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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5592號建議的答復|關于加強網絡食品安全監管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安全”的建議 (國市監議〔2021〕209號)

   2021-11-01 806
核心提示:建立并執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審查登記、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制止及報告、嚴重違法行為平臺服務停止等食品安全制度,設置專門的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并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實施智慧監管,推進“明廚亮灶”建設,加強食品領域信用監管。

高莉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網絡食品安全監管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安全”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近年來,網絡餐飲行業快速發展,方便了人民群眾的生活,特別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在保供給、促就業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隨著網絡餐飲服務平臺的快速擴張和新模式的不斷涌現,網絡餐飲領域的食品安全問題不斷暴露出來。您提出的加強網絡食品安全監管的建議,對于規范網絡餐飲經營行為,推動網絡餐飲健康有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已開展的主要工作

(一)健全監管制度。按照《食品安全法》《電子商務法》等法律規定,市場監管總局先后出臺《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在資質審查、信息公示、原料控制、餐食加工制作、配送管理等方面對網絡餐飲服務平臺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提出具體要求。

(二)壓實主體責任。針對網絡交易平臺存在的突出問題,市場監管部門多次對重點網絡交易平臺開展行政指導,要求平臺企業依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加強平臺治理,落實法定責任。2021年4月,市場監管總局會同中央網信辦、稅務總局召開互聯網平臺企業行政指導會,對美團、餓了么等34家互聯網平臺企業進行行政指導,要求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整改,共同推動平臺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

(三)線上線下協同監管。針對網絡餐飲虛擬性和跨地域性等特點,探索建立線上線下協同監管工作機制。2020年,市場監管總局等網絡市場監管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聯合部署開展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落實電子商務經營者責任義務,規范網絡市場經營秩序。市場監管總局和地方市場監管部門運用信息化手段,對網絡餐飲服務平臺公示證照情況等開展線上監測,提高問題發現率和監管靶向性。2021年,市場監管總局指導各地市場監管部門開展“餐飲安全你我同查”活動,對網絡餐飲服務平臺上訂餐數量大、頻次高、人氣排名靠前的“網紅餐廳”,邀請社會各界人士參與抽查,邀請媒體對檢查發現存在問題的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后續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報道。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將網絡餐飲食品納入年度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邀請社會公眾參與網絡餐飲食品“你點我檢”抽檢活動。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落實平臺主體責任。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督促網絡餐飲服務平臺落實主體責任,按照《食品安全法》《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規定,建立并執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審查登記、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制止及報告、嚴重違法行為平臺服務停止等食品安全制度,設置專門的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并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履行審查登記、記錄、抽查和監測等義務,在餐飲服務經營活動主頁面公示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并確保公示信息真實,及時更新相關信息。

(二)實施智慧監管。市場監管總局將建設市場監管大數據平臺,采集匯聚食品相關數據,為食品安全智慧監管提供技術支撐。指導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對各類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數據開展深度整合、分析,建立集監管信息實時錄入、專項檢查分配、名單篩選、統計數據自動分析、執法文書現場打印、簡易處罰等功能于一體的移動執法系統,推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工作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

(三)推進“明廚亮灶”建設。市場監管部門將利用信息化手段,進一步推動社會公眾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鼓勵網絡餐飲服務平臺推動網上“明廚亮灶”建設,在網絡餐飲服務平臺設置接口,接入并展示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明廚亮灶”視頻信息。鼓勵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實施“明廚亮灶”,在網絡餐飲服務平臺公開加工制作過程,接受社會監督。鼓勵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在原有“互聯網+明廚亮灶”工作的基礎上,升級改造視頻監控設備,加裝人臉識別、行為識別等功能,利用遠程監控和人工智能預警分析,精準捕捉環境衛生、設施設備、加工操作等方面異常情況,督促餐飲服務提供者整改提升。

(四)加強食品領域信用監管。市場監管總局高度重視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加快實施《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重點領域信用監管的實施意見》,開展食品領域信用監管,強化信用信息公示、事前防范和事中監管、失信懲戒和社會共治,推動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同時,指導各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托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及時歸集企業登記注冊、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抽查檢查等信息。

衷心感謝您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市場監管總局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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