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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啟動僅銷售預包裝食品銷售備案

   2021-06-04 630
核心提示: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規定僅銷售預
       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規定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實行備案管理。

為貫徹落實法律要求,即日起在山東省食品經營許可審批系統中啟用僅銷售預備裝食品備案功能模塊,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銷售者通過線上提交備案信息,由各縣級市場監管部門或者行政審批服務部門按照職責進行備案,完成備案后,由系統將備案信息自動推送至山東省市場監管局網站公示,不發放備案憑證,備案過程全部網上辦理,食品銷售者和公眾可以登錄http://124.128.39.248:9080/sdfdaout/jsp/datasearch/ybzfoodqueryInfo.jsp網站查看備案信息。市場監管總局對僅銷售預備裝食品備案的要求明確后,依照相關規定執行。



 
地區: 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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