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生態環境局,各檢驗檢測機構:
因國內現有生態環境監測標準方法不能完全滿足生態環境管理需求,存在部分目標物缺少標準分析方法、標準分析方法的方法性能不能滿足控制標準要求、控制標準指定采用非標準分析方法等問題,亟需引入部分非標準分析方法進行補充。為進一步規范我省生態環境監測領域資質認定管理,明確非標準分析方法使用范圍,根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浙江省檢驗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有關要求,決定發布第一批生態環境監測非標準方法納入資質認定檢驗依據清單。當發布可替代的國家/行業/浙江省級地方標準時,相應非標方法將不再納入資質認定范圍。
省市場監管局合格評定處聯系人:商鵬俊,電話: 0571-89761504;省生態環境廳監信處聯系人:高祥,電話 0571-28869047。
附件:第一批生態環境監測非標準方法納入資質認定檢驗依據清單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浙江省生態環境廳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 第一批生態環境監測非標準方法納入資質認定檢驗依據清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