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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5年全縣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5-05-06 303
核心提示: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各單位:  《2015年全縣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各單位:
 
  《2015年全縣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東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4月21日
 
  2015年全縣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2015年全縣食品安全工作的總體思路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省市食品安全工作部署要求,積極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以打造農產品和食品消費最安全、最放心地區為目標,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規范執法行為,全面提升監管水平,積極推進品牌建設和社會共治,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一、加大監管力度,解決突出問題
 
  (一)強化食用農產品源頭監管。嚴格農業投入品管理,加大對農獸藥違禁超限、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病死畜禽收購屠宰、農資制假售假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種植環節重點打擊使用劇毒高毒和禁限用農藥、低毒農藥非法添加高毒成分等違法違規行為;養殖環節重點打擊違禁使用和濫用抗生素、激素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繼續開展對重點食用農產品的聯合治理和食用農產品產地環境污染治理,加快土壤修復。加強生豬、牛羊等畜禽屠宰企業的規范管理,推動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深入開展畜禽屠宰專項整治。加強對“瘦肉精”、生鮮乳違禁物質、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的集中整治,消除行業“潛規則”。落實產地準出制度,規范儲存運輸管理,強化市場準入銜接,實現食用農產品從生產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全過程監管。加大“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地理標志產品”、“非轉基因食品”等認證力度。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大力推進食用農產品標準化、規模化、產業化生產。
 
  (二)強化食品生產加工監管。加強生產加工領域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工作。強化對大型食品生產企業、食品生產集聚區的監管。集中開展超范圍超劑量使用食品添加劑、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塑化劑、標簽標識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等突出問題專項治理,以及肉制品、水產加工品、復配添加劑等重點產品綜合整治。加強食品加工小作坊,特別是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小作坊的監管工作,嚴厲打擊生產假冒偽劣食品的黑作坊。加強對地方傳統食品、特色食品及其集中加工地區的整頓治理。強化進出口食品安全監管和風險管理。
 
  (三)強化食品市場流通監管。以農產品集貿市場為重點,強化市場準入與產地準出銜接,初步建立集貿市場食用農產品可追溯體系,落實監管人員、集貿市場開辦者、入場經營者三方責任,督促食用農產品經營者建立并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督促食品供貨商和零售商落實“一票通”制度,實施過期食品退換貨、銷毀制度。繼續加強學校周邊食品經營管理,監督食品店、餐飲店、食品攤販等落實公開承諾事項。加強對網絡銷售食品規范管理。繼續打擊無證無照、銷售和使用無合法來源食品和原料、侵權仿冒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快推進流通市場食品快速檢測,盡快發揮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作用,完善肉菜追溯體系,嚴禁不合格食用農產品和食品流入市場。
 
  (四)強化餐飲服務監管。以學校食堂、工地食堂、職工食堂、農村集體聚餐為重點,強化監督管理措施,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加強對旅游景區餐飲單位的監管,加大對肉及肉制品、食用油、火鍋底料等重點食材的監督檢查力度。探索實施餐飲企業信用評價、投訴舉報先行賠付制度。加強對生活飲用水、餐飲具消毒的監管,確保飲用水、餐飲具衛生安全。貫徹落實《山東省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74號),加快推進餐廚廢棄物收運體系和處理設施建設。
 
  (五)強化重點品種監管。加強蔬菜、果品、嬰幼兒輔助食品、乳制品、肉及肉制品、水產品、食用植物油、酒類、飲料、調味品、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等重點品種的監管。在落實國家、省市統一部署的整治任務的同時,各鄉鎮(街道)和各有關部門單位要針對日常監管、治理整頓和抽檢監測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多、易引發系統性風險的重點品種,組織開展更有針對性、更具靈活性的專項整治和綜合治理。
 
  二、規范執法行為,落實監管責任
 
  (一)嚴格規范行政行為。細化監管職責,消除監管漏洞,實現對食品從田間到市場和餐桌的全過程監管。大力加強過程監管,探索建立食品檢查員制度,加大企業現場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力度。探索建立主動排查、預防為主的工作模式,健全完善問題核查、動態監督、隨機抽檢、明察暗訪相結合的風險隱患排查防控體系。探索實施食品生產企業風險分級分類監管和重點餐飲服務企業風險自查報告制度。擴大食品安全追溯制度、質量保險制度和企業誠信管理制度實施范圍。嚴格行政執法程序,規范執法流程,統一執法文書,統一執法標識,依法實施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收費和行政檢查等行為。建立執法活動全過程記錄制度,依法公開行政處罰信息。
 
  (二)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加大對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力度,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實施檢打聯動,加大對不合格食品和問題食品核查處置力度,及時曝光并依法查處不合格食品和違法違規企業。嚴格規范執法,嚴禁以罰代管。強化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建立完善監管部門與公安機關隱患排查、線索研判、信息交流、重點整治、案件信息發布等機制,嚴懲重處違法犯罪行為。
 
  (三)加大考核評價和問責力度。落實鄉鎮(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屬地管理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完善保障措施。進一步理清部門職責,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完善考核指標體系,加強考核評價與績效評估。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落實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建立糾錯問責機制,嚴防發生失職瀆職行為。
 
  三、加強體系建設,提升監管水平
 
  (一)加強監管體系建設。強化食品藥品監管機構建設,建立統一、權威、專業、系統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系。加強縣鄉農產品質量監管機構建設,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能力,按規定配齊配強專業技術人員。抓好畜禽屠宰和檢驗檢疫,嚴防私屠濫宰及病死動物產品從本地流出。加強公安機關食品安全犯罪偵查隊伍建設,加大刑事打擊力度。加強縣鄉食安辦建設,保證有足夠人員和力量承擔日常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健全部門間、鄉鎮(街道)間食品安全協調聯動機制,實現無縫銜接,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強監管能力建設。加強執法裝備建設,完善基層監管機構建設標準和執法裝備配備。加強和完善食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提升技術支撐能力和水平。建立部門間風險監測數據共享與分析機制,及時發現和解決食品安全突出問題,提高風險管控能力。健全完善應急組織體系,細化應急預案和操作手冊,加強應急值守,開展培訓演練,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及時妥善應對各類突發事件。
 
  (三)加強監管隊伍建設。強化基層食藥所人員配備,健全食品協管員隊伍和農產品村級監管員隊伍。制定食品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分級、分類組織開展監管人員輪訓和業務培訓,確保各級監管人員每人每年至少參加集中培訓40小時。
 
  四、完善治理體系,推進社會共治
 
  (一)加強宣傳引導。做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科普知識宣傳,提高公眾自我保護和參與監督的能力。扎實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強化正面宣傳,加大對“食安東平”建設、“守護舌尖安全”、“執法能力提升年”活動等重點工作的宣傳力度。及時發布食品安全信息,合理引導公眾消費。加強輿情監測,及時發現和處置食品安全事件,主動回應社會關切。
 
  (二)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第一責任人意識和誠信意識,完善治理體系,規范引導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守法經營。建立農業投入品和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信用檔案,實施“紅黑名單”制度,完善誠信信息共享機制和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探索建立統一的食品信用分級分類標準,推進食品安全信用評價結果與行業準入、融資信貸、稅收等制度掛鉤。
 
  (三)加強社會監督。積極支持新聞媒體開展輿論監督,拓展公眾訴求表達渠道,廣泛聽取意見建議。完善投訴舉報體系和內部監督舉報制度,大力推行有獎舉報制度,優化工作流程,完善服務機制,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實現應獎盡獎,提高公眾參與監督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四)充分發揮行業組織和專家作用。支持行業協會制訂行規行約、自律規范和職業道德準則,指導和服務食品產業發展,監督生產經營活動,及時反映食品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訴求,交流溝通食品安全風險信息,加強行業自律。積極發揮專家學者、法律顧問作用,暢通服務渠道,建立常態化聯系機制。建立食品安全專家庫和重大決策專家咨詢制度。把專家論證、公眾參與納入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動員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和維護食品安全。


 
地區: 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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