單位和學校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嚴格許可制度,全區城市飲用水監督覆蓋率達到95%以上,農村達到85%以上,從業人員健康體檢率達到95%以上。
(八)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工作。貫徹落實《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繼續推進以住宿場所和游泳場所為重點的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落實公共場所衛生狀況表情公示制度,促進公共場所經營單位加強自身管理。開展全區公共場所集中空調使用單位專項監督,加大對抽檢不合格單位的處罰力度,不斷提高公共場所衛生水平。川區和山區公共場所量化分級管理率要分別達到95%以上和90%以上。其中住宿場所、游泳池場所、美容美發場所和洗浴場所分別要達到90%、100%、90%和90%。
(九)醫療服務監督工作。認真落實衛生部、公安部《關于在嚴厲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加強銜接配合的暫行規定》和《關于進一步加強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強與公安等部門的銜接配合,完善和落實打擊非法行醫聯席會議、信息通報、聯合查辦等相關制度。建立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監督信息平臺,共享信息資源,以農村為重點打擊城鄉結合部和農村的非法行醫。加強醫療機構的日常監督,強化醫療廣告監督監測,嚴肅查處醫療機構違法執業行為。城市和農村醫療機構監督覆蓋率要分別達到95%和90%以上。狠抓案件查辦工作,認真查處群眾關心的熱點案件,維護群眾合法權益。規范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提高案件移送率。
(十)消毒產品和涉水產品衛生監管工作。繼續開展消毒產品和涉水產品的專項監督抽檢工作,加大對違法行為和制售不合格產品的處罰力度。外阜消毒產品監督覆蓋率不得低于75%,涉水產品監督覆蓋率不得低于50%。加強我區消毒產品和涉水產品生產企業監管,監督覆蓋率達到100%,進一步規范消毒產品和涉水產品的經營和生產。
(十一)傳染病防治監督工作。以醫療機構、婦幼保健機構、疾病控制機構為重點,繼續做好傳染病防治監督工作,落實好各項重點傳染病的防控措施。以醫療廢物處置、消毒隔離、生物安全、傳染病報告、預檢分診、院內感染管理為重點,加強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監督覆蓋率,城市和農村要分別達到95%以上和90%以上。
(十二)學校衛生監督工作。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協調教育部門,指導學校完善學校衛生監管工作機制,以農村學校等薄弱環節為重點,對轄區內各級各類學校傳染病防治、飲用水衛生、食品安全、環境衛生、健康教育以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等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全區城市和農村中小學校衛生監督覆蓋率分別達到95%和90%以上,高等院校和托幼機構的監督覆蓋率均達100%。
(十三)衛生監督專項整頓工作。針對衛生監督工作的重點工作和薄弱環節,各市、縣(區)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衛生廳的統一部署(具體方案另發),組織開展好職業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醫療執法、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等專項整治和抽檢工作,進一步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
(十四)做好重大活動衛生安全保障。健全完善衛生保障工作制度、方案和技術指南,加強衛生監督快速檢測能力建設,健全衛生保障隊伍,切實提高衛生保障能力,確保中阿經貿論壇等大型活動以及國家領導人、外國政要在寧期間的衛生安全。
三、衛生監督能力建設
(十五)衛生監督機構基礎設施建設。要充分利用好國家項目,積極爭取自治區財政配套資金支持,確保全區縣級衛生監督機構業務用房開工建設和執法裝備配置到位,積極爭取推動省、市級衛生監督機構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執法條件,提高執法能力。加強衛生監督信息化建設,強化衛生監督信息報告系統基礎建設和質量控制,將衛生監督信息化工作納入衛生監督機構績效考核,確保衛生監督信息全面、科學、準確,全區衛生監督信息建庫率達100%,通過信息手段推動衛生監督工作的落實。
(十六)基層三級衛生監督網絡建設。繼續推進社區和鄉村衛生監督網絡建設,鄉鎮衛生院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監督協管員聘用率達到100%,村衛生室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站衛生監督協管員聘用率達到90%以上,衛生監督協管員培訓率達100%,推動衛生執法重心下移。落實《自治區衛生監督協管工作規范》和《自治區衛生監督協管員管理辦法》,制定《自治區衛生監督協管員培訓大綱》和《自治區衛生監督協管工作考核辦法》等規范性指導性文件,建立起縣(區)、鄉鎮(社區)、村(街道)衛生監督協管工作機制,落實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
(十七)衛生監督隊伍建設。制定我區衛生監督員培訓培養規劃,完善培訓大綱和教材體系,建立自治區級衛生監督培訓師資庫和衛生監督員培訓教育基地,逐步健全衛生監督員培養培訓工作機制。開展多種形式的衛生監督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培訓,提高衛生監督執法能力。到2015年,完成不少于1名國家級衛生監督專家、30名首席衛生監督員、50名衛生監督緊缺人才、200名基層復合型衛生監督人才培養培訓工作,提升我區衛生監督工作整體水平。
(十八)規范衛生監督執法。認真貫徹《自治區衛生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衛生監督稽查工作的通知》和衛生監督稽查8項制度,健全基層衛生監督稽查機構建設,不斷完善稽查執法管理機制,落實衛生行政執法責任制,推進衛生監督系統懲防體系建設。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定期開展衛生監督日常稽查工作,重點稽查行政審批、行政執法、行業作風,落實執法案件點評制度,開展社會滿意度調查,充分發揮稽查制約機制的作用,規范衛生監督執法行為。依據衛生法律法規和各級政府“三定”規定,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做好各級衛生監督機構職責梳理工作,明確任務,落實責任。
(十九)衛生監督文化建設。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的要求,開展進一步營造公平正義執法為民法制環境活動,梳理執法職責、細化執法規范、營造平安環境、開展專項治理,營造行政執法風清氣正的發展環境。按照衛生部安排部署,深入開展“為民服務創先爭優”活動,以“三好一滿意”為抓手,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進一步強化公正執法,科學執法,和諧執法。將創先爭優活動與完善衛生監督體系建設、提高衛生監督執法能力有機結合。繼續開展全區衛生監督崗位練兵和技能比武活動,積極組織參加全國衛生監督系統執法技能大比武,力爭取得好成績。舉辦衛生監督改革10周年慶典活動和全區第三屆衛生監督系統體育運動會,促進衛生監督系統文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