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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商務局關于做好當前我市住宿餐飲和商場超市等經營場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1-09-08 529
核心提示:通過落實經營場所主體責任,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為第一負責人,應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加強疫情防控知識培訓,確保所有員工應知應會等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切實維護好寶貴的行業恢復性發展態勢。

全市住宿餐飲、商場超市等企業,相關行業協會:

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切實維護好寶貴的行業恢復性發展態勢,同時保護好從業人員和廣大消費者,請各企業、行業協會嚴格自律,落實好以下方面:

一、落實經營場所主體責任,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為第一負責人,應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

二、加強疫情防控知識培訓,確保所有員工應知應會。

三、按照“應接盡接、能接盡接”原則,盡快安排從業人員接種新冠肺炎疫苗,對新入職人員及時開展查漏補缺,并做好登統計工作。

四、建立工作人員健康監測制度,每日對工作人員健康狀況進行登記。鼓勵定期組織工作人員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

五、對進入經營場所的顧客、網約配送員等人員查驗健康碼、體溫檢測,并督促佩戴好口罩。

六、餐飲經營場所適當加大就餐者之間的距離,不同桌客人間隔1米以上。各經營場所應采取收銀臺等區域設置1米線、預約等位等措施避免人員聚集。

七、保持經營場所通風、消毒、保潔等措施。

八、落實好安全生產管理要求,抓好食品安全和冷鏈管理。

九、自覺接受各級政府部門監督指導,對存在問題及時糾正整改。

十、各行業協會要發揮行業自律作用,主動加強疫情防控宣傳,引導會員企業自查整改,做好行業示范。

其他具體技術指引,可參閱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發布的《關于印發重點場所重點單位重點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相關防護指南(2021年8月版)的通知》(可網上查詢)。

廣州市商務局

2021年9月7日



 
地區: 廣東 廣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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