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自治縣、洋浦經濟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行政執法局,省局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省委省政府關于跨境電商發展的決策部署,切實履行市場監管服務職責使命,促進海南跨境電商規范健康有序發展,制定指導意見如下。
一、堅持包容審慎
(一)堅持發展和規范并重的監管理念,統籌推進一體化監管。把握跨境電商發展規律,堅持鼓勵創新、包容審慎、嚴守底線、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的原則,為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留足空間。
二、培育市場發展
(二)鼓勵創新經營模式,拓展經營領域。跨境電商經營者以會員卡、賬號費等方式開展經營活動的,鼓勵其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信、進出自由原則的基礎上開展交易行為,獲取正當的商業利益。
(三)健全容錯免責機制,增強經營活力。依據《海南省市場監管領域市場主體初次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對跨境電商初次違法,危害后果輕微,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的行為免予處罰。結合跨境電商發展新業態新模式,積極研究拓寬跨境電商不予處罰清單,給予經營者更大的成長空間。
三、創新服務手段
(四)強化數據對接,實現信息共享。與商務、海關等部門做好數據對接,開放質監認證認可、藥品監管、企業信用等相關數據,實現跨境電商經營者信息一次錄入、多部門共享、全流程使用。
(五)宣導法律法規,促進合規發展。梳理現行市場監管相關法律法規,制定跨境電商合規經營指引,明確監管要求,為跨境電商經營者提供合規經營體檢服務或配合跨境電商經營者開展自檢,引導其合規經營。
四、嚴守監管底線
(六)壓實跨境電商平臺經營者主體責任,按規定履行相關義務。
1.跨境電商平臺經營者應當建立和公開平臺交易規則,以及交易安全保障、消費者權益保護、不良信息處理等管理制度,與平臺內經營者簽訂協議,明確雙方在進入和退出平臺、商品質量安全保障、知識產權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2.鼓勵跨境電商平臺建立先行賠付制度,設立消費者權益保證金。消費者要求跨境電商平臺退款或賠償的,平臺經營者先行退款或賠償;平臺經營者無過錯的,可以在先行賠付后向平臺內經營者追償。
(七)建立健全以“大數據+”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實施智慧監管。
1.強化數字基礎信息化建設。建立跨境電商經營者數據庫,探索建設方便適用、適應行業特征的監管平臺,實現市場主體數據精細管理、智能監測等功能。
2.建立跨境電商行為風險分級分類管理體系。逐步完善以事前預防為主,事中控制、事后檢查為輔的全線管控工作機制。
3.探索全景式跨境電商經營者信用監管體系。整合各類涉及跨境電商經營者經營情況、日常監管數據、失信信息、投訴舉報信息的數據,集中展示、全面分析跨境電商經營者信用信息情況。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