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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13年重大動物疫病免疫、監測及流調工作的通知(瓊農字[2013]18號)

   2013-03-11 257
核心提示:  各市、縣、自治縣畜牧獸醫局,洋浦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社會發展局,廳屬各有關單位:  為了切實做好2013年全省口蹄疫、高

  各市、縣、自治縣畜牧獸醫局,洋浦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社會發展局,廳屬各有關單位:

  為了切實做好2013年全省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實現全年無重大動物疫病發生的防控目標,促進畜牧業健康發展,現將認真做好2013年重大動物疫病免疫、監測及流調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力做好重大動物疫病免疫工作

  2013年全省春防從3月1日開始到5月15日,秋防從9月1日開始到10月31日。各市縣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將動物防疫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切實落實屬地責任,以延伸績效考核為抓手,堅持“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的原則,切實履行“政府保投入、部門保質量、鄉鎮保密度、村莊保到戶、督查保效果”的“五保”職責,堅持“加強領導、密切配合、依靠科學、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斷處置”的防控方針,實現動物防疫的制度化、程序化、規范化、公開化、社會化。

  各市縣要認真研究和積極探索免疫工作新模式,以《海南省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為指導,鼓勵市縣在加強監測的基礎上,在動物防疫條件較好的飼養場建立非免疫示范點。積極和穩妥地推進企業自購疫苗免疫工作,完善相關工作機制。

  2013年重大動物疫病免疫及非免疫試點具體工作安排按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印發的《免疫方案》執行,對不在非免疫試點范圍內的畜禽,禽流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口蹄疫、豬瘟四種強制免疫疫病的群體免疫密度要常年維持在90%以上,其中應免畜禽免疫密度要達到100%,免疫抗體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對于高危地區要力爭做到2次強化免疫。對新城疫、狂犬病要力爭做到全面免疫,對其他疫病要切實做好重點地區免疫,堅決防止因免疫不到位引發疫情。

  二、著力完成動物疫病監測任務

  2013年的動物疫病監測工作實行省級監測和地方監測相結合、集中監測和日常監測相結合、常規監測與應急監測相結合、抗體監測與病原監測相結合、疫病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相結合、定點監測與全面監測相結合的原則,分別以鄉鎮、縣城、市縣、進出島口岸為單位,按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印發的《監測方案》所規定的監測方法和監測數量、監測面開展。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豬瘟、雞新城疫和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實行春秋兩次集中監測,春季集中監測在5月20日前完成,秋季集中監測在11月20日前完成。日常監測由各個市縣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按時將日常監測結果上報至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對于出島和入島動物及動物產品的重大動物疫病監測,做到即時監測。牛結核病、狂犬病和布病全年進行一次監測,監測時間為7月1日至9月1日,于9月15日前完成并上報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瘋牛病、羊癢病、豬尼帕病毒病每季度開展一次監測。發現可疑病例,應及時上報,隨時采樣,按時檢測。

  三、精心組織主要動物疫病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各市縣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全面掌握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主要動物疫病發生規律,科學判斷動物疫病發生風險和流行趨勢,系統評估動物疫病流行狀況和防控效果,不斷提升重大動物疫病預測預警、風險防范、應急處置能力和防控水平。

  各市縣要嚴格按照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印發的《流調方案》,依據不同調查目的和任務,精心組織緊急流行病學調查、定點流行病學調查、專項流行病學調查等工作。各市縣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制定轄區內工作方案,加強流調隊伍建設,廣泛開展流調工作。

  海南省農業廳

  2013年3月1日



 
地區: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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