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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醬油”“食醋”不能隨便叫

   2021-10-12 791
核心提示:企業生產和市場上銷售的調料,只有釀造的才可以標注‘醬油’‘食醋’名稱或類別,其他的可以標注為‘復合調味料’名稱。以前標示為‘配制醬油’‘配制食醋’的產品,不能再生產銷售了,其原標準已于2021年1月1日廢止。

市市場監管局開展調味品專項整治

“企業生產和市場上銷售的調料,只有釀造的才可以標注‘醬油’‘食醋’名稱或類別,其他的可以標注為‘復合調味料’名稱。以前標示為‘配制醬油’‘配制食醋’的產品,不能再生產銷售了,其原標準已于2021年1月1日廢止。”日前,大連市市場監管局和沙河口區市場監管局的執法人員在大連棒棰島食品有限公司等企業檢查時,現場向企業科普。

醬油和食醋新國標已于2018年6月21日發布,2019年12月21日正式實施,按照現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醬油、食醋生產應當具有完整的發酵釀造工藝,在此日期之后,醬油和食醋生產企業不得生產、銷售標示為“配制醬油”“配制食醋”的產品,否則,可按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進行處罰,相關產品依法處置。

原生產“配制醬油”“配制食醋”的企業,應當及時申請變更或注銷食品生產許可。在此日期前已經上市銷售的配制醬油和配制食醋產品,可以在保質期內銷售。

為加強醬油和食醋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今年6月份開始,大連市市場監管局組織開展了以醬油和食醋為重點的調味品專項整治行動,全面加強對醬油和食醋生產經營者的監督檢查,分析、查找企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依法查處使用酸水解植物蛋白調味液等原料配制生產醬油、使用冰乙酸等原料配制生產食醋,以及食品生產許可未及時變更、產品標識虛假標注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使用工業鹽、工業醋酸等非食用物質生產食品的違法行為,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在大連棒棰島食品有限公司,質量科長劉曉華介紹,新國標一落地,公司馬上就開始執行,過渡得很平穩。在食醋生產車間,大小不一的發酵罐,分別由酒精和糧食,加入營養物質,經過制冷、發酵、過濾,然后到成品罐,經過72小時,形成成品發酵醋。

在裝瓶過程中,流水線上的工人將蓋子未蓋嚴的醋倒回桶中重新殺菌,杜絕污染的可能。

劉曉華介紹,公司生產的釀造食醋、釀造醬油在半成品時就由自己廠里的化驗室檢測,好及時調整,成品醋每批次都要抽檢總酸、菌落總數和大腸菌群指標;成品醬油每批次都要抽檢總酸、氨基酸、鹽、固形物、銨鹽、全氮、菌落總數和大腸菌群指標,合格的才出廠銷售。執法人員在庫房檢查時,看到其產品均標示為“釀造醬油”“釀造食醋”。

醬油和食醋產品應當真實合法標注食品標識,在標簽醒目位置清晰標注“醬油”“食醋”等標準規定名稱,準確標注各種原料、輔料和食品添加劑。醬油生產使用轉基因大豆為原料的,應當標注“轉基因大豆加工品”或“加工原料為轉基因大豆”字樣。

不符合醬油和食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調味品,不得使用“醬油味”“醬油汁”“調配醬油”“醬油制品”“醬油膏”“生抽汁”“老抽汁”“醋味”“醋汁”“醋精”“調配醋”“醋制品”等容易誤導消費者的名稱。

檢查重點

執法人員重點檢查了企業食品生產許可事項是否仍包括“配制醬油”“配制食醋”;

實際執行標準是否有效;

原料采購和使用是否符合規定,是否落實原料入廠、生產過程控制、出廠檢驗等全過程記錄制度;

是否有完整的釀造工藝,物料是否平衡(發酵設施設備、工藝周期、原料采購使用與成品產量是否符合);

是否存在生產過程中摻雜使假;

是否建立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專門貯存、明顯標示、專人管理;

是否存在生產過程中添加香精、香料,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

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確保食品安全順向可查、逆向可追、責任可究;

標簽、說明書是否存在虛假標注等情況。

工作推進

專項行動將持續開展至今年年底。

下一步,結合市場監管總局“加強醬油和食醋質量安全監管,提升醬油和食醋產品質量水平”行動,引導和督促醬油、食醋生產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依法生產經營,提高產品質量安全水平。鼓勵醬油和食醋生產企業加強產業鏈供應鏈管理,實施先進的食品安全和質量管理體系,加強產品研發創新,制定產品質量標準。

名詞解釋

完整的發酵和釀造工藝:是指醬油必須以大豆和/或脫脂大豆、小麥和/或小麥粉和/或麥麩為原料開始生產;食醋必須以含有淀粉、糖的物料、食用酒精為原料開始生產。

不得從其他企業購進“原醋汁”“醬油汁”半成品調配勾兌。



 
地區: 遼寧 大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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