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管委會)農業(農林牧水)局,局屬有關單位:
農產品質量安全直接關系廣大人民群眾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農業農村經濟持續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為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貴州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切實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按照省農業廳《關于加強農產品質量監管機制和獎懲考核制度建設的通知》要求,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近年來,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不斷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總體水平穩步提高,農產品生產經營秩序明顯好轉,農產品市場競爭力顯著增強,農業的規模化、標準化、產業化程度不斷提高。但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具有反復性、艱巨性和長期性,我們要高度重視,切實增強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充分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賦予我們的職責,切實轉變職能,嚴格依法行政,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
二、進一步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領導機制。各縣(區、管委會)農業(農林牧水)局要建立由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健全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機構,切實加強領導,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按照屬地管理原測,建立一把手負總責,主管領導負主要責任,相關部門和人員負直接責任的責任體系。
2、建立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各縣(區、管委會)農業(農林牧水)局要積極向當地政府匯報,積極爭取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切實做好轄區內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市農業局已與各縣(區、管委會)農業(農林牧水)局簽訂了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書,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將納入年度考核范圍。
3、切實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與培訓,不斷提高生產者、經營者、消費者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各縣(區、管委會)農業(農林牧水)局要負責組織轄區內生產企業、專業合作社、協會、生產大戶等的農業標準化生產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培訓,并做好培訓檔案(簽到記錄、文字資料、音像圖片)的歸檔工作。
三、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和管理制度
各縣(區、管委會)農業(農林牧水)局要繼續鞏固去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成果,緊緊抓住自查、抽檢和督查三個重點,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和管理制度。
1、建立產地監督檢查制度。要組織開展經常性綜合檢查,重點檢查產地環境和投入品使用情況。對已通過認定的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要做到100%監管,一是要將基地納入農殘抽檢計劃;二是要對基地進行檢查,檢查重點是基地填寫的生產檔案記錄冊。
2、建立農產品質量抽檢制度。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檢測中心明年將對無公害農產品基地、批發市場、大型超市實施監督抽檢,并納入例行監測計劃,各縣(區、管委會)農業(農林牧水)局要對生產基地、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進行抽檢,年初要有計劃,年終要有總結。
3、建立標志使用檢查制度。重點加強對已獲得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或產品認證的生產基地、產品標識實施監督檢查,加強農產品質量追溯制度建設,通過加強監督抽查、現場檢查、聯合執法等手段,及時追溯不合格農產品生產源頭。
4、嚴格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制度。目前北京、湖南、河北、陜西等省(市、自治區)已實施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凡未經認證或經檢測不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將禁止進入這些省份的市場銷售。我省遵義、畢節今年下半年開始推行農產品市場準入制試點工作。
各縣(區、管委會)農業(農林牧水)局要加快推進這項工作,按照先行試點、逐步推開的原則,對重點龍頭企業或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產品生產基地,要督促他們積極貫徹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貴州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對基地產品進行自檢,做到產地準出;督促農產品批發市場、超市建立健全進貨查驗制度、質量安全檢驗監測和報告制度,促進產地證明與市場準入有效對接,在流通環節上確保上市農產品質量安全。
四、進一步強化農業投入品管理
繼續深入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重點加大農藥市場監管力度,建立完善檔案記錄,做到購藥有憑證、賣藥有記錄,出現問題可追溯。全面落實禁止生產、經營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種高毒、高殘留農藥的規定。要建立重大案件掛牌督查和責任包干制度,實行黑明單制度,公開曝光違法生產、銷售、使用農業投入品的單位和個人,公布查處結果。指導科學使用投入品。農業技術推廣機構要采取舉辦培訓班、印發宣傳資料、現場指導等多種形式,深入普及農業投入品的使用知識,指導生產者科學、合理地使用農業投入品,嚴格執行安全間隔期規定。要大力推廣農業、物理、生產等綜合防治措施和安全高效農藥等農業投入品,積極開展相應的技術、信息服務。
五、對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實行“五定”和“五有”
各縣(區、管委會)農業(農林牧水)局要督促農產品生產企業和生產基地認真落實“環境有監測、操作有規程、生產有記錄、產品有檢驗、上市有標識、質量可追溯”的標準化生產和規范化管理模式,對生產基地實行“五定”和“五有”:即定責任人、定監管人、定投入品來源、定生產措施、定管理規范;確保每個基地有1名行政主管人員進行監管,有1名農技推廣人員進行技術指導,有具體的質量安全保障措施,有規范的生產記錄檔案,有嚴格的考核辦法。要嚴格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檢測,生產基地要在采收之前至少開展2次農藥殘留快速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允許采收上市。積極推行農產品包裝和標識制度,實現責任可追溯管理。要積極創建農業標準化示范基地,大力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積極發展綠色食品,不斷擴大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加強認證監督管理,為農產品質量安全從源頭上奠定良好的基礎。
以上工作納入年度考核,請各縣(區、管委會)農業(農林牧水)局認真開展自查,在自查的基礎上查缺補漏。成立領導小組文件、工作機構成立文件,工作聯系人、聯系電話于9月20日前、自查表于10月20日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總結于11月20日前報市農業局市農產品質檢中心。
附件: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自查表
二OO八年九月八日
農產品質量安全直接關系廣大人民群眾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農業農村經濟持續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為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貴州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切實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按照省農業廳《關于加強農產品質量監管機制和獎懲考核制度建設的通知》要求,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近年來,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不斷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總體水平穩步提高,農產品生產經營秩序明顯好轉,農產品市場競爭力顯著增強,農業的規模化、標準化、產業化程度不斷提高。但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具有反復性、艱巨性和長期性,我們要高度重視,切實增強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充分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賦予我們的職責,切實轉變職能,嚴格依法行政,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
二、進一步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領導機制。各縣(區、管委會)農業(農林牧水)局要建立由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健全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機構,切實加強領導,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按照屬地管理原測,建立一把手負總責,主管領導負主要責任,相關部門和人員負直接責任的責任體系。
2、建立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各縣(區、管委會)農業(農林牧水)局要積極向當地政府匯報,積極爭取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切實做好轄區內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市農業局已與各縣(區、管委會)農業(農林牧水)局簽訂了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書,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將納入年度考核范圍。
3、切實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與培訓,不斷提高生產者、經營者、消費者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各縣(區、管委會)農業(農林牧水)局要負責組織轄區內生產企業、專業合作社、協會、生產大戶等的農業標準化生產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培訓,并做好培訓檔案(簽到記錄、文字資料、音像圖片)的歸檔工作。
三、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和管理制度
各縣(區、管委會)農業(農林牧水)局要繼續鞏固去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成果,緊緊抓住自查、抽檢和督查三個重點,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和管理制度。
1、建立產地監督檢查制度。要組織開展經常性綜合檢查,重點檢查產地環境和投入品使用情況。對已通過認定的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要做到100%監管,一是要將基地納入農殘抽檢計劃;二是要對基地進行檢查,檢查重點是基地填寫的生產檔案記錄冊。
2、建立農產品質量抽檢制度。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檢測中心明年將對無公害農產品基地、批發市場、大型超市實施監督抽檢,并納入例行監測計劃,各縣(區、管委會)農業(農林牧水)局要對生產基地、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進行抽檢,年初要有計劃,年終要有總結。
3、建立標志使用檢查制度。重點加強對已獲得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或產品認證的生產基地、產品標識實施監督檢查,加強農產品質量追溯制度建設,通過加強監督抽查、現場檢查、聯合執法等手段,及時追溯不合格農產品生產源頭。
4、嚴格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制度。目前北京、湖南、河北、陜西等省(市、自治區)已實施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凡未經認證或經檢測不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將禁止進入這些省份的市場銷售。我省遵義、畢節今年下半年開始推行農產品市場準入制試點工作。
各縣(區、管委會)農業(農林牧水)局要加快推進這項工作,按照先行試點、逐步推開的原則,對重點龍頭企業或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產品生產基地,要督促他們積極貫徹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貴州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對基地產品進行自檢,做到產地準出;督促農產品批發市場、超市建立健全進貨查驗制度、質量安全檢驗監測和報告制度,促進產地證明與市場準入有效對接,在流通環節上確保上市農產品質量安全。
四、進一步強化農業投入品管理
繼續深入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重點加大農藥市場監管力度,建立完善檔案記錄,做到購藥有憑證、賣藥有記錄,出現問題可追溯。全面落實禁止生產、經營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種高毒、高殘留農藥的規定。要建立重大案件掛牌督查和責任包干制度,實行黑明單制度,公開曝光違法生產、銷售、使用農業投入品的單位和個人,公布查處結果。指導科學使用投入品。農業技術推廣機構要采取舉辦培訓班、印發宣傳資料、現場指導等多種形式,深入普及農業投入品的使用知識,指導生產者科學、合理地使用農業投入品,嚴格執行安全間隔期規定。要大力推廣農業、物理、生產等綜合防治措施和安全高效農藥等農業投入品,積極開展相應的技術、信息服務。
五、對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實行“五定”和“五有”
各縣(區、管委會)農業(農林牧水)局要督促農產品生產企業和生產基地認真落實“環境有監測、操作有規程、生產有記錄、產品有檢驗、上市有標識、質量可追溯”的標準化生產和規范化管理模式,對生產基地實行“五定”和“五有”:即定責任人、定監管人、定投入品來源、定生產措施、定管理規范;確保每個基地有1名行政主管人員進行監管,有1名農技推廣人員進行技術指導,有具體的質量安全保障措施,有規范的生產記錄檔案,有嚴格的考核辦法。要嚴格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檢測,生產基地要在采收之前至少開展2次農藥殘留快速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允許采收上市。積極推行農產品包裝和標識制度,實現責任可追溯管理。要積極創建農業標準化示范基地,大力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積極發展綠色食品,不斷擴大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加強認證監督管理,為農產品質量安全從源頭上奠定良好的基礎。
以上工作納入年度考核,請各縣(區、管委會)農業(農林牧水)局認真開展自查,在自查的基礎上查缺補漏。成立領導小組文件、工作機構成立文件,工作聯系人、聯系電話于9月20日前、自查表于10月20日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總結于11月20日前報市農業局市農產品質檢中心。
附件:

二OO八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