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根據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07〕57號)及《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吉林省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吉政辦發 [2007]39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針對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和影響社會經濟發展的突出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問題,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使我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二、總體要求
專項整治行動要堅持全面強化、重點治理、著眼長遠的工作思路,堅持打擊與整治、扶優與治劣、治標與治本相結合的工作原則,圍繞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針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集中整治。通過整治,建立健全從產品設計、原料進廠、生產加工、出廠銷售到售后服務的工業品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健全從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銷售到餐飲消費的食品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體系和責任追究體系,建立覆蓋全社會的產品質量監管網絡。
三、整治重點
一是重點產品。
主要是指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以及進出口商品。
二是重點單位。
主要是指蔬菜生產基地,規模畜禽、水產品養殖場、肉聯廠、屠宰(廠)場、飼料加工廠、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及小作坊、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生鮮產品超市、小食雜店、小型餐館以及藥品等生產經營相關企業。
三是重點區域。
主要是指農村和城鄉結合部、食品生產比較集中的區域、無證照生產經營問題突出的區域以及制假售假屢打不絕、反復發生的區域。
四、主要任務和工作目標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加強產地環境監管,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監督抽查、包裝標識等制度,逐步推行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市場準入制度。對農業投入品使用、生產過程進行整治;加強種植養殖業產品農藥殘留和“瘦肉精”、“孔雀石綠”、“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藥物殘留的監測;查處生產、銷售、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獸藥、飼料添加劑等違法行為;依法查處重點地區和重點市場生產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農產品的行為,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業投入品的違法行為。到2007年年底,市區的農產品批發市場100%納入質量安全監測范圍;基本解決農產品生產基地、規模種植養殖場、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場)使用違禁農藥獸藥和飼料添加劑的問題;蔬菜、畜禽、水產品農藥獸藥殘留超標率及檢出率進一步下降;杜絕違規生產、銷售和使用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種高毒農藥。
(二)生產加工食品質量安全整治。
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和小作坊依法進行整治,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以及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堅決取締無衛生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無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非法生產加工企業,嚴肅查處獲證企業生產不合格產品等違法行為;加強對小作坊的監管,全面推行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制度;嚴格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組織開展強制檢驗和專項抽查,強化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使用添加劑備案制度;加大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作坊式加工點的監管力度,嚴厲查處在食品生產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非法使用添加劑及濫用、偽造標識、標注等違法行為。到2007年年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要100%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小作坊100%簽定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徹底解決市區、鄉(鎮、街)所在地和城鄉結合部大米、醬油、醋、飲料、白酒、冷凍飲品、純凈水、礦泉水等16類食品無證照生產加工問題。
(三)流通領域食品質量安全整治。
對無證無照經營行為進行集中整治。嚴格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落實食品質量市場準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項制度。加強對農村食品進貨渠道和農村集市的管理,落實區域監管責任;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嚴厲查處食品批發市場、小食雜店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以及經銷過期變質、有毒有害、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水產品經營中使用違禁藥物或化學物質等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整治售假問題突出的市場。到2007年年底,市區的市場、超市100%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徹底解決鄉(鎮、街)所在地及市區小食雜店、小攤點無照經營的問題;鄉(鎮、街)、社區食雜店100%建立食品進貨臺帳制度。
(四)餐飲消費安全整治。
全面實施餐飲單位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衛生許可和監督工作,加強對農村、學校、建筑工地、農家樂旅游點餐飲和小型餐館的食品衛生監管;嚴格推行餐飲業原料進貨索證和驗收制度,嚴厲查處采購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不合格調味品、工業用鹽或非食品原料及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到2007年年底,徹底解決市區的餐飲經營單位無證照經營的問題;市區的大、中、小型餐飲經營單位100%建立原料進貨索證制度;杜絕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為,杜絕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加工食品的行為。
(五)藥品質量安全整治。
全面開展藥品批準文號清查和再注冊工作,淘汰不具備生產條件、質量無法保證、安全隱患較大的品種;開展注射劑品種生產工藝核查,逐步擴大向高風險品種生產企業派駐監督員;加強普通藥品監管和特殊藥品監控;嚴格藥品經營企業準入管理,加強《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認證后監督檢查,禁止藥品零售企業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轉讓柜臺,嚴厲打擊掛靠經營、走票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藥品和醫療器械等違法違規行為;整治虛假違法藥品廣告,建立違法廣告的公告、市場退出、信用監管和責任追究制度;全面推進醫療器械注冊申報資料真實性核查,加強對高風險產品和質量可疑產品的質量監督抽驗。到2007年年底,完成藥品注冊現場核查專項工作;建成特殊藥品監控信息網絡;基本解決掛靠經營、超方式和超范圍經營藥品問題;禁止并取締以公眾人物、專家名義證明療效的藥品廣告。
(六)豬肉質量安全整治。
嚴厲打擊和取締豬、牛、羊的私屠濫宰行為。加強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加強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對病死豬進行無害化處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轉運。推進動物疫病標識追溯體系和畜產品質量可追溯體系建設,無耳標的生豬不許調運,沒有檢疫(驗)證明的豬肉不準銷售;加強對豬肉市場和生產加工企業監管,嚴查生產加工、銷售病死豬肉、注水豬肉等違法行為,嚴防病死、注水、未經檢疫(驗)或檢疫(驗)不合格豬肉進入加工和流通環節。到2007年年底,市區進點屠宰率實現100%,鄉鎮進點屠宰率達95%;市區所有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單位銷售和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質量安全整治。
重點整治家用電器、兒童玩具、勞動防護用品、汽車配件、低壓電器、建筑鋼材、人造板、扣件、電線電纜、燃氣器具等10類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嚴厲查處無證生產及使用不合格原料等違法違規行為;擴大重點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覆蓋面,增加抽查頻次;嚴格發證后管理,嚴格監督檢查后處理。到2007年年底,10類產品生產企業100%建立質量檔案;基本解決無證生產的問題;監督抽查合格率明顯提高。
五、整治時間和步驟
全市專項整治行動從2007年8月下旬開始至2007年年底結束,主要分為以下三個階段:
(一)動員發動階段(2007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制定具體方案,分解工作目標,落實整治任務,做好動員部署。
(二)集中整治階段(2007年9月中旬至11月底)。圍繞確定的工作目標和重點,全面開展檢查,集中進行整治。
(三)鞏固提高階段(2007年12月上旬至12月底)。總結整治工作經驗,組織督查驗收,完善相關制度,鞏固整治成果。
六、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強領導,嚴密組織。
全市專項整治行動要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進行。市政府成立榆樹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統籌協調專項整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統一部署有關重大活動,督導檢查各有關部門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各部門實行聯絡員聯系制度,定期通報專項整治有關工作安排和進展情況。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實行例會制度,聽取各有關部門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的匯報,組織對各有關部門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和驗收。各有關部門也要建立健全相關領導機構和工作機制,并結合本部門實際確定整治的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行動方案的要求,提出具體的整治任務和目標,制定工作方案,要將專項整治的任務和責任逐級落實到鄉(鎮、街)和機關、企業、店鋪。要為專項整治提供必要的人力、資金和技術裝備保障,加強應急能力建設,保證擴大重點產品監督抽查覆蓋面和頻次所需經費,切實提高檢測技術水平和監管能力。市政府統一領導、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監督管理工作,指揮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監督管理責任制。
(二)提高認識,強化責任。
各有關部門務必要高度重視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切實把這次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及時作出部署,及時掌握情況,及時督促檢查。嚴格落實執法責任制和過錯追究制,要堅持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真正形成“鄉鎮政府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生產經營者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市政府將專項整治的工作目標、任務和責任落實到各有關部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榆樹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目標分解表》(詳見附件)將專項整治的工作目標、任務和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個人,要嚴格責任追究制。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將對各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適時組織檢查驗收,對工作開展好的部門要進行表揚,對工作開展差的部門要進行通報批評,問題嚴重的要嚴肅處理。對專項整治工作落實不到位、工作存在“死角”、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突出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或因此發生惡性事件的部門,要依法依紀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三)部門聯動,形成合力。
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和《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規定,認真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從嚴查處制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產品的違法行為;要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對涉嫌構成犯罪的、對制假售假重大違法行為和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嚴懲。
各有關部門要圍繞本整治行動方案確定的工作目標和重點,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銜接,建立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區域聯動的工作機制,形成嚴密的監管網絡。無論是牽頭部門還是配合部門,都要在市政府的統一指揮下,群策群力,積極工作,對重點產品、重點單位和重點區域,集中時間,集中力量,聯合打擊查處。同時,積極探索治本之策,加快相關信息化建設,集中制訂修訂一批急需的農產品、食品、藥品安全和檢測技術等方面的標準(規程),充分發揮有關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的作用。要認真實施食品等產品的質量追溯和召回制度,實行質量信用等級分類監管,逐步形成失信懲戒機制和長效監管機制。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
各有關部門要制定專項整治工作宣傳報道方案,加大宣傳力度,加強輿論引導。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等媒體的作用,大力宣傳專項整治成果,及時揭露并曝光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行為。完善舉報投訴制度,廣泛發動、正確引導公眾參與質量監督,形成生產安全產品、銷售安全產品、使用安全產品的良好社會氛圍。
(五)加強督查,推動落實。
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各有關部門要在落實重大工作部署和采取重大行動等方面積極主動地進行溝通協調,確保行動統一,步調一致。領導小組要派出督查組,對重點地區、重點案件進行監督檢查、抽查督導,對大案要案進行掛牌督辦,及時發現問題,限期整改,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結果。要加強信息溝通,確保信息暢通,各有關部門要確定一名聯絡員,并將姓名、職務、辦公電話、傳真、手機號、電子郵箱地址報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人:吳海春、祁彥春,聯系電話:13500824620、13364642233,電子信箱:yushuju@163.com)。各部門每月要將整治工作情況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認真進行匯總,按規定報長春市領導小組辦公室,重大情況隨時報告。
附件: 榆樹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目標分解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