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入豫動物的調運監管,有效防控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傳入傳播,保障我省畜牧業健康發展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決定對入豫動物實施指定通道管理,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省共設立27個入豫動物指定通道。凡運輸動物進入我省的,應當隨車攜帶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等國家規定的有關材料,從指定通道進入;應當主動到指定通道動物防疫檢查站報驗、登記信息,接受監督檢查。經檢查合格并取得簽章后方可入豫。
二、經檢查不合格或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由農業農村部門依法處理,公安、交通運輸、市場監管等部門要予以配合。發現染疫動物的,應當立即向所在地農業農村部門報告,并迅速采取隔離、消毒等控制措施。
三、凡未經指定通道運輸動物進入我省的,由農業農村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處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收未經指定通道運入的動物,違法接收的,由農業農村、市場監管等部門依法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四、指定通道若有調整,由省農業農村廳報省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布。
五、本通告自2021年12月1日起實施。
附件:河南省入豫動物指定通道名單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