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四川省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試行)》的通知 (川辦發(fā)〔2021〕60號)

   2021-11-15 911
核心提示:《四川省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試行)》已經(jīng)省政府同意,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各市(州)、縣(市、區(qū))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gòu),有關單位:

《四川省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試行)》已經(jīng)省政府同意,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11月10日

   四川省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試行)



 
地區(qū): 四川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guī)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