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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強夏秋季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切實保障第二屆青年奧林匹克運動會食品安全的通知(蘇食藥監食通〔2014〕122號)

   2014-05-27 542
核心提示: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蘇州工業園區、張家港保稅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昆山、泰興、沭陽工商行政管理局: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蘇州工業園區、張家港保稅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昆山、泰興、沭陽工商行政管理局:

  夏秋季是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事件易發、高發的季節。今年,第二屆夏季青年奧林匹克運動會(以下簡稱青奧會)將于8月16日至28日在南京舉行。為有針對性地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切實維護青奧會期間流通環節食品市場秩序,按照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夏秋季食品經營領域食品安全監管做好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的通知》(食藥監辦食監二〔2014〕94號)要求,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精心組織夏秋季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各地要以保障青奧會期間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為重點,結合轄區食品經營特點和監管實際,認真分析往年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事件易發環節、易發品種和多發問題,科學研判發生趨勢,準確確定防控食品安全事件的重點和措施。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嚴格督促食品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做到任務具體、節點清晰、舉措有力、責任明確,切實做好青奧會期間流通環節食品市場監管工作,確保廣大人民群眾和參賽運動員食品消費安全。

  二、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切實維護夏秋季流通環節食品市場秩序

  (一)加強食品安全日常巡查監管。各地要以農村地區、城鄉結合部、城市社區、青奧會比賽場館周邊地區、商業中心、旅游景點、繁華街道、車站碼頭和機場等交通樞紐及其周邊區域為重點,加大食品市場巡查力度,強化對食品經營主體的資格、經銷食品質量、經營行為和自律情況等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生鮮食品冷鏈管理、超過保質期和變質食品清理、銷毀等制度的落實情況,監督經營者嚴格按照食品經營條件銷售、儲存食品,及時清理包裝破損、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要嚴格許可證準入制度,強化經營退出機制,對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經營者應責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經整改后仍不能達到規定要求的,應依法吊銷《食品流通許可證》。要加強對農產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的巡查和監管,嚴格落實市場開辦者的管理責任和法定義務,督促場內食品經營者履行食品安全法定責任,切實規范經營行為。

  (二)強化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管和監測工作。各地要結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2014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計劃的總體部署和要求,針對夏秋季節性食品特點和青奧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將乳制品、肉制品、豆制品、糧食制品、食用油、冷凍飲品、飲料、酒類、調味料等作為重點品種,強化對菌落總數、大腸菌群、致病性微生物、山梨酸等防腐劑、非法添加物等項目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提高抽檢監測頻次,增加抽檢監測數量,強化對抽檢監測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或問題產品的核查處置。同時,要結合當地實際,突出粽子、月餅等節令性特色明顯的食品及兒童食品、老年食品、清真食品等節日期間消費量大的食品,加強市場日常巡查和執法檢查。

  (三)加大食品違法案件查辦力度。各地要集中執法力量,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始終保持嚴厲打擊流通環節食品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要加強對日常監管中發現、消費者投訴舉報和媒體輿情反映的食品案件線索的排查和督查督辦,及時發現和依法嚴厲查處違法行為。要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機制,對涉嫌犯罪的案件,要依法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對排查出食品安全隱患的食品經營單位,要堅決責令企業限期整改。對問題嚴重的,要依法責令企業停止經營,并對整改結果及時進行復查。

  (四)及時有效處置突發事件。各地要建立健全風險預警和防范機制,通過組織開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預防和有效應對處置夏秋季(特別是青奧會期間)可能發生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要完善和落實食品安全輿情監測機制,有效防范重大食品安全突發問題的發生。食品安全突發問題發生地的食品流通監管部門,應按應急管理有關規定和程序,及時將問題發生、核查和處置信息上報至上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重大信息,應及時報送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應急管理與宣傳處。

  三、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各地監管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夏秋季食品流通監管計劃和方案,有計劃、分階段的予以實施。要以保障青奧會期間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為重點,切實加強對夏秋季流通環節食品市場的監管;要堅持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業務部門分工負責協作抓,建立健全并執行嚴格的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加強與農業、衛生、公安等部門協調與配合,及時互通信息,實現資源共享,形成監管合力。下半年,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地嬰幼兒配方奶粉的整治情況、農村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情況及假劣食品案件查處情況等工作進行督察,通過重點督查、交叉檢查等方式,強化考核監督,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效。對因工作不負責任,不認真履行職責,失職瀆職造成的嚴重不良后果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請各地于2014年6月6日、8月31日和10月16日前分別將部署和落實的初步情況、青奧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總結及統計表和專項工作總結及統計表報送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食品流通監管處。聯系人:高清,電話:025~86275821,電子郵箱:jsgssp930@126.com

  附件:   夏秋季(青奧會)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情況統計表.doc

  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2014年5月27日



 
地區: 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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