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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雙隨機抽查工作的通知-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07-21 975
核心提示:各區局按照5%的比例對轄區已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和福建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加工條件核準證的食品生產者進行隨機抽查。

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5〕58號)、《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福建省市場監管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暫行辦法的通知》(閩市監規〔2021〕1號)等要求,現將組織開展2021年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雙隨機抽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抽查比例

各區局按照5%的比例對轄區已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和福建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加工條件核準證的食品生產者進行隨機抽查。

二、檢查對象的抽取

各區局于7月26日前登陸“廈門市雙隨機事中事后監管綜合執法平臺”(網址:http://222.76.242.80:9999/zhjg/)完成雙隨機抽查檢查對象的抽取。

三、實施檢查時間

于2021年8月26日前完成檢查。

四、檢查項目和要求

食品生產監督檢查內容包括:1.生產環境條件;2.進貨查驗結果;3.生產過程控制;4.產品檢驗結果;5.貯存及交付控制;6.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7.人員管理情況的檢查;8.食品安全事故處置;9.食品添加劑生產者管理。在檢查過程中應當使用移動執法設備記錄相關檢查信息,具體要求執行《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啟用食品藥品移動監管執法設備的通知》(廈市監綜〔2017〕14號)文件規定。

監督檢查中,實行生產企業食品安全風險分級管理,在日常監督檢查全覆蓋基礎上,對一般風險企業實施按比例“雙隨機”抽查,對高風險企業實施重點檢查,對問題線索企業實施飛行檢查,督促企業生產過程持續合規。每次監督檢查可以隨機抽取部分項目、部分生產品種進行檢查,但每年開展的監督檢查原則上應覆蓋全部項目。監督檢查后監管部門要督促企業抓好整改落實。

五、信息公示

按照“誰主辦誰錄入”的原則,及時將檢查情況錄入到“廈門市雙隨機事中事后監管綜合執法平臺”(涉及商業秘密的內容除外),監督檢查信息將在“廈門市商事主體登記及信用信息公示平臺”公示。

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3日



 
地區: 福建 廈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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