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05年全國食品藥品專項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05〕20號)精神,保障全省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和用藥安全有效,省政府決定,2005年在全省范圍內開展食品藥品專項整治工作。
一、工作重點和工作目標
(一)工作重點
以廣大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為重點區域,以“五小”(小屠宰點、小食品加工點、小飯店、小食雜店和小農貿市場)和無證照黑窩點為重點對象,以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產品、飲料、酒、兒童食品、保健食品、調味品等10類食品為重點品種開展專項整治。同時,認真抓好應季食品的安全工作,尤其要抓好兒童、老人、學生、農民工等人群的飲食安全工作。
針對藥品市場的薄弱環節、薄弱地區、薄弱領域和人民群眾反映突出的問題,繼續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市場專項整治,加強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和特殊藥品監管,深化農村藥品監管網和供應網建設。
(二)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使我省食品藥品生產經營秩序得到進一步好轉,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食品藥品的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時查處,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預防,食品藥品信譽得到進一步恢復和提高,人民群眾消費安全感進一步增強,實現《吉林省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專項整治三年規劃(2005-2007)》規定的2005年度工作目標。
二、主要任務
(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主要任務。
1.加大對初級農產品生產環節的整治。深入開展農藥及農藥殘留、獸藥及獸藥殘留、畜產品違禁藥物濫用、水產品藥物殘留專項檢查工作。開展對糧食、蔬菜、水果、水產品的檢測,加快對高毒高殘留農業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進程,防止不合格產品流向市場。
2.加大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整治。
(1)加大對重點品種、重點區域、重點企業的檢查力度,增加監督檢查頻次。針對奶制品、豆制品、肉制品、白酒、飲料、兒童食品和應季食品在生產加工環節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監督檢查。
(2)開展食品衛生許可證專項檢查。嚴格按照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的要求,開展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調味品、食品添加劑和飲料生產企業食品衛生許可證專項整治。
3.加大對市場流通環節的整治。
(1)開展定型包裝和散裝食品安全檢查。以“六查六看”為主要監管內容,集中力量檢查定型包裝食品標識、包裝、商標的合法性,檢查散裝食品的衛生防護情況,檢查食品經營企業的經濟戶口檔案。
(2)開展農產品、水產品、畜產品安全檢查。檢查糧食制品、肉制品、蔬菜水果、水產品、干制菌品等五大類品種,開展質量定向監測工作,及時公布監測結果。檢查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停止銷售和追回不合格食品制度的落實情況。
4.加大對食品消費環節的整治。檢查學校、托幼機構、敬老院、建筑工地食堂和有重大聚餐活動等場所各項食品安全制度及食物中毒責任追究制度的落實情況。加強各項規章制度的督促落實,加大巡回監督檢查的頻次,檢查衛生許可證和從業人員健康證明的發放情況,以及食品原料、半成品、直接入口食品有無腐敗變質情況。
5.開展對兒童食品和農村食品市場的專項整治。對兒童食品銷售網點進行一次全面清查,尤其要加大對嬰幼兒配方奶粉、兒童食品造假行為的監督檢查。在對市場準入情況檢查的基礎上,加大對黑加工點的打擊力度,加大對分散在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的各類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個體商販的監管力度。
6.開展對保健食品的專項整治。加強對保健食品注冊申請資料真實性、安全性的審查,堅決制止保健食品夸大保健功能和宣傳療效的不法行為。重點加強對減肥、輔助降血糖、抗疲勞以及改善睡眠等功能的保健食品生產場地的復查,凡未達到保健食品企業GMP認證標準的企業,一律停止生產。
7.開展對應季食品的專項整治。加強對農歷春節、元宵節、五月節、八月節,公歷“元旦”、“五一”、“六一”、“十一”等節日暢銷食品,夏季冷飲、蔬菜,秋冬季新鮮水果等應季食品的監督檢查,把食品檢查的季節性特點與食品專項整治的重點有機結合起來,針對食品消費季節性特點,科學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8.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月活動。全省集中在5月份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月活動,大力宣傳黨中央、國務院有關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精神,深入報道各地區、各部門加強食品安全所做的工作,宣傳食品法律法規和食品放心工程,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違法犯罪行為,及時追蹤報道采取的措施和效果,大力宣傳優秀企業、優質產品、優良品牌,增強群眾的消費信心,營造良好的消費氛圍。
9.開展食品安全綜合評價工作。根據《食品安全工作綜合評價辦法》(暫行),對長春市等9個市州所在地以及10個試點縣(市)進行評價。根據各地管理指標、檢測指標、群眾滿意度指標的得分情況,對全省9個市州所在地食品安全整體工作情況進行綜合評定。
10.開展農村食品“兩網”(食品供應網、食品監管網)建設工作。各地區要在食品“兩網”試點的基礎上,積極穩妥地開展工作,逐步全面推開。努力建設一個覆蓋全省農村,以大型食品批發超市為龍頭的食品供應網絡,抵制假冒偽劣食品在農村的泛濫。
(二)藥品、醫療器械專項整治主要任務。
1.開展對非法收購藥品行為的專項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藥品經營企業、使用單位以及在集貿市場、居民社區、車站廣場等公共場所非法收購藥品的行為,對非法收購藥品的行為和交易雙方進行徹底清查,切斷非法收購渠道,追蹤非法收購藥品流向,徹底搗毀其集散窩點。要充分發揮農村藥品“兩網”作用,有效堵截非法收購藥品的分流渠道,杜絕非法收購藥品流向農村及偏遠地區。
2.開展對中成藥非法添加化學藥品的專項監督檢查。結合《2005年全省藥品抽驗工作計劃》,加強對中成藥品種非法添加化學藥品進行監督檢查,檢查重點區域包括中成藥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和個體診所、特色門診等以及醫療機構制劑。要重點加強對治療胃病、降糖、壯陽三類藥品的監督抽驗,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一經查實,要依法從重處理。
3.開展對中藥飲片(含參茸藥品,下同)的專項監督檢查。強化中藥飲片監督管理,堅決查處和取締無證生產、經營中藥飲片的違法行為,保證中成藥生產和臨床用藥的質量。對全省經營、使用中藥飲片的藥品經營企業、醫療機構、藥品生產企業進行嚴格排查,對從非法渠道購進中藥飲片的單位依法進行查處,進一步規范藥品經營企業購銷渠道和藥品生產企業、醫療機構的購進渠道。特別要加大對假冒山參經營行為的整治力度,規范參茸經營秩序,保護我省參茸市場的信譽。
4.開展對藥品、醫療器械展示會的專項監督檢查。各地對轄區內召開的各類藥品、醫療器械展示會、品種推廣會等,要組織人員進行監督檢查。一是檢查參展單位的資質是否符合要求;二是檢查參展藥品、醫療器械的合法性;三是檢查參展藥品、醫療器械宣傳內容的合法性。
5.開展對醫療器械無證生產、經營、使用的專項監督檢查。各地要對醫療器械無證生產、經營、使用機構進行專項監督檢查。開展一次性使用無菌注射器、一次性使用輸液器、一次性使用輸血器、一次性使用靜脈輸液針等重點產品的專項監督抽查。開展醫療器械說明書、標簽和包裝標識的專項監督檢查。開展對定制式口腔義齒生產、使用機構的清理整頓。
6.加大對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管。大力推行藥品生產和經營質量規范(GMP、GSP),加強對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對未通過GMP、GSP認證的企業,監督其停止生產經營活動,限期整改。
7.加強對特殊藥品的監管。完善特殊藥品安全監控措施,對有關特殊藥品生產企業實施重點監管,從源頭上加強對特殊藥品的日常管理。
三、工作步驟及時間安排
(一)全省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動員部署階段(2005年4月-5月);第二階段為組織實施階段(2005年5月-2006年1月);第三階段為總結驗收階段(2006年2月)。
(二)全省藥品、醫療器械專項整治統一為2005年3月1日至11月30日。
四、責任分工
(一)食品安全綜合大檢查、食品安全宣傳月、食品安全綜合評價、農村食品“兩網”建設工作,由各級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牽頭組織實施。其中,對長春市等9個市州的食品安全綜合評價、豆制品食品安全調查與評價的檢測工作以及舉辦全省食品安全監管培訓班,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協調有關部門實施,10個縣(市)的評價工作由所在市州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組織實施。
(二)對農業投入品中農藥及農藥殘留、獸藥及獸藥殘留、畜產品違禁藥物濫用、水產品藥物殘留的專項檢查,農產品、水產品、畜產品安全的專項執法檢查,由各級農業部門牽頭,各級牧業、水利部門配合組織實施。
(三)清理無證銷售嬰幼兒配方奶粉違法行為的專項檢查,對兒童食品銷售網點的清查,對定型包裝食品、散裝食品安全的專項執法檢查,由各級工商部門負責。
(四)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重點品種、重點區域、重點企業的專項檢查,由各級質監部門負責。(五)對食品衛生許可證,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保健食品的專項整治,由各級衛生部門負責。(六)對生豬定點屠宰的專項檢查,由各級商務部門負責。(七)對應季食品的專項整治,由相應環節的負責部門根據本部門承擔的職責組織進行。(八)對藥品、醫療器械的專項整治,由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
五、工作要求
(一)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由各級政府負總責,切實加強領導,完善協調機制,落實監管責任,加大工作投入,組織開展好本地區的食品藥品安全整治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突出重點問題,狠抓薄弱環節,下移監管重心,加強聯合執法,形成監管合力。
(二)各地區相關部門要加強對本轄區、本系統實施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情況的經常性督促檢查,對以往媒體曝光率較高、群眾反映集中的地區和問題要重點督查督辦,嚴肅依法查處制售假冒偽劣、有毒有害食品藥品重大案件,鏟除違法犯罪網絡,保證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各地要對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部署,要結合本地及部門特點與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按照求真務實,真抓實干的要求,進一步明確整治工作重點、任務、目標及具體措施,真正做到目標任務明確,責任措施到位。
(四)各市州政府2005年食品藥品專項整治工作安排要在2005年5月20日前,報送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年底前,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會同省直有關部門,對各地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并將結果報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