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舉報方式
社會公眾可通過下列方式舉報:
1.撥打12345電話;
2.登錄“浙江省民呼我為統一平臺”(https://www.zjzxts.gov.cn);
3.掃碼“浙冷鏈”“浙食鏈”公眾端;
4.來信來訪:聯系省、市、縣(市、區)市場監管局。
舉報人應如實提供被舉報問題發生地、被舉報生產經營者的名稱及場所等基本信息,如有被舉報行為相關證明材料(含圖片、視頻)請一并提供。
二、舉報內容
1.生產加工、銷售、使用、貯存無合法來源或無規范中文標簽進口冷鏈食品的;
2.進口冷鏈食品未按規定進入集中監管倉監管的;
3.進口冷鏈食品未按規定經專業核酸檢測站檢測的;
4.進口冷鏈食品未按規定消殺的;
5.進口冷鏈食品無“三證一碼”(入境檢驗檢疫證明、核酸檢測證明、消毒證明、冷鏈食品溯源碼)的;
6.偽造、出具虛假入境檢驗檢疫證明、核酸檢測證明或消毒證明的;
7.進口冷凍畜禽肉、水產品未使用“浙冷鏈”系統賦碼、掃碼的;
8.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三、舉報獎勵
對舉報的重大違法行為,經查證屬實結案后,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獎勵,最高獎勵50萬元。
浙江省疫情防控冷鏈食品物防專班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代章)
2021年12月22日
浙江省疫情防控冷鏈食品物防專班辦公室 2021年12月22日印發